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
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底实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
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的扣5分。
6、党员与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考核积分60分为基准分,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x1+“一般”的票数x0.8+“差”的票数x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x20%。
四、结果运用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积分
类别
积分项目
积
分
标
准
党员自评得
分
党支部考核得分
备
注
党员参加院党委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每月末党群办通报给各支部考核积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1.积极参加院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次积分;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参加但向院党委或党支部请假、之后完成
补课任务的,每次积分;党员讲党课或为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主讲人的,每次积1分。
2.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每次积1分。
基
础
积
分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笔记在1000字以上的,积分;500字以上的,积分;500字以下的积分;结合学习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和党性分析材料的,每篇积分。
4.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参加自治区带头学习提高
级的每次积分,市级和院级的每次积分,科内的业务学习每次积分;作为学术活动或业务培训主讲人的,每次积分。
5.参加各种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的,每次积1分。
6.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时间在一周或一周以内的积分;在一个月以内的积分;在三个月以内的每月积分。
7.认真利用“学习强国”手机平台学习,月积分在900分以上,且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1分;在支部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的,积分;
其余积分。利用“支部宝”学习,月积分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分;在中间三分之一的,积分。
1.职能科室中层管理岗位:团结带领科室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无延误和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等情况发生的,积3分。
2.临床医技中层管理岗位:科室行政业务管理规范有序,无延误、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等现象发生的,积1分;科室医疗技术指标达标的,积分;科室医疗安全管理达标的,积分;自身诊疗行为规范良好的,积1分。
3.临床医生岗位: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积1分;模范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医疗责任事故的,积1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无乙级及以下病历的,积分;服务态度和作风优良、无患者投诉的,积分。
基
础
积
分
4.临床护士岗位:严格落实各项护理核心制度的,积1分;模范遵守各项护理规程,无护理差错事故,的积1分;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病带头争创佳绩
历记录完整的,积分;服务态度和作风优良、无患者投诉的,积分。
5.医技岗位:严格遵守各类操作规范的,积1分;及时、准确为临床提供检查、检验报告的,积1分;积极配合临床工作,得到相关科室认可的,积分;文明服务、关爱患者,正确采集、使用和处置标本的,积分。
6.药剂岗位: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政策法规,认真坚持查对制度,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积1分;严格履行调剂和审查职责,科学指导合理用药的,积1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制度规定,文明礼貌服务临床科室和患者的,积1分。
7.行政后勤岗位: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在科室工作和本职岗位上,模范履行职责的,积1分;积极主动为临床一线服务,得到临床普遍认可的,积分;所负责工作未出现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的情况的,积分;非客观原因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的,积1分。
在中层管理岗位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征求分管院领导意见考核积分;兼任支部书记的须同时征求党委书记意见考核积分。
在其它岗位的一般党员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党组织和各科室、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每参加一次积分。
2.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找帮扶对象或党员、群众谈心,每次积分;对发现群众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有实际困难并提供切实帮助的,每次积分。
带头服务群众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分每月最高不超过1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3.发扬奉献精神,在夜间休息或公休日期间来院参加会诊、急诊手
术、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的,并保质保量完成好工作任务的,每次积分。
4.对患者和群众献爱心,为患者和群众捐款捐物,提供切实帮助的,每次积1分。
基
础
积
分
1.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和违纪违法现象的积分。
带头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形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宣传党的主张,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相违背言论的,积分;抵制和辩驳错误言论的,积分。
3.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积分。
1.按要求作出服务承诺、作风建设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内容与本职岗位结合紧密、实在具体的,每项积分。
带头弘扬正气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优良,清正廉洁的,积分;患者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积分。
3.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吃拿卡要,拒收“红包”的,每次积分。
奖
励
加
分
1.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在发挥党员先模范发挥带头作用,每次加2分;积极宣传、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锋模范作用方
检举揭发不良行为,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每次加2分;见义面表现突出的勇为的,每次加5分。
因业绩突出受到各种表彰奖励的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为医院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出色履职尽责的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违犯医院管理制度的违犯党纪国法的2.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被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受到医院及以上命名表彰的,院级每项加2分、地市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等取得单项奖励的,院级每项加1分、地市级每项加2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地市级每项加2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在中华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省部级核心期刊每篇加2分。
1.发生工作延误和质量差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因不认真履职尽责而被组织问责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违
规
扣
分
2.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退缩不前,影响较坏的扣20分;不能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在应知应会抽考中成绩不足70分的,扣2分;不及格的扣5分。每月不按时上报《党员积分自评表》的,扣1分。
3.违犯医院劳动纪律,发生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脱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的每次扣3分;被患者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分;在每月质控考核中被通报处罚的,每次扣3分。
4.违犯党规党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分别扣15分、20分、25分和30分;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的扣20分,构成刑事犯罪的扣30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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