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目标任务。
在今年12月底前,除八里村、朱墩村外,每个村至少完成9个“五清一改”村庄;顺当完成全镇5个“五化两改”村庄建设;未纳入“五清一改”和“五化两改”的村庄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标准进行整治。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全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自然村庄。
(二)考核对象。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管人员、分管人员、包片干部、创建干事。
(三)考核方法。
镇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和农环治理,依据“五清一改”、“五化两改”及农环整治效果及在市县考评排名进行奖惩配套(村主管人员、分管人员、包片干部、创建干事包保的村庄不重复计算)。
(四)考核结果运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占文明创建总分50%,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占文明创建总分30%。其中无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朱墩村、八里村人居考核分数为我镇其他村全年合计平均分。
三、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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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清一改”村庄。
以县人居办月度验收得分作为奖惩依据,满分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视为通过验收。开展“五清一改”的村庄不得少于50户,如单个村庄不足50户,可将相邻的几个村庄合并作为一个村庄进行整治,相邻村庄间隔不得超过200米。
(1)得分在90-95分的,不奖不罚。
(2)得分在95-98分(含95分)的,嘉奖村主管人员500元、分管人员200元、包片干部1000元、创建干事200元。
(3)得分在98(含98分)以上的,嘉奖村主管人员1000元、分管人员400元、包片干部2000元、创建干事400元。
以上嘉奖直接发放给个人,用于补助交通、通讯、工作餐等支出。
(4)对全年通过验收的“五清一改”村庄少于9个的村,扣除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岗制考评绩效工资,每少一个村庄,扣除主管人员1000元、分管人员400元、包片干部2000元、创建干事400元,并取消该年终文明创建评先资格。
对于首次验收未通过的村庄,各村可以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也可以替换为其他村庄,全年通过验收数以县人居办最终一次验收结果为准。
(5)对于各村要求开展“五清一改”但未通过验收的村庄,扣除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岗制考评绩效工资,每有一个,-2-
扣除村主管人员500元、分管人员300元、包片干部1000元。
第(4)、第(5)条规定不重合,叠加实施。
(6)“五清一改”工作在村年度岗制考核中按百分制考核,然后依据岗制分折算为详细得分。各村百分制考核得分为月度考核的平均分,全年验收通过数少于9个的,每少一个扣2分。例如,某村全年“五清一改”村庄通过验收8个,考核得分分别为91、92、…、98,则该村百分制考核得分为(91+92+…+98)/8-1*2。
(二)“五化两改”村庄。
以县农业农村局年度验收得分作为奖惩依据,满分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视为通过验收。
(1)得分在90-95分的,按每户1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经费到村;
(2)得分在95-98分(含95分)的,按每户4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经费到村;
(3)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按每户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经费到村;
以上工作经费可以发放给个人,用于补助交通、通讯、工作餐等支出,由各村统筹安排。
(4)“五化两改”工作实行加分制,各村按时完成“五化两改”任务并通过县级首次验收的,每通过一个村庄并达到95分以上在年度岗制考核中加0.5分,98分以上加1分,首次验收未通过的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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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在市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第一、第二的村,分别嘉奖村主管、分管、创建干事500元、800元、10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对其主管、分管、创建干事实行诫免,并分别扣除年度岗制绩效500元、800元、1000元;排名倒数第二的村,对其主管、分管、创建干事全镇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文明创建评先资格。
(2)在县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第一、第二的村,分别嘉奖村主管、分管、创建干事200元、300元、5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对其主管实行诫免,并分别扣除主管、分管、创建干事年度岗制绩效200元、300元、500元。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各村负责辖区内全部村庄(含“五清一改”、“五化两改”村庄)的乱堆乱放、废弃物的整治,镇人居工作线人员负责指导。
(二)各村包片干部负责所包保村庄“五清一改”常态化养护工作的巡查、整治工作,发觉问题,准时上报镇人居办,并整治到位。整治经费经镇人居办审核后,予以拨付。
(三)镇人居办每两月一次对各村“五清一改”、“五化两改”村庄后续管护状况进行考核。
(1)每个村庄发觉1-3处(含3处)乱堆乱放、废弃物)分别扣除包片干部和创建干事岗制绩效50元、30元,并扣除县当月度考核平均分1分。
(2)每个村庄发觉3处以上乱堆乱放、废弃物,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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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包片干部和创建干事岗制绩效100元、50元,并扣除县当月度考核平均分3分。
五、本方法由镇人居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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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考核要点及办法
XX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要点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1、全力打好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攻坚战。全面清除村庄及周
边,农场、公路铁路、河道(水库、沟渠、湖泊)及周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垃圾。将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等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做到全面清理、全域清理、彻底清理。
2、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科学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
(二)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1、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村庄区域特点和实际,选择水冲式厕所、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式厕所、粪尿分集或双坑交
替式厕所等多种改厕模式,研究完善农村改厕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2、规范厕所管理。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结合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围绕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做好粪渣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按照实际需求,配备
抽粪车和相关设施。
(三)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1、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南水北调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治理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对经济发展条件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有序排放引导。
(五)实施村庄街道硬化专项行动
突出主街道硬化。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主街道硬化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
设,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2(六)实施村庄绿化专项行动
普遍开展村庄绿化。大力实施环村林建设,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公
园绿地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七)实施村庄亮化专项行动
加强照明设施建设。在村庄主要街道,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在主要巷道按需要设置照明
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八)
实施村庄美化专项行动
提高村庄美化水平。结合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绘制乡村
文化墙,清理村庄内电线杆、墙体立面上的私涂乱画、小标语、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
(九)实施美丽庭院创建专项行动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发动农村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
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建成一批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
庭院。
二、结果运用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各村进行大排队,对综合排名前3的村通报表扬,对综合排名后1的村全镇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逾期任务未完成或建设质量不达标、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坚持从严从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数据统计口径,规范数据采集渠道,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分值,做到得分有据、扣分有理,并按要求报送考核报告。
3.严守考核纪律。考核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严格遵守考核程序和纪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对考核中不负责任、隐瞒问题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动态考核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X政发〔X〕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X区、X新区管委会,X市政府,考核内容为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条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年初按照《意见》中确定的“九大工程”建设任务,制定本市及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度目标任务不能低于《意见》目标的五分之一。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市(区)上报的目标任务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下达各市(区)执行。年度目标任务是开展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下达后一般不再变动,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在保持年度任务投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由市(区)政府(管委会)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季通报、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季度通报及半年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年度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季度通报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
第五条季通报。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市(区)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季进度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市(区)进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季度考核排名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量指标80分,包括垃圾污水处理、生态环境建设、生活条件改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方面;定性指标20分,包括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宣传、报表等。
第六条半年观摩。每年7月前,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市(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九大工程”进展情况,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情况,市、县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进行督查,选择进展较好的县(区)召开观摩讲评会。
第七条年终考核。每年12月20日前,各市(区)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季度通报、半年观摩情况,对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并进行排名。考核初步意见和排名征求省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第八条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综合量化打分,对排名靠后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扶持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扣减。年度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自X年12月1日起施行。
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方案范文
为做好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内容
1.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各村应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管护长效机制。
2.公厕管护。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厕所,公厕内设施保持完好,厕所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干净整洁,卫生良好。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正常使用,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
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村内道路干净整洁。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无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沟渠,村内沟渠畅通,无堵塞淤积,无黑臭水体。
5.村容整洁。村内道路、街巷、绿化带、房前屋后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秸秆焚烧,无卫生死角,村内无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村内绿化带规整有序,路灯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街道两侧墙壁、电线杆等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村内(不含宅基地内)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无私搭棚舍等。
二、成立长阳一村迎接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成员担任副组长,物业、村委为成员。
成立管护队伍,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制度,划分责任区,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人。安排专人每天对村内街巷胡同、广场等进行日常
保洁和垃圾收集,做好村域内基础设施巡查工作。确保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即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结果,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联系会议工作推进办的工作要求,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宣传、大整治”行动,全面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二、组织保障
成立县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措施
按照“三清两改一提升”的要求(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水源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和公共厕所,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不断提升村容村貌)
1.宣传发动。召开镇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利用村村响、扶贫走访日,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各村在本月8日前将宣传发动的照片发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2.开展大清扫、大整改行动。各村要在本月8日前发动群众搞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清扫、大整改。主要任务是组织群、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前屋后、各村辖区内的水源水体、各养殖场所、主要交通道路、垃圾收集点周边进行一次大清扫,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各村本月8日前将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清扫活动照片发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3.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落实保洁员。各村要落实保洁员,解决散落垃圾及时入桶,引导群众做好垃圾分类。
4.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自查行动。按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的原则,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经济办、自然资源办对全镇辖区的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自查行动。
(1)村容村貌自查,主要是垃圾收集点位布置是否合理、垃圾桶周边是否脏乱差、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公厕管理自查,主要自查公厕是否开放,水电是否配套,是否落实有专人管理。
(3)保洁员设置,各村是否设置保洁员(可安排公益性岗位)
(4)厕所革命,所涉及厕所革命的村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村是否成立有质量监督小组,质量是否达标。
(5)老场镇污水处理站,是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管网是否接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征地及青苗补偿是否到位,是否正常使用,管护制度是否完善。
(6)纳入河湖长管理的水源水体是否设置有警示牌,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周边是否有建渣白色垃圾污染。
四、严格督查,逗硬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迎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没有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部署,在本次迎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听指挥、不听调度造成在整改复查中应得分而被扣分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启动通报批评、镇领导约谈、追责问责程序,并纳入年终分类考核。
中央农村环保项目考核验收办法
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中央财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将“以奖促治”政策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农村环保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快2008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财办建?2008?17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央财政农村环保项目考核验收(以下简称“项目考核验收”)的对象是中央财政农村环保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建设竣工完成项目,包括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考核验收原则上采取每年一考核一验收的办法。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县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考核验收办法。
第二条
项目考核验收依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制度及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方案等。
第二章
验收内容
第三条
项目建章立制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情况、明确项目具体承担单位任务和要求情况、制定项目监督检查制度情况、项目所在地村镇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专人负责
项目实施情况。
第四条
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治理前后的有关监测数据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治理成效情况。
第五条
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落实、档案管理等情况。
第七条
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涉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的示范带动作用情况。
第八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
2、中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等情况。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中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制度、考核验收等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情况。
第三章
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第九条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县(市、区)级自验、市级复核、省级抽验。验收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项目竣工后经县(市、区)级验收合格,并经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复核同意后,向省级环保、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验收;省环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考核验收组进行抽查验收。
第十一条
申请验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县(市、区)政府申请验收报告;
(二)项目自验报告;
(三)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和相关图纸;
(四)项目治理前后的有关监测数据;
(五)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六)财务决算报告;
(七)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八)市环保局、财政局意见。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程序:
(一)听取项目单位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档资料;
(三)检查有关财务档案,会计账簿;
(四)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和运行情况;
(五)专家评议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六)考核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完成后,由省环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将验收情况汇总上报环保部、财政部;下发验收通报,对于项目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四章
验收评价
第十四条
验收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省级验收组将根据验收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县(市、区)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价。
第十五条
被评为合格县(市、区)应具备条件:
(一)按照省环保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做好验收准备并报送申请验收资料;
(二)规章制度健全,文档资料保存完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
(三)严格执行项目的实施方案,没有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良好,工程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四)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五)资金管理规范,拨付及时到位,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或物资款现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评为不合格:
(一)未经省环保局、财政厅批准同意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项目投资或建设任务完成不足85%,工程质量差,完好率低于90%;
(三)有违反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行为的;
(四)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验收的奖惩
第十七条
省环保局、财政厅每年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区)进行评比,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今后该县(市、区)申报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除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根据不同情况,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并取消该县(市、区)两年申报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的资格。
对于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建设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追缴违规财政资金。
第十八条
对于经过整改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县(市、区),限期全面整顿,并取消下一年度农村环保资金和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环保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XX省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结合《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2019年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XX市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膜及农药包装袋(瓶)等废弃物回收、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黄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等为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内容。
二、考核程序
(一)各区县自查。各区县政府对2019年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综合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各区县自
评和佐证材料,以及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开展实地复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三)审定通报。市政府审核确定考核结果后进行统一通报。
三、考核得分
1.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总分0.8分。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区县报送的材料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加分后最高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累计得分/100*0.8为各区县得分。
2.考核项目材料弄虚作假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附件:XX市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XX市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县评价内项目
容
值
分评分标准
、区
评分
市评分
组织管理
资金支.51建立县级改厕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或相关文件),得1分;建立县级农村改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持
区县统筹安排改厕资金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全面完成改厕年度任务得4分;完成年度任务95%以上未达到100%的,得3分;85%任务完6-95%之间的,得2分;85%以下不得分。所辖乡镇建立有效的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或无成
害化处理机制的,得2分,有1个乡镇未建立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工作台2一、农村改厕(25分)
质量控制
.5厕质量核查或督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信息报2送
技术指3导
的扣0.25分,扣完为止。施工队伍有相应资质或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的,得1分。
农村改厕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得1分,否则酌情得分。群群众满3众对改厕满意度较高(户改厕验收时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得2分;满意度一般意
的,得1分,满意度较低的不得分。
农村生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实施的,得2分,否则酌情活污水治理二、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25分)乡镇政建成(含主体工程、污水管网)乡镇政府驻地数占比达到70%(含)以上的,或完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
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得8;否则酌情得分。
规划编制
得分。
月报送制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内容准确的,得0.5分。其他情况酌情得分。
县级开展改厕技术培训的,且所辖乡镇实现全覆盖的,得2分;有1个乡镇未覆盖及时将改厕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且录入无误的,得1.5分。严格执行农村改厕进度3查与指导监督,得1分;验收环节有明文规定需要农户参与的,得0.5分;县级开展改账
厕工作台账的,得2分;有1个乡镇未建立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制定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且行之有效的,得1分;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巡所辖乡镇系统整理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建立完善改
省级美丽乡村中心3村生活污水治理
市县级自主建设美2018年度市、县自主建设的美丽乡村中心村厕所粪污经过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1分,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得满2分(1分),超标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得满分(1分),否则不得分。
1.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2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三大一强”行动方案要求,每个区县各选择2个典型乡镇,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完成试点示范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治农村黑4臭水体治理
2.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消除黑臭水体2分。2018年度下达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消除黑臭水体,恢复水体清澈的,得2分;未全部消除黑臭水体的,按照2018年度下达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消除黑臭水体中心村数占比×2计分。
1.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3分。按照当年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并验收通过的建建制村制村数量占当年度计划整治建制村数占比×3计分。
环境综合整治
正常的,得1分,否则按照正常运行建制村比例×1分计分。
无害化2处理能力
满足的,扣1分。
在县域范围内,按照《黄山市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区县住垃圾治三、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20分)群众满意度及各级6督查、媒体曝光
垃圾治2投诉经查属实的、国家及省级督导发现问题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有1件(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得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理情况
酌情扣分;乡镇政府有专人负责,开展日常监管考核,有详细记录、拍照取证并整理存档,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季度群众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得3分,75%-95%的,得2分,低于75%的,不得分;无群众投诉、无国家及省级督导发现问题的、无新闻媒体曝光的,得3分;有群众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季度考核,有详细记录、拍照取证并整理存档的,得3分,否则县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满足生活垃圾及时处理需要的,得2分;不能42.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1分。建制村综合整治项目所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理实施方案编制并启动实施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成的,按照实际建成中心村数占比×3计分。
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的,得3分;未全部建
理运管经费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四、农膜及农药包农膜及农药包装袋制定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相关方案的,或执行市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3物回收处理相关方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建立较为完善的农膜及农药包装袋(瓶)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且运行良好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地区的有1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且2成效显著的,或二类地区有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且成效显著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装袋(瓶)等(瓶)等废废弃物回收(3分)
弃物回收处理
工作部
制定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或相关文件),得1分,否则不得分。按照市级部署开展5“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各阶段战役,得4分,缺少1个战役扣1分。
全面推开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整治完成率达到85%的,得3分;85%-75%的,得2分;3其他不得分。
署
五、村任务完庄清洁行动成
(10分)
宣传发2动
村庄道3路硬化
在电台、报纸或其他媒体设立宣传专栏的,得1分;发动群众成效显著的,得1分。
制定并完成通村组道路建设任务的,得3分,有1个乡镇未完成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的,得0.5分;古树名木得到保护的,得0.5分;有群众投诉或
村庄绿2新闻媒体曝光毁林或砍伐古树名木经核实无误的,每有1次扣0.5分,1分扣完为止。村六、村化美化亮化
容村貌整治
提升(10分)农村建3筑风貌
在县域范围内,传统村落保护没有受到群众举报、国家及省级督导没有被发现问题、传统村2没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得2分;否则有1处(次)扣1分,实行累计扣分,最多扣2落保护
分。
七、黄山市农村人美丽乡村示范村及4创建
自然村3整治
村扣1分,扣完为止。
承办市级及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方面会议的,加2分;在全国或省市级会议上作典型自然村整治成效显著,验收评估无不达标自然村的,得3分,每有1个不达标自然完成市级年度创建任务,经省级认定授牌的,得4分;其他按照完成率×4计分。
积极推进设计下乡,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庄建有公共照明设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居环境“百村重点示范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7分)
八、加
分项
九、扣
分项
发言的,加1分的;典型经验或做法受到中央或省市领导批示表扬的,加2分。
被中央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并造成重大社会恶劣影响的,扣3分;被农业农村部舆情信息监测和省市级督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按照《石家庄市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村生产和生活区域。
二、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
考核分为近期目标考核和长期目标考
核。
近期考核目标:2012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三环三沿(环省会、环县城、环景点周边和沿国道、沿高速、沿铁路)”等重点区域村庄“四清”,“四化”明显提升。2013年春节前,全市所有村庄完成“四清”,提升“四化”,同时展开“六改两建”工作。2013年“五一”前,“三环三沿”区域内,全市451个重点帮扶村,176个幸福乡村示范点和2012年确定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全面完成“四清四化”和“六改两建”任务,村容村貌“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
长期目标:到“十二五”末,通过集中整治,净化村庄环境,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基本消除,彻底变革农作物废弃物焚烧习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级幸福乡村示范点、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帮扶村、新民居建
设示范村和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范围的村庄达到生态村建设标准。
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三、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内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县(市)区自查总结和市考核验收的办法。审核资料为主与平时检查与考核时相结合。
《石家庄市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县(市)区指标核算表》由各县市区农环办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填报,市直业务部门把关审核后,得分值按照高于全市平均数值的幅度加减分数。
《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单村指标核查表》由市直考核组入村考核时填写。
考核总分数按照《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县(市)区指标核算
表》和《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单村指标核查表》各自权重计算。按得分50%高低排队。
(一)考核方法日常检查:采取听取县汇报、查看资料、进村入户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攻坚战整治期间,至少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通报一次,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长效管理阶段,每月检查一次、讲评一次。
阶段考核:阶段考核主要是指半年和年度核查,也包括攻坚阶段三个时间节点的督导考核。主要包括通过进村入户对县(市)区自行检查情况进行评估计分和排队。
(二)考核内容
1.县(市)区考核
县(市)区需准备以下资料备查: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和填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
(市)区指标核算表》
(2)农村环境综合工作方案;
(3)“四清四化”、“六改两建”、“四编六制”、“两抓一控”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
(4)农作物废弃物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5)国家、省、市生态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6)相关部门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证书等;
(7)县(市)区对乡镇、村(居)考核验收意见;
(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专题工作报告。
2.行政村抽查抽查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是衡量县(市)区工作进度的有效手段。抽查行政村一般不少于6个,省级幸福乡村计划示范点(新民居示范村)、基层建设年帮扶点村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可由县(市)区各自行选定1个村,其余3-4个
村庄有考核组临时决定。
抽查行政村主要是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和宣传教育三个方面进行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全面推行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清四化”进展情况;执行
“户收集、村集中、乡运转、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情况;“六改两建”进展情况。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情况。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及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设经费落实到位,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全村环境综合
整治纳入村委会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村工作责任目标;村内日常环境管理有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工
作档案,建立动态检查、群众评议机制。
3.村庄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情况。村内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和标语,村民对本村环境变化和管理状况比较满意,无群体生态环境上访事件。
五、奖惩办法(一)检查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年度目标考核
重要内容,统一奖惩。
(二)每次检查对县(市)区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在市属新闻媒体公布。
(四)连续2次检查排名垫底的县(市)区,其县(市)区主管领导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市纪委(监察局)留存。
(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命名、表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优秀村和生态先进村,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准
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0日
附件:
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准
一、计分方法对各县(市)区的考核以审核资料为主,按照《石家庄市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县(市)区指标核算表》(见附件)填报数
据,经有关部门审核后,计算成绩。并与《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单村指标
核查表》计算分值,按照权重各自50%计算
确定总排名。
对县(市)区的上报具体考核指标值,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打分按照县(市)区上报数值与全市平均值相比较的方法,凡高于全市平均值的按比例加分,低于平均值的减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
表。
二、考核计分内容
石家庄市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县(市)区指标核算表
序
指标名称
号
县(市)区申报标准
市级平均数
计分
基础分
20审核
组织领导
工作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分
222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
市农员环直办市氐水市氐建于设局于1生活污水处理率(%)
22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于农市于农市业市部环处保市
2森林覆盖率
村庄覆盖率
人均植树株数
于环市保市
绿化
2于0林2于畜市牧
11人均县本级财政用于综合整治资金
(万元)
业于02局照0山两抓
连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环境整治样板村
农业面污染源控制
12四编
六制
一控工作
13四个规划编制
六个制度制定
照财山政区局承担任务的县(市)区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扣5分。完市成任务不加分。
环市计环划保市划农市2合计
个农规环市个农
石家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单村指标核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村级班子
得分
计分标准
级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村庄综合整治制度建设
亘传教育
经费保障
保洁队伍和机工具
上级资金
村级投入
保洁人员
机工具设备
清垃圾
.*清杂物
清残垣断壁和路障
清庭院
美化
绿化
净化
亮化
改路
改水
改厕
改圈
改垃圾处理方式
改农作物废弃物处理方式
规民约宣
金
投本实12工具3四清
圾清运及时、四化
内
道路
内
质5六改
启
动
建
合计内
三、主要指标解释
1.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
(1)指标解释
指村庄使用安全卫生饮用水的常住人数量占常住人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村域内农户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户数/全村总户数X1%。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4项
指标中只要有1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水质: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符合规范。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6)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V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水量:每人每天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
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
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安全
饮水受益户名录、饮水安全建设台帐、水质化验报告、工程
所有权明
晰、管理机构落实、有合理的水价及收费办法、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水源地保护情况;饮水安全工
程建设情况;随机抽查10户安全饮水受益户及使用情况;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供水能力及水质;③民意调查:随机
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指行政村按照“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要求行政村配备保洁员、垃圾收集车、垃圾收
集房
(桶、池)。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长效管理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垃圾处
理设施(处理能力、运转情况),垃圾收集与转运场所(能力及运转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3.生活污水处理率
(1)指标解释
采用污水处理设备或氧化沟、净化沼气池及土
(湿)地处
理系统等处理的生活废水总量与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比
值
X1%(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长效管理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能力、运转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4.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村域辖区内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总量的比例。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直接用作肥料、制作堆肥、培养料、能源化利用(沼气)等。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证明材料、台账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它养殖场,和农户养殖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5.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村域辖区内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数量占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率,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气化、作饲料、秸秆还田、作燃料等。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秸秆利用重点工程名录及其建设台帐(如秸秆气化站、秸秆发电、秸秆还田等),相关监管规章文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6.村庄绿化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农村村民居住的聚集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村庄居住区域国土面积的百分比。农村绿化包括“四旁”植树、村庄绿化等,绿化覆盖率是指农村村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
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绿化重点工程名录及其植树造林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绿化工作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村内绿化情况;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7.卫生厕所普及率
(1)指标解释
指使用卫生厕所(包括“一池三改”或其他处理方法处理后产生
能源和肥料并全部得到利用的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百分比。卫生厕所,是指有墙、有顶,厕坑及贮
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县(市、区)卫生部门证明材料、报表、台账;②现场考查:随机选点实地查看。卫生厕所达到《农
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规范》(DB32/950-26)的要求;
“一池三改”工程规划、布局合理,运行正常;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8.清洁能源普及率
(1)指标解释
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清洁能源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X1%。
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秸秆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使用农村户用沼气技术。
(2)考核办法
①材料审查:县(市、区)农业部门证明材料、报表、台账。
提供清洁能源使用户名册。②现场考查:随机选点实
地查看。③民意
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2022年度__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度__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2019年度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对象为全镇所有行政村,重点考核列入2019年度创建规划的x个示范引领村、x个特色发展村、x个集聚提升村。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环境整洁、整体提升、特色发展、日常巡查等部分组成,采取100分制进行考核计分。具体内容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三、考核方式通过日常巡查督查、月考核通报与年终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评活动。1.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对所有行政村整治状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书面通报,对巡查问题整改不力的村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2.月考核通报。每个月对所有行政村整治工作的整体进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镇排名并通报。3.年度考核验收。各行政村完成整治工作目标后,先进行自查、自评、自验,自验合格后,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镇农业农村工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其中环境整洁村得分应超过60分,集聚提升村得分应超过75分,特色发展村得分应超过80分,示范引领村得分应超过85分。四、奖励措施对年度考评结果符合创建标准的村,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拨付至村。具体奖补标准为:示范引领村20万元/村、特色发展村15万元/村、集聚提升村10万元/村。除重点考核的10个村外,其他行政村达到相应创建标准的,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奖补。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目标内容目标要求得分1环境整洁40村内环境干净优美(10分)村内建筑物处立面整洁、房屋无破损、无乱堆乱画或小广告;
庭院无脏乱差情况;
路面无占道堆放物、无严重破损或明显积水。生活垃圾全面清理(10分)房前屋后和村道街巷无柴草杂物、无积存垃圾;
村内主次干道均配备垃圾桶(池)、垃圾清理及时无漫溢、垃圾桶(池)无严重破损;
庄台无集中露天堆放垃圾、巷道无随意丢弃垃圾、占道无杂物。厕所粪污全面治理(10分)村内露天粪坑全部消除;
公共厕所配置合理;
粪液经过无害化处理接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经过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村内塘沟干净整洁(5分)河道清淤疏浚,河坡整治无破旧棚坯、无乱堆乱放、无破瓦碎砖;
规范排放污水,村内无臭水沟、污水塘;
河道旁无散落垃圾、沟塘内无漂浮物。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部清理(5分)村内无丢弃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无废旧农膜;
村内村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治理?序号考核分值目标内容目标要求得分项目2整体提升45村庄道路、村庄绿化明显提升(10分)村内通组道路实现提档升级,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合理使用路面材料:村口及沿路、沿河全面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规范整齐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
完善村庄照明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效果整体提升(20分)结合全村地形地貌、沟塘水系、绿化亮化美化等合理布局,有计划进行整治。村口、村中、村尾环境整治互相融合,全村整治整体推进。桥梁、道路、广场等建筑设施的修建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本村特色。体现本村的风俗民情、历史沿革、名人文化、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整治中注重提倡节约,合理使用本地天然材料、原废旧建筑物原料。健全长效管护机制(10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档案;
将长效管护机制落到实处。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5分)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3特色发展5社会经济发展有特色村级社会经济发展有特色,群众安居
乐业、和谐稳定。4日常巡查10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并按工作序时进度开展整治日常巡查中无突出问题,发现问题整改及时;
按工作序时进度开展整治;
村庄长效管护制度执行严格,保洁力度持续加强,卫生环境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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