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会议代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崔洪海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农产品源头综合治理 打造吉林食品安全放心品牌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收到提案后得到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件由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承办,处长王军责成专人负责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粮食局、省牧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且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代表提案的答复工作,并当面致电代表本人,崔洪海代表对答复之快之全面感到非常满意。此文将摘要部分主要内容,意为读者解读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一、提案建议
(一)关于加大农业环境治理
近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工作。
1.开展农业环境的调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省农委组织全省各地开展了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同时对全省9个市州城市及41个县(市、区)的人口总数、非农业人口总数、耕地面积、重点污染企业及所排放的污染物、区域内污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种植污染源、畜牧业污染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源基本情况,为治理污染提供了基础数据。
2.实施农业环境监测。为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监控产地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几年来,我省一直开展了对产地环境进行监督检测。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金属污染普查监测。为了摸清耕地污染现状,保护我省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已被污染的土壤,我委于2012年启动了全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全省耕地共采集83469个土壤样品,对土壤中5种重金属(铅、镉、铬、砷、汞)、pH值和阳离子交换量进行检测。目前,这项工作的产地环境调查、样品采集和样品测试全面完成,现在正在对全部样品的测试分析数据开展统计和评估工作;二是开展预警监测。省农委对我省农产品产地重点风险区,包括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及大中城市周边的耕地土壤开展了预警监督检测。在全省农产品产地重点风险区设置预警监测点,其中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区和大中城市周边设立6401个监控点,平均1100亩设立1个监测点,监控重点区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变化情况;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为准确分析农业投入品对环境的污染情况,摸清我省种植业源污染物流失的时空变化规律和主控因素,评估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信息,省农委在我省东、中和西部,设立13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设施,其中,有6个径流监测设施,6个淋溶监测设施和1个畜牧养殖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工作。从2009年~2015年累计采集监测各类样品2500多个,共报出有效数据2.4万多个,为掌握我省农业面源污染动态变化情况积累了数据资料。同时设立地膜残留监测点25个,分析地膜残留量和污染程度。
3.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技术推广。近年来,全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农业投入品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十二五”期间,全省先后有五批共计56个市、县(市、区)被定为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肥料利用率由30%提高到35%,建立了新的施肥指标体系,为科学施肥奠定了基础;二是大面积开展统防统治工作。五年累计实施生物防螟面积5890万亩,其中赤眼蜂防螟4597万亩,白僵菌防螟1293万亩。实际生物防螟后,田间平均防效达到了69%以上,防效最高的一年达71%以上。五年全省累计挽回粮食损失38.6亿斤,农民累计增收25.7亿元。截止到2014年末,白城地区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累计2971万亩,实际应用面积累计2080万亩,技术转化率约为60%~70%,肥料利用率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氮肥投入量平均亩减少约20%,节约资金约25元。玉米螟生物防治面积1905万亩,农村统一灭鼠防治面积585万亩。
4.加强农村清洁能源的使用。一是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目前,我省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率近15.3万户,年处理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200多万吨,可使近40万农民受益使用上清洁能源;二是开展农村节能设施建设。到2012年底全省共建节能炕284万铺,节柴节煤灶260万户、节能炉107万台、太阳能热水器12548台、太阳灶1235台、太阳能采暖房289万平方米。5年来,全省共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16处。
(二)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的监管
一是在农业投入品方面。省农委大力加强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各级农药管理人员与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走上街头,现身说法宣传农药使用法规,借助农村科普大集发放宣传单,对农民进行普及农药使用常识,基本形成了科学用药,共同抵制假冒伪劣农药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农产品生产方面。省农委实行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加强乡镇监管站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名录,每年印发大量生产记录本、检查记录本以及宣传挂图等,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检查,对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的指导,大力推行农村标准化征税,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从源头上确保生产安全。
(三)关于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力度
近年来,我省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努力建立起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生产者自律的长效工作机制,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了“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的实现。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省农委与各市(州)农业部门签订责任状,各市(州)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确保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二是加强体系建设。按照省编办的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从2008年起,连续8年投资立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目前,我省9个市(州)、42个县(市、区)行政监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正在陆续建设当中,部分县(市、区)检验检测中心已经开始发挥检测作用。全省大部分乡(镇)也相续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农业部每年在我省三个城市开展4次例行监测,我省每年在全省九市(州)开展4次例行监测,在各县市区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粮食作物和农产品包装物等专项监测,不定期开展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并以此为依据开展追溯管理,实施检打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上看,我省近年各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在较高水平运行,全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良好,有效确保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四)关于加大农产品市场开发与推广,扩大吉林品牌效应
2016年省政府确定重点抓好“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杂粮杂豆和食用菌等农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措施: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全国农交会、绿博会和长春农博会,进行重点宣传,支持地方政府组织加工企业在主销区新品发布会,在央视、吉林电视广播以及高速、市区主要街路做公益广告宣传。
(五)关于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近年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三品一标”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省有效使用“三品一标”的产品总量达到1202个,其中:绿色食品419个,有机食品53个,无公害农产品71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4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2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0个。制(修)订“三品一标”地方标准5项,培训国家级“三品一标”监管员、检查员、内检员10次1602人次,获得国家注册各类检查员585人,监管员137人,内检员673人。建立起了以“技术标准为基础、质量认证为形式、商标管理为手段”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四平市政府在2015年出台了“三品一标”扶持政策,给予“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奖励;长春市、松原市也将在今年出台扶持政策,力度均要大于四平市;省本级也正在推动省政府出台“三品一标”扶持政策。这必将推动我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发展步伐。
(六)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发建设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涵盖种植、畜产养殖、水产养殖三个行业。平台共用一个信息中心,覆盖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60个县(市、区)。现在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种植业追溯系统已经通过试运行,现正在采购网络运营商、申请域名和IP,今年种植业监管追溯系统可上线运行。在我们开发平台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食药等追溯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互联,预留了相关的数据端口,为今后各追溯平台实现无障碍对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吉林省大米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情况。2015年年初开始,省粮食局的吉林大米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在去年完成首批62户企业培训基础上,今年年初重点对德惠市35户大米加工企业投放了终端设备(扫码器、摄像头等)及软件,目前,已有21户企业与省食药监局实现了信息联网。2016年,省粮食局拟完成对50户大米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七)吉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大力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畜禽屠宰地方法规修订。畜禽屠宰职能划转后,省畜牧业管理局起草了《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上报至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1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沟通会议上做了专题汇报,省人大陈伟根副主任对《条例》的成熟度给予高度评价;2016年4月,《条例》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二是建立健全禽畜屠宰法规标准体系。2014年以来,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畜禽屠宰许可管理规定》、《吉林省畜禽屠宰许可证申请书》、《吉林省牛、驴、羊、食用犬屠宰厂(场)设置规范》、《吉林省鸡、鸭、鹅屠宰厂(场)设置规范》、《吉林省畜禽屠宰行政处罚程序》和《吉林省畜禽屠宰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畜禽屠宰相关法规标准;三是全面开展畜禽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换证。按照农业部要求,依据《吉林省畜禽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换证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畜禽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全省依法清理取缔不合格屠宰厂(场)75家,下达整改通知158家,为408家合格屠宰厂(场)统一换发了《畜禽屠宰许可证》;四是加大对新建畜禽屠宰厂(场)扶持力度。每年投入1000万元,设立县域畜禽定点屠宰安全链项目引导资金,通过更新淘汰不达标定点屠宰厂(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为强势推进吉林省“放心肉”工程,提供坚强保障。五是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和乡镇临时屠宰点监管,严格检查屠宰企业六项制度及三项登记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出章出证情况。2014年以来,全省共检查畜禽屠宰厂1038家次,乡镇临时屠宰点876家次,下达反馈意见6个,处理意见4个,整改各类问题165个,关闭不合格屠宰场点6个,查处违法案件7个。同时,积极配合省食安办开展“飞行检查”,对台账登记、环境卫生、经营行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100%,肉品出厂合格率100%。
2.全面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养殖环节“瘦肉精”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全省备案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场(小区)全面筛查。2014年以来,对全省60个县(市、区),18763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了“瘦肉精”活畜尿液快速筛查,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签订监管包保责任书、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2.1万余份,印发宣传资料18000余份,举办各类知识讲座26个,累计培训2800余人;二是稳步推进经常性监督检测。近年来,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瘦肉精”违禁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1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13台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5296余家,查处案件83余起,查获非法企业假兽药、涉嫌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的产品200多个品种,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76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个。目前,全省3126家兽药经营企业中,已有2694家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获得兽药GSP经营许可权;四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2014年以来,协调食药监、农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与食药监、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5次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对30余个市、县的养殖、屠宰企业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注水肉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抽检,没收私屠滥宰产品14.21吨,对检查发现的20余个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和限期整改。与省公安厅建立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协助破获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92起,其中跨省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病死畜禽产品案件5起,行政处罚158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几年来,全省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10人已被判决,6人被批准逮捕,18人取保候审,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空间逐步压缩。
3.加快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工信厅等部门,落实资金819.62万元,建设开发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微信平台”、“屠宰企业数据库软件”和“吉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畜牧业各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建立起了覆盖全省畜牧行业全领域、数据共享的畜牧业综合应用数据平台,对畜牧业生产过程及经营管理、技术服务进行数字化设计,构建符合畜牧业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网络化、可视化、安全化需求的信息管理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部门后台监管、实时监管、执法监督、追溯打击的执法监管能力,有力促进了现代智慧型畜牧业快速发展,有效保障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二、关于下步工作重点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有效的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提质、环保、节本、增效”农业技术推广力度
1.加强肥料科学合理使用。一是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宣传与推广,不仅在玉米、水稻、绿豆、大豆等粮食作物上,而且在向日葵、辣椒、花生、白菜、果树等经济作物也推广使用该项技术,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达到“提质、节本、增效”的目的,真正实现全市“耕地面积全覆盖、作物品种全覆盖”;二是建立耕地土壤动态监测点和开展农户肥情调查。按照不同作物、不同土壤、不同耕作制度,建立稳固的耕地土壤动态监测点和农户施肥肥情观测点,实行长期动态监测;三是建立完善土壤数据库和专家施肥系统平台,录入并修正土壤数据,完善土壤数据库;四是运行耕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各种作物的科学施肥模型,实现科学施肥的现代化管理;五是强化企业与农技推广体系的有机结合。鼓励引导扶持肥料生产企业、肥料销售大户主动参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逐步扩大测土配方肥的市场开发销售力度。
2.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力度。一是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药剂补贴、作业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专业化统防统治快速发展,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80%以上;二是多方面争取资金,引进高效、便捷、实用的植保新机械,示范推广植保高效机械,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大中型药械替代低效小型药械,推进精准施药,实施统防统治,逐步降低单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指导农户在玉米、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使用农药以高效、低毒农药为主;三是加大综防技术推广力度。以现代农业园区和蔬菜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蔬菜防虫网、杀虫灯、色板及桔小实蝇性诱技术的推广力度,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95%以上;四是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对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毁灭性和危险性重大病虫害的防治,集成推广一批绿色防控技术,推动防控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防治向专业化统防统治转变,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到位率,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10%以上。
3.大力普及沼气等农村新型清洁能源技术。推广“种植+养殖+沼气”三位一体农业产业模式。利用秸秆综合、畜禽粪便制取沼气,用沼渣、沼液还田肥地,改良土壤,形成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低碳生产的农业生态发展模式。同时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完善农田灌溉设施。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推广科学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指导各地农药管理部门对全省农药市场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药标签市场;二是各级农药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对大型市场、农村大集和摊点实施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用药安全隐患;三是与工商、质检等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对农药经营业户的农药经营资格审查,逐步规范农药销售市场,实行农药备案准入登记制度,农药经营单位引进农药新产品必须向农药主管单位申请登记,经严格审查或生产试用后方可批准进入销售,确保农药的质量和防治效果。同时,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指导监督。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农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和包装材料。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结合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三个体系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组织省内科研和推广单位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使农业标准尽快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和收贮运各环节;二是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领衔打造蔬菜、食用菌、人参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一批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合作社)。结合“健康米”工程、百万亩棚膜蔬菜工程、人参产业振兴工程、农业产业化原料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蔬菜水果标准园、水稻及人参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以不断扩大优质安全食用农产品规模为目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鼓励和支持争创吉林省名牌产品,全面提升吉林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2.培育监管示范载体。一是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制订实施方案,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积极探索投入品监管、产地管理、生产控制、质量追溯、准出准入、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县域监管模式。做好工作指导、推荐把关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为示范县创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省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示范带动农产品生产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质量安全意识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通过资金投入,增添检测设备和强化技术指导,率先实现“责任有承诺、生产有标准、过程有记录、准出有检测”,逐步实现“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创建目标。2016年,我们从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做起,指导示范企业进行农超对接和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实现质量安全和增产增收双赢的目标。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预警。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一是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有效增加监测频次和参数,确保将“菜篮子”产品、大宗鲜活食用农产品纳入监测范围,排查风险隐患;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突出对规模化基地(企业、合作社)及收贮运环节的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三是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开展自律性农产品产地检测;四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开展蔬菜、食用菌中高毒禁限用农药等风险因子使用行为摸排和研究,掌握和评估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提供技术依据。
4.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进程。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充分利用吉林省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开展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加快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与网站建设,实现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之间信息沟通,网站目前正试运行前的调试,预计下半年将试运行,优先将我省“三品一标”农产品纳入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管理,积极探索农业生产物联网追溯技术的建立,重点在淘宝网吉林馆推进稻米农产品准入和追溯管理;二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将各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生产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诚信企业目录和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已实施的物联网技术和淘宝网“吉林馆”平台,充实完善有关追溯和诚信记录,充分发挥追溯和诚信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5.强化农村食品市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监管机制。省农委将与省食药部门一道,着力建设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力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死穴”。通过强化舆论宣传、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得到有效规范。进一步探索对食用农产品市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管理。以食用农产品市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为重点,深入调研,摸清我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基本状况,研究无许可状态下食用农产品的入市监管。结合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与特点,适时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入市前后违法违规行为。
非常感谢您对强化农产品源头综合治理,打造吉林省食品安全放心品牌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做出新的贡献。
(董广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管处;柳楠、马英 松原市农委;杨洪敬 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办事处;王轶男 四平市农委;王红艳 四平市第九中学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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