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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对派驻纪检组的评价(3篇)

篇一:领导对派驻纪检组的评价

  

  深度洞见|派驻纪检干部的归属感:做好三种人、三件事、三方面

  那么,驻在部门的党委(党组),如何主动关心派驻干部,给予派驻干部政治上生活上的应有待遇,并且乐于接受监督?我认为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理解党内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派驻监督是落实党内监督的具体方式之一,派驻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出机构,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各部门理应支持配合派驻纪检干部的工作开展,这也是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与否的具体体现。

  第二件事,正确认识纪检体制改革的目的性和必要性,坚决落实“三转”的工作要求。派驻监督是党的纪律监督,不是对驻在部门进行业务监督,更不能代替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凡属于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日常性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由驻在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去抓。现在实际当中,相当部分的驻在部门单位党组行动上还没有贯彻“三转”的要求精神,还在对派驻干部分配党建、审计等业务性事务性的工作。派驻纪检组长虽是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但是本质上还是上级纪委的人,归属于上级纪委领导。

  第三件事,暖心对待派驻干部,真正关心派驻干部的成长进步、家庭生活、福利待遇,让派驻干部体会到驻在部门党组织的温暖。派驻干部是党的干部,与驻在部门其他干部只是工作分工不同,履行的职责不同。平时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驻在部门上班工作,党组织关系、工资待遇也在驻在部门,甚或是生病医疗、退休生活都离不开驻在部门的关心爱护。驻在部门不能把派驻干部当作“外人”,更不能在生活待遇、成长进步上做“内外有别”的事情。从这个方面讲,如何对待派驻干部,也反映了驻在部门党组或是党组书记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是强还是弱,甚或缺失。

  上级纪委是派驻机构的派出机关,如何加强派驻干部的管理、教育、成长进步,让派驻干部归属感满满,挺直腰杆,干劲十足?我认为也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加强责任管理,用制度促进派驻干部履职尽责。派驻机构由上级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上级纪委负责,要用制度让派驻干部体会并确立归属感。实践当中,上级纪委要做到“定责、亮责、述责、考责、问责”,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派驻干部职能作用的发挥。如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市纪委常委与纪检组长(派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等。

  第二方面:理顺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关爱派驻干部的成长进步。当前,各地市均出台了“两个为主”的工作机制,对派驻干部选调、使用、交流、考核作了明确规定。这就要求上级纪委机关在实际操作当中,贯彻执行起来做到不走样,不变形。上级纪委机关确实把派驻干部当作“自家人”,让派驻干部深深体会到上级纪委是自已的“娘家”,机关同志是“娘家人”,是派驻干部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

  第三方面:强化沟通协调,与驻在部门共同关注派驻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派驻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同样适用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照样需要监督。上级纪委机关要经常听取驻在部门党组对派驻干部的评价,市委市纪委有关部门在考核驻在部门工作时,也要将派驻干部的考评一并纳入。如此,对强化派驻干部的归属感有非常大的作用。

  以上从派驻干部的自身要求,驻在部门的职责定位,上级纪委管理担当三个方面分析了派驻干部的归属感所在和如何找到归属感。

  总之,派驻干部要让驻在部门的党组织、领导干部有强烈的“派驻干部就在身边”的存在感,更要体会自身是党的人,是组织的干部的归属感。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不辱使命。

篇二:领导对派驻纪检组的评价

  

  派驻纪律检查组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及工作思路情况报告范文三篇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的神圣使命。派驻机构如何有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任何时候都做到知轻重、晓进退、明是非、守分寸、听招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此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统一管理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前提。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派驻机构干部长期形成的围着驻在部门转的行为定势、思维惯性根深蒂固,对派出机关的认同感、归属感差,在受谁领导、对谁负责的问题上认识有偏差。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多,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报告不够。与驻在部门习惯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适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的意识淡漠。有些派驻机构的干部仍把自己当做驻在部门的干部,而没有把自己看作市纪委的干部。一要抓统管。如果派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就有可能让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产生依附性,对发生的问题捂着、闷着,出现“派的无力”。派出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逐步建立健全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等制度,要对派驻机构履职的方式出台专门意见,增强对派驻机构管理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通派驻机构和市纪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的渠道。在派驻机构管理上实行“四统一”,即统一编制职数、统一干部调度、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考核奖惩,由市纪委统一实行人、财、物、事一体化管理。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

  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二要定准位。过去,派驻机构大多存在主责不清、定位不准、监督不力情况,不少驻在部门往往还把派驻机构视为内设机构,让其承担大量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及其他一些相关业务,工作领域过宽、战线过长、精力分散、“大包大揽”,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弱化了执纪监督职责。“三转”后,各级派驻机构均已清理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全部交还给驻在部门主责处室,纪律审查主业明显加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得到凸显。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委监督执纪的延伸,是派出机关的耳朵、眼睛和嘴巴,派驻机构就要对派出机关负责。三要树权威。派驻机构是党内监督的重要部门,具有强制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工作需要依赖驻在部门的支持。发挥监督的优势,把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紧紧抓住不放,督促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发挥前哨作用,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定时定点”办公、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开展谈话提醒、进行廉情分析、向党员大会述廉述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部门单位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扩大日常监督的广度,监督触角由部门单位机关向其所属的基层延伸。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有病就治,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二、创新制度是开展有效监督的保障。

  面对驻在部门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别较大的实际,需要创新组织制度,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制定履职细则,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派驻机构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应该大胆用起来,寻找好关心“张家长、李家短”的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形成监督合力。一要选准监督方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工作常态。要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行监督,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对有问题的先警告,再不改正就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二要用好监督方法。要注意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驻在部门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腐败“路子”、拿不准防控措施的短板。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总结、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三要强化“再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环环参与、全程监管的工作方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

  三、敢于担当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关键。

  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保持反腐的焦点不散,紧盯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群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扬“钉钉子”精神,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切实抓好反“四风”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要理直气壮敢于监督。由于体制机制问题,派驻纪检监

  察机构与驻在部门一块儿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纪检组组长还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有的心存顾虑、拉不下情面,不敢、不愿监督,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对此,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摆正位置,牢记监督是本职、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尽职,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要加强主业主责思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持续深化“三转”,按照责任分工“种好自己的田”。专注专职,从驻在部门业务中解脱出来,更有底气、更有精力履行监督职责。二要用纪律的尺子严以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发现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苗头性问题敢于提醒,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决策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决不能装糊涂,当老好人。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全面掌握所在部门班子和党员守纪律的整体情况。坚持严格执纪,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握每个敏感的时间节点,持续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三要创新形式善于监督。协调驻在部门成立机关纪委,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与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商讨反腐倡廉工作,争取关心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定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一把手,提出纪律要求,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因履责不到位导致本部门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依纪问责。坚持关注“张家长、李家短”。注意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按照“了解不参与”的原则,主动了解驻在

  部门的行业特点、业务方向。

  四、问责追责是开展有效监督的法宝。

  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追责这个“撒手锏”,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无、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一些领导干部“懒政”“庸政”现象和“为官不为”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一要树立一把手真抓实干的示范导向。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责任,当好表率,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树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对派驻纪检组工作旗帜鲜明给予支持。二要完善履行“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考核评价对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履行“两个责任”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应修改完善考核办法,适当增加落实“两个责任”的权重,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变一年一度考核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随时了解掌握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要正确使用问责追责的“撒手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追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对荒了自己“责任田”的问题,党委(党组)必须承担主体责任,且责任最后要落到党委书记身上。同理,各级纪委(纪检组)如因“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而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腐败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单位形象、影响单位发展,而压案不报、瞒案不查;因这样那样的顾虑,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等等,出现这些问

  题,也要坚决追究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各单位各部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提升素质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基础。

  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只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一要坚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真正成为惩治腐败的钢铁拳头。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凡事“敢”字当头,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二要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准入制度。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干部担任派驻机构领导职务,配足一批熟悉财会、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不断优化派驻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健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和交流机制,打通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相互交流任职的渠道,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干部“流不动、转不开、出不去”的问题。要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纪检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出队伍。三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过硬干净、专业化、高素质的反腐“铁军”。注重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扎实有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组织信任、人民群众满

  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二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

  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记录混淆,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少数基层党支部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

  个别基层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没有按要求落实;

  少数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方面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并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居、镇属事业单位编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向党委做了《廉政承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队伍建设方面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二是我和纪检监察助理全程参加南通、如皋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积极与市纪委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三)廉政教育方面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协助镇党委通过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村居书记、部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是通过开展本镇新任干部廉洁知识测试、510演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

  三是每季度的季度点评会议上通报本镇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来警醒镇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

  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2018年,***共进行镇村提拔和新任干部任前廉洁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36人次,制定防控措施63条。五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按照履职的要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

  (四)预防腐败方面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截止2018年12月底,***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次,制定防控措施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18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条,细化纪委责任共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正风肃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及“吃喝风回头看”行动,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值班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搬迁、重点工作推进、治污工程、南美虾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

  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纪律审查方面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方面镇纪委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检查、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软”问题,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镇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仍持不理解态度;

  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

  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

  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

  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篇三

  市局党委纪检组:

  2020年,在市局、县纪监委及本局党委的领导下,Xx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切实推动了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来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情况

  (一)准确把握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协助监督责任。-是主动担责。组织召开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

  展情况,提醒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次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XX局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四个突出”,X个监督工作重点。二是主动作为。在疫情期间,X名纪检干部在县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深入防控一线,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x名纪检干部走访企业,深入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传与调研。配合参加下沉社区工作,对x户居民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排居民基本信息,积极开展防诈骗、拒绝餐桌浪费等文明传播工作。

  (二)坚持学深悟透做实,精心谋划开展教育活动。领导带头示范。将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内容,由党委会研究后制定印发《第X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做到了一把手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督促落实情况;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和纪检组长分别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清廉实干担当聚力决胜全面小康”主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廉政专题党课,切实发挥了“关键少数率”的作用,达到了“绝大多数“跟"的效果。严格落实会前学廉制度,坚持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中活动开展前,组织参会干部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进--步把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

  创新活动形式。创新制定“读《宣言》谈初心”有奖征文活动方案,为全体党员干部、青年干部购买发放了《共产党宣言》,同时面向系统全体干部征集优秀的稿件作品并收到各类稿件X篇。利用微信平台,面向系统全体干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Xx局政治生态线上调研活动,共有X名干部参与了线上问卷调查。纪检部门]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的数据形成了XX局政治生态

  专题调研报告,精准勾勒了XX政治生态“画像”,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巩固全面从严治工作提供了纪检建议。

  突出纪法引导。组织开展“忠诚担当崇纪守法”党纪法规专题培训,原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环节之一,形成全员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督促全局XX名公职干部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线上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人均分达到了xx分以上,做到了在公职人员之中的全覆盖、无遗漏。

  重视案例警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xx)。

  充分利用好“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在微信工作群转发学习中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发布的各类警示通报案例。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XX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典型方面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明礼知法、心存敬畏、时刻警醒、行有所止。

  (三)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转化效能优势。今年,我们继续坚持内外结合、纵深发展,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实现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是内部机制逐步完善。县局党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组主动落实监督责任,根据各项工作推进开展情况共制发督促单X份、提请单X份,确保工作责任压到实处、落到实处。二是外部衔接逐步畅通。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等司法部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移交、案件审查调查、业务指导咨询的纪税、纪法联动机制,主动开展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年

  收到纪委监委转交案件X条,收到监察建议书X份,从司法部门]调取查办问题案件的相关证据X份。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严从实落实监督责任。

  为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我们结合Xx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纪检组人员变动情况,组织召开定岗定责工作会议,明确纪检干部具体工作职责,提出四个监督到位,实现监督责任压紧压实。

  日常工作监督到位。按照每月X次的频率,对系统各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反复重申会风会纪要求,并随机开展抽查,对迟到、缺席、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点名通报。对X名干部着装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考勤管理部公示考勤记录,对公示考勤记录进行比对和核实,督促绩效管理部门根据考勤结果进行绩效扣分和工资挂钩“双向考核”。

  关键节点监督到位。在元旦、春节、端午、十-等法定.节假前夕提前通过局域网、微信工作群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节假日廉洁提醒,严明节假日期间的纪律要求。结合暑假中高考升学宴、谢师宴高发的节点,摸清干部底数,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与x名干部签署承诺书。在考核考察、人事任免、“三重--大”、物资采购验收等关键事务中,主动做好监督,及时掌握风险点,防患于未然。

  重点人员监督到位。重新采集领导干部廉政基本信息,健全完善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XX条次。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以及带薪休假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认真采集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廉政信息并完成干部廉政档案。组织X名副股级以上干部填写廉政信息表,及时填写上报个人的有关事项。对评优

  评先、职务职级晋升、推荐巡察人才等事项累计出具廉政意见函X份。

  疫情防控监督到位。在疫情期间制定下发《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督促提醒》,针对干部执勤守卡、政务值班、各股室分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情况等内容,开展了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全阶段的跟踪监督,共下发监察检查通报X期,发现问题X条,电话抽查x人次,实地督导X次,随机问访x人次,短信提醒X次。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党委纪检组和县纪监委的工作安排,深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二是三是。

  (六)精准规范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有力震慑。今年,我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是按照每半年开展-次廉政测评、完成--次廉情分析的工作要求,及时通知县局党委委员及全体纪检干部完成半年度廉政测评,并对半年来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干预、早教育,今年纪检组共收到问题线索X条,现已查结X起,了结X起,给予xx处罚1人。三是严格规范纪检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依纪行使职权,实施监督检查、审查审理职能分离、人员分离。四是及时对X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回访,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七)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培育忠诚担当纪检强兵。突出政治弓|领。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X次全会精神、市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县纪委X次

  会议精神等内容,把学懂弄通做实作为首要政治要求。坚持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全面部署当月的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按照全员参与、共同进步的要求,由纪检组成员轮流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以及相关警示案例通报等内容。

  磨砺干事本领。组织干部参加各类视频业务培训以及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相关理论知识。认真做好外部衔接,对查办的案件主动寻求县纪委对流程、适用法律等方面的指导。今年共有x名纪检干部多次被抽调参与市局党委纪检组或县纪委巡察工作、案件调查工作。

  强化自我约束。坚持思想过硬和本领过硬同步走,组织.开展集体谈话和一对一面谈等交心谈心活动,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帮助干部职工提高廉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刀刃向内,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

  二、存在的不足

  -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旧任重而道远,我们的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也需要进-步完善提升:--是少数部门责任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导致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时,有所缺位;二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不够顺畅;三是部分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对“八小时”之外的个人生活要求不严,放松了自我约束,导致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忠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推进体制改革,压实压紧“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综合运用好“三单”,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加强廉洁教育,重视教育成果转化。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依托廉政教育基地红色资源,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常态性廉洁教育,推动知行合一;加强对廉洁教育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切实把廉政教育成果转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

  (三)持续强化监督,提升监督质量效果。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要把日常监督做好做到位,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表现。

  (四)严格执纪问责,释放震慑强烈信号。继续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的理念,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片。深入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五)紧扣队伍建设,打造德才兼备铁军。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

  的政治要求,加大对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执纪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纪执法水平。加大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力度,养成自觉接受监督、习惯监督的良好习惯,坚决防止“灯下黑”。

篇三:领导对派驻纪检组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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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我区从****年*月起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目前共设立*个派驻纪检组,组建*个派出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对全区各党政机关实行分系统、片区或直驻监督。区纪委在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到各派驻纪检组、镇(街)纪(工)委进行调研,了解派驻机构的运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收集意见、建议。

  一、基本运作情况

  根据党政机构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际情况,主要分三种形式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一是分系统派驻。设立派驻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区委政法委的2个纪检监察组,对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以及政法系统实行分系统监督。二是直接派驻。在10个政府部门各派驻一个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三是分片区派驻。设立4个派出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对各镇、街道及其直属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纪律监督和审计。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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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办公经费、办公地点等放在驻在单位。这一制度设计便于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后勤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甚至造成派驻机构、内设机构混淆的假象,双重领导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受驻在单位掣肘,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被削弱,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难免畏手畏脚,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职责定位不尽准确。一方面,部分派驻机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内务,忽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调研中发现,不少派驻纪检组长分管信访、维稳、老干、扶贫、政策法规等工作,少部分分管重点业务,个别还涉及财务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成了副业。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陷所致;二是驻在单位、派驻机构本身对派驻纪检组的性质、职责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偏差;三是部分纪检组长从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业务岗位改任、调任,与驻在单位的业务联系紧密。另一方面,个别派驻机构过度强调独立性,没有正确认识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其重要职责,对相关工作的主观认识和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工作汇报、绩效考评等配套制度未到位。一是驻在单位与派驻机构协调配合机制未建立。大部制改革后,部分党政机关仍处于磨合期,其职能部门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不通畅。派驻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区委政法委的两个纪检组长不是相关单位的党组成员,对相关单位工作信息掌握不足,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工作规范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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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完善,开展工作无章可循。部分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的业务不熟悉,在缺少规范指引的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三是区纪委与派驻机构的业务联系机制不完善。新任纪检组长、副组长对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区纪委业务指导、业务支持不到位。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未形成制度。

  (四)监察室设置不规范。目前,我区仅对党政部门派驻纪检组,没有派驻监察室。各单位监察室的设立不统一、不规范,有的单列设置为内设科室,有的加挂在其他科室内,有的未经编委核准,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量未臻饱和,其驻在单位设立监察室的必要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几点思考

  目前全国各地实行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1.分片(系统)派驻;2.直接派驻;3.混合方式派驻,分片派驻和直接派驻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运用。无论哪种模式,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都是影响派驻机构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分片派驻通常将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归口纪委(监察局)统一负责,直接派驻则通常放在驻在单位。分片派驻的长处在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泾渭分明,避免了角色冲突造成监督失灵,不足之处在于派驻机构游离于被监督单位工作业务之外,监督的直接性、及时性受到限制。直接派驻则恰恰相反,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较难把握,过于紧密则影响监督效果。我区的派驻机构工作处于两难境地:分片派驻的,游离于被监督单位之外,在工作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工作无处着手;直接派驻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工作业务,产生“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冲突。但是在我区党政机构大部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大背景下,混合方式派驻无疑是较为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选择。在不突破整体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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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设计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保障,探索改革供给渠道,工资福利、大额经费由纪委供给,人事受纪委管辖,考核奖励由纪委负责,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保障则由驻在单位提供,削弱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利益联系,加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除信访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工作之外,派驻纪检组长不应主管、分管驻在单位的其他业务,彻底解决“裁判员”、“运动员”角色冲突的问题。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能。

  (二)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机制缺失的客观现状决定了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难以监督到位,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参加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制度。驻在单位研究讨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的,必须通知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会议。二是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信息通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三是建立派驻机构介入驻在单位业务监督的程序规范。设定派驻机构介入驻在单位业务的条件,规范介入监督调查的工作程序。四是建立业务联系与工作报告制度。区纪委应加强与派驻机构的业务联系,建立派驻机构参加纪委业务会议制度,征询派驻机构对纪委各项工作的意见。派驻机构应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工作计划、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重大紧急情况,形成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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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提升派驻机构业务水平。加强纪委各职能室与派驻机构之间经常性的业务交流,根据派驻机构的工作实际,为其提供制度规范、工作资讯等业务支持。组织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到先进地区、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委托培训,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派驻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驻在单位相关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对派驻机构定期进行考核,建立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到其驻在单位开展民主测评,对派驻机构的工作作出客观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或按规定需要回避的;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接触时间过长,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应进行轮岗交流。

  (五)关于党政部门内设监察室的问题。在纪律检查机关对党政部门单派驻纪检组的情况下,党政部门设立监察室,有利于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协调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但监察室的设置应符合工作实际需要,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能为了安排领导职位而设置冗余机构。在纪检监察工作量不饱和的情况下,设立监察室将造成机构膨胀和资源浪费。为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如确有必要的,可以考虑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员,从精通业务的骨干中选任,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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