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某乡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固镇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固防溺水联〔2021〕1号)及县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
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我镇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落实防控职责
(一)明确责任。各村居要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村(居)支部书记为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加强工作调解调度;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落实分级负责制。各村居要落实“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乡镇、村、组三级干部的防溺水工作责任,并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乡镇干部包到村、村居干部包到组、组干部包到户,形成严密的防溺水工作网络。要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村居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突出防控重点。各村居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防溺水工作,并对所辖村居重点人群和重点水域台账统一汇总和管理。重点人群监管方面,要了解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的相关情况,特别要对留守儿童、重点人群进一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其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并实行“村组干部包户包人”制度,督促包保干部落实“每日一访”制度,对留守儿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重点水域监管方面,要分村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地毯式的摸底登记,对易发生溺水的重点水域建立台账,设置防护设施,安插醒目警示牌,警示牌上要注明该水域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简明信息,严禁青少年儿童下水洗澡、嬉水和游泳。强化问题导向,对辖区内的水塘、取土坑、水沟河流等水域加大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力度,做到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重点时段监管方面,要建立防溺水工作巡查制度,对村内重点水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采取群众联合巡防和专人管护相结合形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在节假日、双休日、学生离开学校以后的时间和夏季的午后、下午和晚上,要加密巡查频次,时刻关注动向,对有下水苗头和下水游泳的人员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其家长(委托监护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各村居要对村居的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逐个检查,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镇宣传部: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镇村广播、微信群、集中活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
(二)镇安监办: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对村居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镇民政所:加强对孤儿等困难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入户走访,开展防溺水教育引导。
(四)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排查和整改辖区内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排查整改记录;危险水域要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协助学校与家长完成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监管责任的对接。协同其他部门积极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五)中心校、中学: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宣传教育相结合。将“九个一”(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和“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各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文化站: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镇村广播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嬉水的危害性及相关施救、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人身安全。
(七)水利站:加强对河流沟渠的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在其管理的水利工程范围内,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八)交通管理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九)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
援。会同水利、土地等部门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毁坏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遗留的水坑、围堰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十)城建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公园管理,对公园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十一)团委: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作用,动员各成员单位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个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
(十二)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6日前)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
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村居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6日一6月10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条进行整
改,确保警示标识、责任监管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一10月31日)
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办公室,对各村居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经验并进行推广,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各
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总结,8月15日前将防溺水工作相关活动、照片、总结等材料报镇预防青少年溺水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丰富形式加大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瞒报和迟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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