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关于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镇关于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气办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长垣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长环攻坚办〔2019〕148号)、《长垣县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长环攻坚办〔2019〕162号)等文件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围挡作业关。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
2、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3、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在镇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治,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运输监管关。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不准运;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求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3、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道路、桥梁、镇区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4、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篷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村、各部门职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镇环保办负责牵头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做好协调、通报和报告工作。负责对镇区的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工程、村振兴项目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扬尘整治工作。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镇区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
(四)镇交管站负责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镇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六)镇扶贫办负责全镇扶贫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七)各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村级路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房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空闲地及空闲宅基地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镇环保办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落实全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计划、全程控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组织业务骨干,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二)周密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要有“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各种难题,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降低工作标准,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要从严查处各类渣土乱倒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施驻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车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行为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增强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文明施工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举报电话(8997010),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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