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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完整文档)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4-01-09 14:12:01 点击: 推荐访问: 作风 作风三问研讨 作风不过硬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直部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直部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完整文档)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县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专项方案》任务要求,进一步纠治作风顽疾、补齐干部能力短板,实现全县干部作风能力大提升,依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重点工作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精准运用职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全体干部。

第三条 积分办法。干部作风能力积分分为基础分值、专项加分、专项减分三部分。其中基础分值总分100分,由业务工作40分、配合全县中心工作30分、学习培训15分、干部考勤15分四部分组成。领导评价为专项加分,受到纪律处分为专项减分。

(一)业务工作

1.业务工作获得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获得各类创建命名的,典型经验被交流推广的,争取并成功召开现场会的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反之,业务工作被检查扣分、通报批评的,比照加分情况予以双倍扣分。

2.在县级以上考核评估中给单位加(减)分的,给相关干部加(减)相应分数,其中县级实行同等加(减)分,市级及以上实行双倍加(减)分。

3.完成公开承诺事项,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实际酌情加1-3分;
公开承诺事项完成不力,每少完成1项扣1分。

4.因态度不好、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等原因,受到干部、群众投诉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二)配合全县中心工作

1.抽调筹备县级及以上重大会议、活动,上级巡视、检查的,每人次加2分。

2.主动到信访维稳、防汛救灾、乡村振兴驻村等一线工作,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实际酌情加2-10分;
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不落实工作安排,根据影响后果,酌情扣2-10分,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3.较好地完成党的建设、有效衔接、项目引进、资金争取、创文创卫、平安创建等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反之予以双倍扣分。

4.包联村(社区)、片区、小区获得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获得各类创建命名的,典型经验被交流推广的,给包抓领导、干部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反之,对包抓领导、干部予以双倍扣分。

5.帮助包户群众解决具体急难愁盼事的,每3件加1分,每季度最多加5分;
对包户工作开展不力,在县级以上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其中国家级扣10分、省级扣6分、市级扣4分、县级扣2分。

6.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在活动获奖的,双倍加分,每季度最多加5分。

(三)学习培训

1.积极参加上级调训、集中轮训,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的,每参加一次加1分;
反之,每缺席一次扣2分。

2.在单位集中学习时主动授课、研讨,效果突出的,每次加1分,每季度最多加3分;
迟到、早退、玩手机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扣2分。

3.未完成陕西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商洛干部网络教育学院或其他规定学习任务的,每项扣2分。

4.理论研究、学习心得等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的予以加分,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同一内容以最高级别加分,每季度最高加5分。

(四)考勤内务

1.上班、开会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

2.无重要理由不参加单位重大活动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宜的,每次扣1分。

4.病假不扣分,事假每天扣0.5分。不假而走或超期未归,均按照旷工处理。

5.每月开展1次办公室检查,发现办公室卫生差,每次扣0.5分,发现干部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空调、电暖气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未关每次扣2分,若因未及时关闭用电器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扣除10分,并按要求赔偿。

(五)领导评价

1.评分主体。班子成员、科级领导由主要领导评分;
其他干部由分管领导评分。

2.评分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评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3.评分内容。综合考虑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平公正评分。

(六)纪律处分情况

1.受到提醒、函询、诫勉的,扣2-5分。

2.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的,扣5-20分。

(七)其他需要加减分的情况,由各单位经集体研究后酌情处置。

第四条 工作程序。量化积分按照周统计、月汇总、季积分、年总结的方式进行。

1.周统计。统计干部一周考勤得分,并予以通报。

2.月汇总。填写《干部作风能力考核纪实表》,汇总每月奖惩得分。

3.季积分。根据领导评分、奖惩得分,计算出干部季度积分结果,并予以通报。

4.年总结。汇总全年得分,取平均值,排出名次并进行奖惩。

第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量化积分作为干部个人职务职级晋升、考核等次评定、评优树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深度挂钩。

第六条 各单位党组织在执行本办法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制定量化评分细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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