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暂行办法,供大家参考。
*****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暂行办法
***[20XX]*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处、科级干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新提拔副总师和正、副科级干部。其他需要竞聘的科级岗位也可按此办法执行。
二、竞聘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职位职数化管理原则。
三、竞聘方式
科级干部竞聘方式分为岗位竞聘和资格竞聘两种,一般采取岗位竞聘方式。资格竞聘适用于按照有关规定应选举产生的党群组织负责人以及各单位认为不适合明确公布的岗位。
(一)岗位竞聘
公布竞聘岗位,通过竞聘产生岗位聘任人选。原则上每个岗位至少有2名人选参加竞聘。
(二)资格竞聘
公布岗位范围及职级,通过竞聘产生岗位资格人选,由单位党委研究确定具体岗位或作为候选人推荐参加相应选举。原则上参加竞聘人数与设岗数应达到2︰1以上。
四、竞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大局意识强。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勤奋敬业,业绩比较突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竞聘副科级岗位,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下一级职位工作经历;竞聘正科级岗位,应任副科级岗位职务2年以上;竞聘副总师岗位,应任正科级岗位职务1年以上。
2、竞聘科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竞聘副总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职称。竞聘工程系列副总师,一般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距离规定任职年龄高限一个聘期以上,其中新提副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4、近2年年度考核结论应为优秀。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按相对应管理岗位层次人员的条件,参加副总师及正、副科级岗位的竞聘。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竞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在对科级干部队伍结构、人员接替及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科级干部竞聘方案。竞聘方案应包括指导原则、竞聘岗位及数量、设岗原因、岗位职责、报名条件、竞聘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竞聘方案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副总师竞聘应提前与**党委组织部结合,上报方案时须同时提交关于配备副总师的报告及《二级单位副总师调整呈报表》。
竞聘岗位的设置应科学规范,严格按**编委下达的机构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确定,不得低职高配、因人设岗。
(二)发布公告
运用逐级通知、张贴公告、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公布竞聘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竞聘内容。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科级干部竞聘报名表》,由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考核及民主推荐情况,研究提出报名人选,报二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二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择优确定参加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一般应采取民主测评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对副总师岗位竞聘者的民主测评应在二级单位层面进行,对正、副科级岗位竞聘者的民主测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本人所在三级单位进行,机关人员可在党支部或党总支进行。参加范围一般为本级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者,专业技术、技能序列相应人员,下一级正职干部(规模较小的单位或部门可以扩大到副职或全体人员),职工代表(不少于与会人数的30%),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信任率(优秀票数与称职票数之和占总有效票数的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的,可按照民主测评信任率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竞聘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数量要求的,在运行民主测评会时,须推荐新的人选。
组织开展副总师竞聘,民主测评后应填写《二级单位副总师竞聘报名及民主测评情况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民主推荐方式评价竞聘者的群众认可度。
(五)陈述答辩及考评推荐
陈述答辩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陈述答辩一般在二级单位层面进行。副科级岗位竞聘,根据需要,可在三级单位层面或分专业组进行。各单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成立竞聘考评组,成员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高级专家、首席专家、副总师、组织部门负责人,岗位所在单位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中产生,一般不少于7人。陈述答辩会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或组织部分职工代表旁听。
考评组成员根据竞聘者的表现、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投票或打分,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并向考评组公布。
根据需要,各单位可在陈述答辩之前组织笔试。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组织进行,按考评推荐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七)党委决定
根据竞聘和考察情况,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八)预审
副总师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科级干部拟任人选,需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对副总师与组织科长人选,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并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
(九)公示
对拟提任副总师和正、副科级干部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至7天。经公示无影响使用问题的,由单位党委行文任用。其中预审岗位人员,须将公示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行文批复后,再由所在单位党委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十)任用
对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科级干部任免调整后,10天内应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竞聘纪律。竞聘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违反规定程序任免干部,不得事先内定人选;要严格执行竞聘方案,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竞聘考评组成员要客观公正,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不得投人情票、打人情分;参与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竞聘者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进行拉票等违规违纪活动,竞聘前要统一签订《参加竞聘承诺书》进行公开承诺。对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坚持竞聘工作信息公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竞聘公告、报名人员情况、新提科级干部公示内容等在二级单位主页的“科级干部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不具备网上公开条件的单位,要在厂务公开栏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三)加快干部年轻化进程。要科学制定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改善科级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班子有空位时优先使用年轻干部。各单位年度内新提拔正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的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新提拔副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的原则上要达到50%以上。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科级干部竞聘工作必须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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