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X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1X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等文件,并于201X年8月组
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1X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XX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1X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XX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XX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1X年至201X年XX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XX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XX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推动教育事业更好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学校办学的改革步伐,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我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就针对此项活动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我校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二、排查内容及结果
1.对我校在职教师是否参与办培训机构和在培训机构兼职进行了排查。我校教师严于律己,不存在办培训班和在培训班兼职的现象,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教师一定坚守底线,不得从事有关的有偿家教活动,并让教师签订了承诺书。
2.对学校或教职工利用教辅材料征订等手段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排查。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所收学生作业本费,直接上交有关部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我校的工程建设都是通过上级部门招标完成;没有向外承包过任何工程;没有统一要求定制校服等现象,对贫困学生营养餐补助,都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发放,不存在吃回扣等问题。
4.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道德修养教育和提升,每学期都要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要求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教学的楷模标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我校不存在教师失德失范问题。
5.我校重视对教师发展的培养,鼓励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要加强提高业务水平,刻苦钻研,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教学平台提升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6.学校不存在漠视群众诉求的现象,工作当中有作为,敢作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2021.06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备计划,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三、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XX年1月1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XX年6月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7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XX年7月15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附件2)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附件3)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附件4)。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工作总结: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建议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我们应看到,有些问题并没有绝迹,而是改头换面,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当前亟需破解的课题。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房屋征收中的腐败问题。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拆迁征收难题。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贪污、挪用拆迁征收补偿资金,有的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有的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导致拆迁补偿款流失,有的利用职权假借拆迁户名义骗购经济适用房,造成了恶劣影响。
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随着国家惠民利民政策不断扩大实施。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大,基层也逐渐出现“小官大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医疗卫生、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帮扶等领域的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利用审批和经办之便。虚假审核、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贪污、截留、挪用。
“三公”消费的不正之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群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对此心存众侥幸,顶风违纪,有的对清理整治工作遮遮掩掩,有的以“工资低、工作辛苦”为由,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实物等,有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大额支出公车燃油、维修等费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服务态度差、群众办事难等庸懒散拖问题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些干部上班期间不务正业,容对群众办事冷硬横顶、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特点
腐蚀传染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旦盛行,就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如果得不到遏制,人们就会竞相效仿。而且不正之风往往能够满足行为人的趋利性心理,具有强大的心理诱惑力,使不正之风迅速传播。
社会危害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从来都是被群众深恶痛绝的,尽管其表现形式没有一些大要案那么显眼,但其危害群众利益的程度丝毫不比大要案逊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常都具有趋利性,因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必然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群众利益为代价进而损害党
和政府的形象。
隐身异化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随之异化、“变种”、“隐身”,但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典型的本质形式就是以权谋私,无论穿上何种“隐身衣”,无论花样怎样翻新,都不会改变其蜕变异化的本质。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部分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髙,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髙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与自己关系不大,工作中只注重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却没有严格执行到位。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
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建议
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要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人手,对用
权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体制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制度诱因。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具体来说,要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基层执法权力,量化执法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并制定一套程序与操作相配套、相协调,又运转顺畅、行之有效的执群法程序。规范完善执法档案,严格建档、实行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人,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压力传导,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和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綳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紧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能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岀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浅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6月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2016年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近两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评价指标得分还较低,一些群众对政府还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39起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清理并纠正违规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2300余万元;清理并收回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1.4万平方米;清理并收回合同履约不到位项目闲置用地1.36万亩。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表现为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
2008年-2013年,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
2.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直接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特定对象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贪污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如:庐山市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将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其中31.8万元被用于购买轿车一辆,其余款项大部分被用于充Q币玩网络游戏。
3.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
2009年-2012年,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民与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等三人截留民政低保指标,套取民政低保资金约8700元用于弥补个人工资。
4.玩忽职守。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浔阳区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原主任王清荣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材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如:
2012年7月以来,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清晰。基层干部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执纪惩处力度不够。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
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赢得民心,对巩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能否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建立健全机制,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完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通过落实集体议事、民主集中制度,防止个别干部独断专行,通过财务监督制度,防止财务弄虚作假,通过落实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健全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宣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基层干部深刻认识自己身边干部犯错误的原因,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通过开展教育学习,扎紧思想上不敢腐、制度上不能腐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发生的思想和制度诱因。
二是结合“基层接访”,依靠群众参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结合“民情家访”“基层接访”等活动,主动公开市纪委监察局“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792-12388和网上举报网址http://www.jjlx.gov.cn/xfjb,主动上门收集问题线索。与接触群众过程中,拜群众为师,诚恳地与群众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在基层权力运行体系中,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基层重点领域的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
四是结合“两个责任”,严肃查处问责,有效遏止腐败现象。基层党委机关要把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是结合“队伍建设”,改善干部待遇,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不断加强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基层干部生活。随着改革进入矛盾的凸显期,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方面相对较差,两方相比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关心基层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待遇问题,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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