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年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xx尊敬的某某、同志们:大家下午好!刚才大家分别发言,谈论了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认识,都讲得很好,使我深受启发。下面,我根据自己平时的学习收获和工作实践,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两个方面,谈一谈:第一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一)提高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要提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是基础,增强担当意识是关键。
1.强化党委对主体责任内涵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学习是明确责任的基础,明确责任是履行责任的前提。作为党委这一级党组织,就必须提高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首要的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是首要的责任承担者,其他权力主体则承担次要责任。
二是分内的责任。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分内应做的事,既是岗位责任,更是应履行的职责。
三是全面的责任。党委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四是直接的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五是完整的责任体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针对少数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的现状,就应该围绕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通过召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党委班子主要成员认真学习党***及主要领导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党校要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列入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化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和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奠定思想基础。
2.强化党委的责任担当意识。党委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就必须增强担当意识。******指出:“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如何、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不强。党委要担当起主体责任必须在增强担当意识、提高担当能力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有担当意识。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履行好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样,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
二是要提高担当能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既要有主动抓的担当意识,还要有善抓、会抓的担当本领。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加强主体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能力,增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治理能力。
3.强化党委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并不是意味着只有党委去承担这项工作,而是需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组织动员各部门齐抓共管。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如果离开了他们的齐抓共管,党委的主体责任就会沦为空谈。全体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实抓好。同时,还必须注重发挥职代会、教代会、师生员工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机制党委主体责任并不是某一方面的单一责任,而是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它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以及各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成员的具体责任。只有科学准确地把握后,才能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党委的集体责任。党委作为领导核心,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的集体责任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
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四是及时研究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行为。
五是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
六是加强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七是积极配合上级的巡视工作,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巡视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八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落实好责任追究制。
2.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来说,其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组织推动责任。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同级纪委和下级党组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宣传教育职责。通过主持中心组学习、主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廉政教育。
四是监管责任。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廉政点评等形式,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五是带头做好表率。不搞特权,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公开个人事项,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控。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提醒、及早纠正。
四是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委主体责任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共同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
(三)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内专项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就是指中国******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实施监察和督促。通过强化党内监督的氛围,把关口、堵源头、重防范,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1.建立党委主体责任重要情况“双通报”制度。“双通报”就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通报、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还要适时听取有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还应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主动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2.建立党委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是我党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特点是,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内的党内会议上,围绕学习、生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此种方式,发现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内部矛盾,加强党内监督。为了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需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党委主体责任民主生活会,班子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对自身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洁点评。通过建立党委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仅有利于督促党委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还能够及时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有效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3.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约谈制度是把党内监督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的一种党内监督制度。通过谈话提醒,把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就是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通过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不定期约谈,能够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传递履行主体责任的压力。2014年、2015年,许多地方在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中,一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或者主体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部门的党委主要负责人,都受到了上级约谈。这些被约谈的领导干部都感受到工作的压力,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科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激发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
1.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的确定,必须紧密结合党组织主体责任的五项基本要求。对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应该紧紧围绕落实领导责任、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等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应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
2.建立科学的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方式。过去,对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考核主要采取的是“三个为主”的方式,即以对重点单位或部门考核为主、集中考核为主、上级考核为主。这些传统的考核方式,不能准确地把握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在考核方式上必须实现三个转变:由主要对重点单位或部门考核向检查考核全覆盖转变、由年终集中考核向日常动态考核转变、由上级考核为主向“开门迎考”转变。也就是说,从考核的范围来说,对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考核要覆盖到所有单位和部门。从考核的时间点来说,必须改变过去实行年度集中考核的办法,实行双月考评或季考。从考核的参与对象来说,要由过去单纯以上级领导考核为主,转为由群众、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多类考核主体参与。
3.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社会评价制度。“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对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了主体责任,除了上级考核外,还要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每个环节都要组织师生员工有序参与,让师生员工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因此,必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社会评价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调查、第三方评价结果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的广泛性。
(五)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一些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问责追责,形成履行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
1.建立“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案双查”制度,要把握好几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要在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要加大对干部选拔中“带病提拔”现象的倒查力度和用人失察责任的追究力度,倒逼领导干部不敢随意干涉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净化政治生态。二是要在查处“窝案”“串案”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深挖一些腐败干部的“后台”和“靠山”,坚决打掉其“保护伞”,以零容忍的姿态震慑心存侥幸之人,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三是要在整治“四风”等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要坚决铲除不正之风的生存土壤,使党员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不敢再默认和放纵,使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再有恃无恐地发生。
2.建立严厉的奖惩制度。充分合理地运用追责结果,对于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建立严厉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奖惩制度,把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班子总体评价和对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程序性制度。为了确保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在对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主体责任追究时,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搞好责任追究的程序性制度建设。要以科学规范的程序作为实施问责的前提和保障,使问责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在追究党组织主要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程序去操作,即坚决按照问责的启动、问责内容的调查、问责的执行、问责的监督、问责的救济等问责运行程序,防止问责的手段被滥用,既要惩罚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又要保护好党委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二个方面: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构建科学完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用合理的制度机制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对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在广泛吸收、借鉴的基础上,抓住重点,理清思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状,着重建立和完善包括组织领导机制、任务落实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在内的四大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党委是治党管党的主体,努力形成科学管用的组织领导机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和前提。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续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而不是软差事,进一步强化党委主要负责人自觉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党风廉政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强化工作部署、任务落实和检查考核,关心和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分析研究形势,帮助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唱唱高调,说说空话,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要结合实际,落到实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分清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让领导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理清职责,详细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内容,仔细划分责任主体,逐项、归口落实到相关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都做到有人承担、有人落实。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在做好工作任务分工的同时,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年初下发“任务分工责任书”,提出完成实限和工作标准;
年中开展任务推进督查工作,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部门下发“任务推进建议书”;
年终由党委领导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实行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各级纪检组织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上述举措,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局面。四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后勤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任务落实机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统领,把主体责任包含的主要内容贯穿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之中,有效发挥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的综合效应。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这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到“四个严格”:严格选用干部标准,按照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选用“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重用有能力、勇于担当的干部,调整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的干部。严格干部选用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考核、任用、交流、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干部选用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幵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做好干部严管工作,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要关键岗位的干部,要重点监管、重点教育,坚决杜绝重提拔、轻管理的问题发生。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要清醒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所取得的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和xx省已经出台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在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严格用车用房标准、简化公务接待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通报爆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在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
一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纪检、组织、监察、审计、财务等专门机构的监督职能,重视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要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部门办事公幵,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凡是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重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的制定与修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任免、交流,大额和专项资金的分配,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普遍进行集体决策,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公开权力内容和权力运行程序,推动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
四是严厉惩治腐败。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査处。同时,结合***开展的“拍苍绳”行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案人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教育引导机制坚持把教育引导放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手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廉政文化平台的传播作用、警示教育的提醒作用,把主体责任意识潜移默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切实提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是推动引领示范。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要求,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走在前、做表率。注重改进和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方式,及时更新和丰富内容、载体,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全党幵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精心谋划,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以提升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为目标,教育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以及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利用好现有的廉政文化讲堂、纪检监察专题网站,以及广播、校报等宣传资源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在创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宣传品牌,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增添新的更加广阔的传播渠道。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组织举办警示教育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警示教育的生动性和丰富性。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要及时安排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好案例剖析,教育干部守住廉洁底线、恪守廉政准则,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健康“六本账”,练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基本功,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考核问责机制以强化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措施,对推进责任落实、制度机制规范化建设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是形成考核评价体系。要紧密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备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量化指标,列入年度实绩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提高考核所占分值比重。制定的考核指标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内容的针对性、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同时,要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需要,紧盯责任落实的关键时期和重要环节,采取专项督查、警示约谈和整改承诺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滞后、责任缺失等问题,要启动问责程序,问题轻微的要及时约谈党组织主要领导,责令作出整改承诺;
问题严重的可以采取通报方式。实施责任制落实情况动态监管,实时掌握责任制落实的进度,要更加注重强化过程监督,把定期督查结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要防止和纠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倾向,对于在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尽快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形成责任分工、检查考核、责任倒查的完备机制。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
“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的,必须采取责任倒查的办法,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的制度设计,研究出台一套对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方式、量纪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的制度,规范“一案双查”的标准、程序,形成责任分工、监督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进一步强化问责的坚定性,按照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原则,出现因为责任缺位、履职不力而导致的不正之风长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不在原岗位工作的,都要严格倒查追究责任。同时,还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把应尽的责任扛起来,真正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主体责任落实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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