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全球化这一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多元文化应运而生,各民族国家都在为保护、传承和挖掘本民族的音乐文化艺术而做着多方面的努力和尝试,其中多元化民族音乐教育作为手段之一,已成为近年来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强调教育者应对学生的民族属性和民族文化影响予以重视。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中不仅应包括主流音乐文化,还应当体现非主流音乐文化的内容和特征,建立以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多元教育评价体系。其目的是培养学生互相尊重和理解异域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挖掘本民族的艺术宝藏,彰显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并在全球一体化“和而不同”的共融文化环境中具有平等交流的话语权。毋庸置疑,多元化民族音乐教育是达到跨文化理解的有效途径。
一、建构学生民族性、地域性与多元文化的和谐
要正确认识学生的民族属性和民族地域文化差异。我们应当看到,在学校这一正规教育场所中,受教育的对象往往是来自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生活群体,文化背景不同会使学生在知识理解、价值观和社会认知等方而呈现出较大差异性。纵观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主要集中了社会及民族音乐文化主流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行为,代表着主体文化的走向,并且按照主流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模式和理念来设置课程和进行教育评价。由此而产生的音乐上的审美价值取向、音乐表现方式和情感认同方面的矛盾心理以及理解上的偏差,将会导致教育水平的下降和教育评价上的偏颇,背离了音乐教育的本质。以音乐教育中的民族、地域审美差异为例,学校中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愉悦感受和积极参与为出发点,以发展和提高全体学生的审美知识和审美修养为目的,是培养学生基本素质的一种教育手段。但是,学校中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个体在审美情趣上会受本民族和地区的极大影响和制约,在学校教育的整齐划一的审美标准下,无法适应和构建统一的审美要求。
二、倡导个性化、多样化的民族音乐教育形式
要深入挖掘民族民间音乐中独特的教育功能,使学校音乐教育形式多样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音乐文化,它记载了本民族古老的文化历史和遗迹,在传承的链接中延续至今。而文化传承又必须依靠教育这一媒介才能够得以实现。正是在传承的过程中,不同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记忆力、想象力、观察力、思维力,以及不同的情感、意志、性格特征等,潜移默化地实施了教育手段。例如侗族大歌是一种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的侗家民间音乐合唱形式,其多声思维、多声形态、合唱技艺、文化内涵等方面都属罕见。侗族历史上无文字,侗歌以纯粹的口头模式,凭借记忆以口耳相传这一特殊的传承方式培养了侗族人优秀的听觉记忆品质。各民族独特的音乐文化传承体系塑造了这些民族的特殊才能和难能可贵的品行。在提倡音乐教育促进人的素质培养和人的全而发展的今天,学校教育所具有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的倾向,极大削弱了教育的多样化和人的个性化成分,各民族多彩纷呈的音乐文化形式和独特的教育功能被拒之门外,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学校教育体系能够把各民族优秀的音乐文化有选择地纳入其中,不仅可以有效地传承人类的共同财富,而且还可以促进教育形式多样化,使人的个性和创造力真正得到提升。
三、促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多元化
自近现代以来,我国音乐教育的基础课程与理论基本是沿袭欧洲体系模式,本土音乐自身的课程体系还未从课程论的角度真正探讨过,各民族的民间音乐在课程体系和教材编排上均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尤其在高师音乐的基础课程中,基本都是西方音乐理念及教学体系,例如斯波索宾的和声,斯克波夫的复调,以及西洋乐器的人部分的练习曲目等,它们都是严格地构建于西方文化的基础之上的。这些代表着西方文化价值体系的基础课程,无形中削弱了我国各民族音乐构成、表演创作、音乐传承等方面的自在价值。忽视了中西方文化背景下,音乐思维认知的内在规定性的差异,使得本土音乐文化知识体系价值得不到充分的体现。事实上,我国有着丰富的民间音乐形式,每一种民间音乐类型都深深植根于本民族文化之中,是凝聚了各民族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具有宝贵的传承价值和教育功能。如果在学校教育中有选择地引入一些民间音乐艺术形式,与现代先进文化相融合,既可以适应未来全球的文化发展,又可以促进文化整合,传承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
四、实施多元民族音乐教育评价体系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已成为世界各国和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模式。同样,音乐教育在实现这一人类理想的进程中也体现着多元文化的广阔视野,其宗旨是,一方面使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音乐得以传承和发展,丰富人类共同的文化宝库,同时还要提高少数民族成员适应主流社会的能力和民族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是主体民族成员也要认识和学习其他民族的音乐,拓宽学生的视野,引起更多的审美体验,增强民族互相协作、共同发展的能力。我们深知,多元音乐文化教育需要以多元教育评价来引导,否则也不能实现其模式,但是我国现行的音乐教育评价,长期以来惯用一种主流音乐文化的单一评价标准来对音乐教育诸要素进行定性和定量,音乐文化的多样性问题被有意无意地拒之评价标准门外,导致音乐教育中常常忽略对培养对象文化差异的尊重和认同,从而阻碍对民族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和发展。因此,学校应考虑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各方面文化差异的必然存在,对教育评价进行文化多元性改进,使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等方面都应体现文化差异的尊重和认同,增强评价的灵活性和多元性,以多元民族音乐文化教育评价体系来引导促进民族音乐教育,重视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作者单位: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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