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花田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4篇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4篇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4篇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篇1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扎实推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有效防止、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现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当您发现领导干部、执法工作人员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请您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举报电话:0512-57700356;

  2、邮寄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收;邮编:215300 。

  特此公告。

  昆山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篇2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防止干预司法的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整治的重点之一。为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规范执法活动,促进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行为,确保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发出如下倡议:一、坚决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坚决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三、坚决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四、坚决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坚决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六、坚决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八、坚决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九、坚决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十、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十一、坚决不违反“三个规定”的其他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监督,依法积极向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不向公安民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司法的不当言论。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离不开每一位群众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郴州、法治郴州不懈奋斗!

  郴州市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篇3

  近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方法,以开展专项学习教育为载体,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积极组织开展三项专题学习教育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活动,开展了以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为重点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思想,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树立“守责、负责、尽责”意识,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机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研究制定了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建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措施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监督执行。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分别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带头交流学习心得与体会。各支部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为载体,开展集中学习研究。树立党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规范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请示报告主体与责任、请示报告范围及事项、请示报告程序与要求、请示报告途径与方法。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市委政法委决定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中的重大敏感案件、重要情况、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四、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组自身建设

  以市委政治巡察为契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存在问题、不足与差距,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完善党组工作制度,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研究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则,明确党组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的程序和内容。修订完善了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规则,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五、坚决完成省委市委重点攻坚任务

  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点工作部署,以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创新发展为目标,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与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市委“15个攻势”、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2020年重点攻坚任务实施方案》、《关于服务保障突破平度莱西攻势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铸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提升攻坚克难、创新突破能力”的实施方案》,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开展系列学习教育,采取系列措施,提升全市法院干警攻坚克难的意识和胆气、提升创新突破的本领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篇4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促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按照中央和省、州相关要求,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一、如果您是领导干部,请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如有以下行为,您的干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三)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二、如果您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请严格遵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办案人员将全面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三、如果您是司法人员,请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如有以下行为,一经查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四、如果您是普通群众,如果您有朋友、亲人在政法系统工作,请您保护和支持他,这些事情不要做。(一)请人违规查询个人信息;(二)请托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三)受人委托请客吃饭,帮人打招呼。“三个规定”是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干警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共同营造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为平安巴东、法治巴东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巴东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二一年五月

花田文秘网 https://www.huatianclu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花田文秘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