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专项巡察市财政局党组见面会上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按照市委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第三巡察组从今天开始,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为期×天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下面,就做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开展×届市委第×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就是要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此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障。同志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认真自觉的接受市委巡察组的专项巡察。
二、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巡察主要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内容更加聚焦、问题导向更加突出,方式方法更加机动灵活。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政治责任,围绕以下五方面查找问题,开展巡察。"
(一)紧盯责任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一是党组认识是否到位,是否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措施。二是党组领导机制是否健全,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领导脱贫攻坚有序有力、统筹推进;
是否合理确定脱贫任务,建立并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等。三是履行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情况,是否存在执行相关规定不够严格,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深入等问题。四是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是否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等问题。
(二)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脱贫攻坚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细化落实情况。一是扶贫政策是否真正落实,是否能够把扶贫政策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有无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二是扶贫资金是否统得住、用得好,按政策要求分配拨付、按资格条件规范使用;
扶贫项目是否抓得实,是否能够紧紧围绕本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扶贫工作。三是对口帮扶工作推进情况。结对帮扶机制是否顺畅,帮受双方是否全面参与,帮扶目标、帮扶措施、任务时限是否明确,落实帮扶责任是否到位等。
(三)紧盯整改工作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对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
是否存在思想认识不清、整改责任不明、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较差等问题。二是对上级党组织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检查、考核评估和相关部门专项督导、督查、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视不够、应付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层层推卸整改责任的问题。三是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是否严肃追责问责,是否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
(四)紧盯干部作风,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力、脱离实际、追求形式等问题。一是被巡察党组织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进扶贫工作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是否存在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等情况。
(五)紧盯扶贫腐败问题,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情况。一看是否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有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消极应付、敷衍塞责,致使扶贫政策被严重歪曲、扶贫资金被大量挪用、扶贫项目出现严重问题等。二看是否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力寻租,有无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对特定关系人搞利益输送、贪污侵占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其他问题,也要视情纳入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市、县(区)联动,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同步对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方面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
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结合市县联动,对有关问题进行实地了解和核查;
对群众反映的与本次巡察内容无关的事项和个人诉求等,转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派的巡察任务
《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此次专项巡察是市委巡察组和市财政局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把这次市委交派的任务完成好,不辱使命。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党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对照巡察组提供的工作清单,详细、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二是为巡察组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有关账目等资料提供方便。三是及时在办公场所张贴巡察公告,公告巡察时间和举报电话,并设置意见箱,保证巡察组的来电、来信、来访渠道畅通。四是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做好协调联络,调研走访,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如实反映问题。个别谈话是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方式,我们将根据巡察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谈话对象。参加谈话的同志要围绕巡察组需要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好谈话准备。按照中央要求,谈话只谈事实,不谈认识,只谈问题,不谈成绩,谈话时能不能如实反映问题,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的事业负不负责的具体检验。大家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要围绕巡察重点内容进行梳理,实事求是的向巡察组反映。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市财政局开展工作期间,设有专门的联系电话:×,受理电话时间为×点×至×点×,同时开通电子邮箱×@163.com;并在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意见信箱。这些都将向社会公布,欢迎大家与巡察组联系,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同时,也请大家放心,巡察组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为反映问题的同志严守秘密。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巡察期间,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讲规矩,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安排和纪律审查事项,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应及时向巡察组通报。要坚决杜绝干扰妨碍巡察工作的问题发生。这里也按照要求向大家宣布,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①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②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③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⑤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⑥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⑦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市委对巡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巡察组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也将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同志们,做好这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是市委交给我们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我们一定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希望市财政局党组以这次专项巡察为契机,牢牢把发展职责抗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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