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XX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在《XX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4月20日)
《XX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于去年经过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批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颁布实施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推进富硒”首位产业”加快发展的大事和喜事,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召开《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全面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全力推进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为《条例》立法工作的艰辛付出和长期以来重视支持、依法监督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会上,市富硒办作了表态发言;刚才,市人大常委会邹俊杰副主任就《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了重要讲话,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硒资源是大自然赋予XX最宝贵的财富,硒产业是XX最具特色、最具竞争力、最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这一资源,我市制定出台了《XX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成为全国第二个依法保护利用硒资源的富硒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依法建立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体系,为硒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这是保护XX独特优势资源的重要举措。硒是人和动物生命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被誉为”生命的火种”“心脏守护神”“天然解毒剂”“抗癌之王”,具有保护肝脏、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改善亚健康等多种功效。全球有42个国家缺硒,我国72%的地区少硒或缺硒。而XX是公认国内富硒资源最大的两个区域之一,被誉为”中国硒谷”。XX的硒主要存在于土壤,宜于开发利用,且浓度适中、易于植物吸收,被国内外专家评定为”优质、环保、安全”的天然富硒地区。国际硒学会主席盖瑞称赞XX是”硒的天堂”。同时,随着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国家和省上在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在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还没有专门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条例》的颁布,顺应时势、正当其时,是对国家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细化落实,依靠《条例》可以更加有力的保护好XX这一独特的生态资源、重要的优势资源,并得到永续利用和良好发展。
这是推动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富硒产业是绿色生态产业,完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方向,不仅与富硒农业相连,而且与富硒食品工业相关,更与富硒康养等第三产业相融,是紧密联系三次产业的重要产业、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朝阳产业和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幸福产业。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盯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目标,围绕构建现代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体系,把富硒产业作为富民强市的”首位产业”,保持战略定力,全产业链推进,并提出了打造”中国硒谷”“世界硒源”,到2022年实现富硒产业综合产值2000亿元的目标。目前,全市农业园区总数达到1107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77家,去年富硒产业综合产值已达到700亿元,今年正朝着千亿元目标迈进,富硒产业为实现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四连优”、决胜脱贫攻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富硒产业发展还存在规模小、品种杂、品牌弱、龙头不强、缺少标准、基础研究进展缓慢、科技水平不高等问题短板。《条例》的出台,将为富硒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这些突出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依法建立科研、标准、品牌、营销、投资、人才等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
这是规范涉硒行业管理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富硒产业通过快速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在资源管理上,因为硒元素存在于土壤、水体、岩石及动植物内,分布也不规则,资源普查还不够全面精准,也存在跨行政区域管理的死角和盲区;在行政管理上,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明晰、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标准制定上,还没有建立起XX完整的硒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还存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各行其是的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还存在产品质量层次不齐、产品包装各自为战、产品品牌杂乱无章、混淆概念等现象;加之对硒知识宣传普及还不够,人们对硒的认知度还不高,包括我们XX人自己,也不完全准确清楚,对硒资源的保护意识也还不强,甚至存在破坏资源的行为。因此,非常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以最硬的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以最强的力度加强行业监管,有效规范硒资源保护和利用行为,全面推进XX富硒产业健康发展。
二、履职尽责,依法做好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XX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明确了加强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定责任、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尤其是依法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我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双向发力,确保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一要依法开展普查,全面摸清硒资源家底。为了摸清全市硒资源状况,2008年至2011年,全市共采集9228个样本,对10县区硒资源进行了普查并绘制出土壤硒含量分布图。但受人力、财力等因素影响,当年的普查采样太少,比例太大(1:1500000),采样布点也不均,主要侧重于土壤,相当于硒资源调查,家底还没有完全摸清。依法开展各类硒资源自然赋存状况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首要任务。市富硒办要牵头抓总,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1:50000土壤硒资源普查工作,紫阳、汉阴要在2020年率先完成,XX、镇坪、平利3个县要在2021年完成,石泉、XX、XX、旬阳、白河5个县要在2022年完成。富硒水源普查工作今年要拿出成果,紫阳、XX、XX、汉阴4个核心区要在普查水土硒含量的同时,对辖区农作物、中药材、林果、畜禽产品等开展硒含量详查。普查、详查完成后要及时对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为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精准的科学依据。同时,要力争5年内完成全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和硒资源保护地划定工作。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规划先行,硒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保护地的划定设立要与生态环境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其他保护区规划紧密衔接,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全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要规范开发利用,全力推进富硒产业发展。推动富硒资源利用、促进富硒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条例》的核心任务。要坚定富硒”首位产业”地位不动摇,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实施”硒+X”战略,全产业链加快推进硒产业健康发展。”硒+农业”要做大做强富硒茶、富硒魔芋、富硒核桃、富硒生猪、富硒渔业五大特色富硒产业,”硒+工业”要加快构建现代富硒产品加工为方向的富硒工业产业体系,”硒+三产”要推动富硒产业与康养、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要全力加快建立标准体系。大力实施硒产业标准化战略,健全富硒产品生产标准、加工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等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XX富硒茶、富硒魔芋、富硒核桃、富硒猪肉、富硒鱼等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和使用,使天然富硒资源尽快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招牌项目。二是要全力推进品牌建设。要围绕打造”中国硒谷”金字招牌,全力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深入开展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要以今年”富硒产业品牌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国际商标、证明商标、”两品一标”、农产品优势区等创建,全力推进富硒产业品牌创建五年行动计划和十大提升行动,确保”XX魔芋”“XX核桃”地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标志证明商标和”XX汉水鱼”“XX山猪”集体商标尽快成功注册。据初步了解,”XX富硒茶”今年有望进入2020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排行榜前20名,这对于我们提升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要精心策划相关活动,切实加强品牌宣传。三是要深化科研创新。充分发挥4个”国字号”科研平台作用,整合现有富硒科研创新团队,持续深化院地、校地合作,做实壮大富硒科技创新联盟,建立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和创新机制,开展五大富硒产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科技研发,攻坚天然富硒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富硒产品研发关键技术,加大富硒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围绕硒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科研创新,推动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四是要抓好营销推介。要积极组织参加”农高会”“博览会”“展销会”等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精心策划”硒博会”“农民丰收节”地方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富硒农产品”三年百市百店千点”送健康活动,全力开拓富硒产品国内国际市场。当前,要以今年5月21日首个”国际茶日”为契机,依托世界首个被认定的富硒茶--XX富硒茶及世界最早的茶--XX秦汉古茶”两张名片”,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精心策划系列活动,持续扩大XX富硒产品影响力。要迅速上线”中国硒谷”网站,让更多人认识硒元素、了解硒常识、使用硒产品、共享硒健康。
三要依法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硒资源保护。加强硒资源保护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任务。各县区要根据硒资源分布状况,在集中分布区域设立硒资源保护地,切实加强硒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管工作,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谋划,系统研究,统筹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要围绕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完善地方性支持政策,建立人才引进激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激励等机制,推动《条例》实施取得更好成效。对在硒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非法开山采石取土、排放重金属、污染土壤等破坏硒资源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伪造硒产品产地、侵犯硒产品商标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在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强化保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市富硒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充分彰显《条例》的价值和权威。
一要全面夯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纳入本县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方案,全力推进实施。市富硒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编制专项规划,制定硒资源保护与利用配套制度和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统筹做好硒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农业农村、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持续聚焦农业五大富硒产业发展和富硒水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标准体系、科研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改、财政、金融部门要研究设立硒产业专项资金,加大项目争取和配套力度,积极搭建富硒产业投融资平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人社、科技、科协等部门要为硒产业发展提供人才、科技、科普工作支持。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合力推进硒资源保护利用与富硒产业发展工作。
二要广泛深入宣传。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组织本县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先行带头学习,积极深入宣传,通过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企业、市场、园区、社区的”五进”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宣讲政策、解答咨询、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机关单位人人皆知、城乡群众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率。市富硒办要牵头组织好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条例》宣传的实效性。市司法局要将《条例》学习普及纳入全市普法宣传内容,作为今年普法工作重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学《条例》规定,熟悉掌握,规范执法程序,并组织管理对象开展学习培训,详细解读《条例》规定,增强《条例》宣传的针对性。新闻媒体要把《条例》宣传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内容及有关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条例》贯彻落实与富硒产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市富硒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将其纳入富硒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扎实开展,对学习贯彻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依法保护富硒资源,做大做强富硒产业,再展新”硒”望,续写”硒”传奇,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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