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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形式召开2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5-02 13:30:08 点击: 推荐访问: 党支部 党支部(党委 党支部2018年上半年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讲评

篇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形式召开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

  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一到二次,党课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分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两种类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按上级专题通知召开或每年由基层党组织自觉按制度召开。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党内选举、定期换届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

  五、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身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员在民主评议之前,要按评议提纲认真做好准备,写出总结材料,并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或党员干部条件,找准自己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的内容,在民主评议会前必须认真把好关,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深刻分析。

篇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形式召开

  

  一、“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指的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支部建设,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和措施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等。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以集中学习为宜。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多方面的教育。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指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支部内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谈心谈话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四、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五、请示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等。

  二、各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可采取讨论、辩论、观看影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开展。

  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委),全体党员需准时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五、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六、组织生活会反映的问题,主要由本支部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其他同志的意见,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七、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八、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九、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十、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一、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十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

  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党组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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