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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4-09-13 18:36:02 点击: 推荐访问: 压实 压实两个责任 压实党建责任发言提纲

篇一: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1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

  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抓、抓,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与经济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零惩治的态度不

  变、力度不减,遏制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运行的,加大对违反制度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和班子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一片的效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2近年来,XX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XX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X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狠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X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X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

  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X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X次,组织集体学习X次,与党员谈心X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X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X项,结对帮扶X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

  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X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X人次,慰问资金X万余元。

  三、狠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X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X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X人次,开展任职谈话X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

  (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狠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

  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选任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X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X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X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X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

  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

  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二、几点建议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6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5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5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

  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5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

  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篇二: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

  

  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1监督责任没有压实,监督工作难以落地。

  企业监督格局虽已建立,但各层级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还存在责任链条松扣,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是企业监督委员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各企业虽然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与上级监督委员会联系不紧密,上下贯通不够,上级层面指导不具体,企业层面请示报告不经常。二是企业监督委员会各部室责任没有完全压实。有的部室对监督工作认识不深,站位不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监督工作不研究、不分析,没有将监督职责写入本部室内部职责中,造成监督不伴随业务走,管业务不管监督,行权不控制风险,职能监督不做功、不出力、不走心。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是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定位不准,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督责任和效应衰减、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乏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成员监督工作指导、检查不多,班子副职成员也很少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监督工作,造成有的领导干部管业务同步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甚至存在不知所为、“左顾右盼”的现象。

  2.2监督人员能力不足,监督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

  企业监督虽然实现了有形覆盖,但由于专兼职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一是观念未转变不认真查找问题。有的监督干部监督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是纪检、审计等专责监督部室的事,与我无关,有的兼职监督人员挂名不履职、出工不出力。二是不愿监督不想深挖问题。有的监督干部比较浮躁、怕吃苦,不愿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监督工作有时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自然难以捕捉到深层次的问题。三是不敢监督无法直面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敢奔着问题而去,向着问题而行。四是不会监督,不善于发现问题。有的监督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东拉西扯,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切入点,不善于发现问题。五是素质能力不强,难以聚焦问题。比如,有的审计人员虽然财务知识丰富,但对有些违规违纪表现不够敏感;有的纪检人员对党规党纪把握得比较透彻,但是对有些专业性问题却无法开展深入分析并准确研判,监督过程中对专业部室依赖过多,有时容易被误导等。

  2.3监督信息共享不畅,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监督工作着力构建全主体、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全手段的“六全”监督新格局,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全局化、系统化水平,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单位各自为战,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惯性思

  维作祟,协作意识不强。有的单位仍然习惯于内部事务内部解决,“自家事自家了”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融于监督体系,不习惯共享监督信息和成果。二是体制机制作梗,滋生形成“信息孤岛”。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沟通交流、协调协作平台和机制,各单位各自为战,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或者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沟通交流和协商协作,造成资源断路,信息屏蔽,多头工作,重复做功,影响监督效率和效果。三是“本位主义”作祟,产生人为信息“壁垒”。有的单位不愿意“自曝家丑”,故意“捂盖子”“护犊子”,人为设置监督信息共享障碍,造成监督有关的数据资源无效流失,极大地制约了监督合力的提升。

  2.4问题整改不深不透,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监督工作效能一分在发现问题,九分在问题整改。有的企业轰轰烈烈开展监督工作,但问题整改时却虎头蛇尾,草草了事,监督工作效能尽失。一是问题原因未分析清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单个现象蒙蔽双眼,领导“生病”,同志“吃药”。二是考核处罚“蜻蜓点水”,责任单位和人员“轻松过关”,几乎没有因此受痛,“不敢”的震慑没有得到强化。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责任单位、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既没有强化因敬畏而“不敢”,也没有巩固因觉悟而“不想”。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抓防范力度不够。对于监督发现问题研究不多,分析不深,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体

  制机制性障碍、管企治企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和不足扫描诊断模糊不清,造成问题整改不深不细,透过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用力不准,通过建章立制抓防范功夫不深,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按下葫芦起了瓢”。

篇三: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

  

  坚守政治担当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理念思路的重大创新。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积极有为坚守“主阵地”。

  坚守政治担当

  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党委主体责任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来看,就是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既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亲自抓,就是要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

  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抓,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案件频发才去查;严格抓,就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扎实有效地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领导班子成员要认清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明确责任分工

  以精准定位促职能发挥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度,完善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分管领导及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监督单位,明确下一级党委(党组)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实行逐级约谈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

  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党委(党组)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根据下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年度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了解和质询有关问题。

  强化责任体系

  以责任追究促责任落实

  考核追责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没有考核,或者只考核不追责,落实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一方面,要严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下级党委(党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的情况;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改进考评工作,综合运用社会问卷调查、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客观、真实地

  评价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要严肃追责,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情形,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对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发生窝案串案及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重复发生严重违反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的,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干扰阻挠调查的;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反腐倡廉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执纪执法机关提出整改建议仍不进行有效整改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下级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对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不力的等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如果因党委(党组)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长期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李建华)

篇四: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

  

  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背景介绍

  压实主体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责任。这一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对于构建廉洁政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解决。

  2.存在的问题

  2.1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

  一些领导干部对于主体责任的认识存在偏差。他们往往将主体责任仅仅理解为“下达文件、开会部署”,而忽视了自身在落实中应承担的具体职责。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主体责任不能得到有效履行。

  2.2落实不到位

  尽管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文件,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没有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3监督不力

  压实主体责任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其执行。然而,在现实中,监督不力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方式单一,重视表面工作而忽视内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此外,一些监察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权责不清、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2.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压实主体责任需要有适当的激励机制来推动干部履职尽责。然而,在现实中,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一些反向激励的情况。这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对于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积极性和动力。

  3.解决方案

  3.1加强理论学习

  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于压实主体责任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入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并将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3.2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规定。要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标准等,确保主体责任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3加强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多层级、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要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审计、巡视等手段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监察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效率。

  3.4建立激励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履职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要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在激励的同时,对于不履职不尽责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4.结语

  压实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解决。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和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得到更好地落实,为构建廉洁政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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