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论调在中国已经喧嚣了多年,但各地的文化旅游项目仿佛是簇新的不锈钢栏杆与古典铜像亲密结合的急就章,是一种急于满足经济渴望的功利主义的产物,缺乏真正的中国文化内涵,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相比存在很大距离。而在当前中国文化消费渐成趋势、文化热潮涌动之机,如何借鉴他国模式,更快、更直接地带动文化产业的兴盛,值得各界有识之士深思。
文化产业:“盐”?钱?
文化,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度乃至一个地区,历来是那种能带来高贵与尊严的字眼。它总是与知识、历史和文明的生活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也正因为人类知识的博大深邃、历史文明的悠远灿烂和生活方式的丰富多样中所蕴藏的可比性,从而使得“文化”成为人类生存境界的象征。
有了“文化”这份看不见的生活之盐,人类的生活便不再是茹毛饮血,而是应该值得尽情享受的体面而浪漫的晚餐。这大约就是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人们都在极力创造文化、享受文化的最根本缘由。
然而,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文化可能还是一道可资骄傲和炫耀的历史记忆。我们国家的某些地区往往像一个落魄的富家子弟,只有当别人为了猎奇而拿出一叠钞票时,才会在尘封中拍拍打打地寻找出早已束之高阁的“文化”来。多年来都经久不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论调,各地簇新的不锈钢栏杆与古典铜像亲密结合的急就章式的文化旅游项目,都是这种急于满足经济渴望的功利主义的产物。当生活失去了强大的经济支撑时,文化就不再是生活之盐,它本身就是钱。
历史也往往会出现一笔不无戏剧性的书写。当市场经济开始成熟给人们带来相对富足的时候,当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被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的时候,当我们还能从生活费里拿出一元钱来买一张报纸的时候,当我们节衣缩食替孩子交学费的时候,文化也是一种商品的意识开始在我们的脑海里呈现。人们不无惊讶地发现,不仅别人在掏钱购买文化这种商品,其实我们自己也早就参与到了对文化的消费与买卖活动中。有的文化元素甚至早就悄悄地依附在其他生活资料里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各地遍地开花的欧式商品住宅楼不再单纯是为了居住,而是一种文化享受;走进“世界之窗”去看西洋景也成了一种文化消费。于是,精明的商人和具有市场经济头脑的学者发现了一个以文化消费为中心的庞大的产业。他们受到高科技产业的启迪,从法兰克福学派那里借用了CULTUREINDUSTRY(文化工业)这一名词,将之命名为“文化产业”。 人们对生活品位的追求推动着文化消费的繁荣,也确实把文化产业推到了前台。
现在,全国各地,从政府到民间,从文化界到经济界,都在筹划着文化产业这块蛋糕的烹制与分割。政府正在制订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一部分房地产业、旅游业乃至IT业的企业家也正在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向文化产业跃跃欲试;一部分评论家、作家乃至诗人也从沉寂的书房里走了出来,利用他们对产品的文化属性熟悉的特点,或研究文化产业,为政府出谋划策,或充当文化经纪人、出版商,通过与作家订立长期合作协定和培养包装明星(作家、演员、歌星)等途径,充当着文化市场的中介角色。
总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直接导演了“文化产业”观念的形成和文化市场的产生。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文化的生产与消费已经越来越体现出接受商品法则支配的市场行为特点,它不再仅仅是过去所认为的纯粹的某种特定思想的宣传与价值观的传播,而现在主要演变成了满足人们多层次、多类型精神享受的商品生产与市场交换行为。而市场化对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渗透,既使现代城市成为整合各类文化资源的大工厂,使城市文化呈现出兼收并蓄的混合文化特征,也使本来就讲究娱乐与消费的城市文化呈现出现代新社会伦理的人文特征:以追求快乐与享受的心理学幸福说代替了清明精神。就在我们置身其中的城市社会,后现代主义文本和国学热同时并存;从具有现代意味的西方建筑到仿古建筑和老四合院,从皮尔·卡丹到中山装和旗袍,从西餐、日本料理到中国食谱,从麦当娜、刘德华到宗教音乐,都成了城市文化橱窗里的缤纷景观。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为丰富我们的生活而存在的。
对比:焦虑?乐观?
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了现代城市的必然要求。特别在中国,以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模式下,没有发达的文化产业,不仅城市自身的消费功能和娱乐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且作为地区中心的城市价值理念和运作方式的辐射作用也不可能得到全面释放。然而,每当人们将我们自己的文化产业现状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文化产业相比对,并企图从中借鉴经验时,总是不免产生自惭形秽的悲观情绪。而且,在我国真正全面加入WTO之后,人们最为担忧的是西方发达的文化产业对我国文化市场的冲击。人们可以从媒体铺天盖地的对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报道中体会到这种焦虑。
以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斯尼公司、贝塔斯曼公司为代表的全球50家媒体娱乐公司占据了当今世界上95%的文化市场;目前传播于世界各地的新闻节目,90%以上为西方7大国家所垄断;美国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传播,许多第三世界的电视节目有60%~80%的栏目内容来自美国,几乎成为美国电视节目的转播站;美国占有全球图书销售市场的1/3,位居世界第一位,其次是德国、日本、英国和西班牙,而中国位于第十名。表演艺术业,光是一个美国纽约百老汇,每年就有30多个新剧目推出,每年观众达2300万人次,票房收入达12亿美元。而我们的影剧院往往观众寥若晨星,财政上大部分是入不敷出。
而且,国际发达的文化产业在高新技术的支撑下,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趋势。一部分文化产品由原来的图书、胶片发展为光盘、网站、数据库等形式,成为文献信息服务的主要力量。文化产业使各大公司之间通过资产重组与扩并,优势互补,形成规模优势。文化产业还与其他相关产业如旅游业、电信业、电脑业等相互融合,形成了相互渗透的经济新格局。 面对这种比对,当然会比出我们自己的“小”与“脆弱”来。但这些介绍与比对不是要让我们自己感到绝望与窒息,而是要唤起国人对自身文化产业的重视,并借鉴国外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寻求自身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向。
相反,从这种比对当中,我倒是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持相对乐观的态度。
我们终于能够以“产业”的眼光来衡估自身的文化资源总量与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这不仅能够理性地从经济尺度上看出与其他行业和部门的差距,而且能够较为准确地从投资与效益的角度清楚自己对文化事业的贡献力度与成效,而不至于在“形势大好,越来越好”的舆论噪声中抹进一笔笔糊涂账。
“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不仅意味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状态下文人自救行为的开始,更意味着从政府到民间、从商人到文人对文化发展前所未有地加大了关注力度。文化不再是各级政府部门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无形“鸡肋”,搞文化也不再是简单地理解为演几出好戏,唱几支好歌,出几本好书,它是未来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希望和增长空间所在。
从上述比对中可以发现,往往国家越发达,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固然总量少,规模小,文化科技含量低,企业规模不大,与其他产业的渗透与融合程度低,但文化产业内部门类齐全,一旦市场经济的机制成熟,国家经济总量增大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它将会如鱼得水般获得一个前所未有的跃进式发展。
文化产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文化产品要成为在市场上广泛流通的商品,必须依赖于产品的文化价值转换为商品的交换价值。而文化价值具有独特且不可复制的原创性特点,“万里长城”搬到美国就不再是那富于历史意味的长城,只有文化价值含量大的产品才能获得较大的交换价值,因此,只要我们真正拥有富于原创性的文化资源和真正能够捕捉人们变动不腐的文化心理的文化产品,就根本不必担忧我们的文化市场被国外文化产业所占领。只有那些靠贩卖国外文化赝品起家的人,才会真正害怕在加入WTO后会丢掉手中的那点蝇头小利。 总之,我国的文化产业虽然还处于“长不大”的阶段,但随着条件的成熟与完备,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它的前景,它将会与国际文化产业一样成为现代经济中最活跃、增长最快、最有前途的产业。
借鉴:思路?模式?
目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了热门的话题,认定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似乎已成为一种共识。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来看可能也确实如此。第一产业是农业;第二产业是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而服务业中以高科技为主体的知识产业已经步入了高峰期,紧接着文化产业将成为继高科技产业之后的又一冲击波。应该说这种对西方世界的描述是基本合乎实情的。确实,美国的娱乐业已成为仅次于航天工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日本娱乐业的经营收入也已超过了汽车工业;英国的创意工业产值仅次于汽车工业。但是,这种波浪型的产业发展形势图,是否能够用来预测和筹划中国的产业发展趋势,我认为是值得怀疑的。
各类型的社会阶段都基本上有其相对应的主流文化生活方式。由于受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生活需求层次的制约与影响,农业社会基本上是唱歌听戏;工业社会基本上是读书看报;后工业社会基本上是以娱乐为中心的影像、网络消费。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变化才呈现出这样一种波浪式的发展,文化产业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推到了当下的“朝阳”位置。而我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后工业社会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也已渗透进来,也就是说,我国还处于一个多元社会复合并存的并列组合结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下,要正确区分现代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做到两者兼顾,而更主要的是要通过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社会的富足,提升社会对文化需求层次,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向现代文化产业转变。
况且,人们在对国际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分析中不难发现,国际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主要是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而实现的“搭车式”推进。如美国,进入网络时代后,文化产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例,从过去的20%上升至30%以上,达到9000亿美元。仅就图书馆系列的文化产品而言,文化产品也由原来的图书、胶片发展为光盘、网站、数据库等形式,而仅数据库服务的年收入就达3亿美元。英国和意大利的文化产业,则主要依托体育或旅游等产业,其总产值一举超过了整个化工业和人造纤维业。我们的文化产业发展除了依样画葫芦依托高新技术、旅游等产业,还能依托什么?难道是眼下红火的房地产?发达的轻工业?如果能够依托,那又如何依托? 因此,对国际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与模式的借鉴,必须在与我国现行文化产业状况和社会状况的认真比对中作出慎重的思考、判断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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