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兴起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般来说,海洋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涉海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涉海文化服务的行业。“海洋文化产业的产业范围和行业分类,可以划分为滨海旅游业、涉海休闲渔业、涉海休闲体育业、涉海庆典会展业、涉海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业、涉海工艺品业、涉海对策研究与新闻业、涉海艺术业。”本世纪初以后,海洋文化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倾向显现,已经形成海洋旅游休闲、海洋影视、渔文化、节庆会展、文化创意等区域特色鲜明的集群化海洋文化产业。运用“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优势,制定、出台有利于江苏省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培育苏北地区未来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探索具有高产品附加值特征的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处于东海与皖北、鲁东南、豫东南交结地带的苏北地区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其独特的依山傍海的海洋区位优势,促进苏北地区新兴的海洋文化产业与社会、经济、政治、科技等产业之间的互动交融。基于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态势,本研究从战略角度提出依山傍海,海陆联动,勾连苏鲁皖豫腹地,挖掘和弘扬连云港本土海洋文化资源,建设“一带一路”沿线东方桥头堡国际化海洋港口城市,倡导和强化“物权生态化”理念,重视海域环境保护和治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
海陆联动,勾连苏鲁皖豫腹地
新兴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海洋世纪背景下海洋经济作用的凸显、文化产业地位的上升密不可分,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海洋文化产业籍由网络信息技术的承载与托举,使现代科技与海洋文化产业实现双向互动和贯通,实现“现场体验式”和“离场体验式”的交叉融合,形成海洋文化产业“集成创新”效应。中国海洋文化产业(含旅游业)在2010年的增加值约为8 093.33亿元,增速约为12%,在“十二五”末产值可逼近1万亿元,是极具可持续发展潜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
苏北地区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其“依山傍海”的沿海区位优势,依托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优化和发展具有高产品附加值特质的海洋文化产业。1995年,江苏省提出建设“海上苏东”发展计划,沿海进入“四沿”(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生产力布局,涉及连云港、盐城、南通三个位于苏东地区的沿海地市,苏东地区的开发层次与力度不断升级。“海上苏东”发展计划“确立了海洋产业在江苏沿海经济带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海洋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产业等新兴产业。”2004年3月,《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编制启动。2006年10月,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院士牵头,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与江苏省政府联合开展专项研究,最终完成了《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综合报告》和11个课题研究报告。2007年元旦,温家宝总理到连云港视察,对连云港的规划和发展以及沿海开发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江苏省再次明确提出发展江苏东部沿海经济带的东区沿海开发方略,省委、省政府召开沿海开发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新一轮沿海开发,会后省政府批准下发了《江苏沿海开发总体规划》。2008年1月至2月,《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战略研究综合报告》完成,并呈送国务院;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19个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省沿海地区调研,之后与江苏省政府共同完成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大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至此,蓝色梦想一步步得以升级。因此,苏北地区应把握机会,迎难而上,乘上“海上苏东”的发展战略机遇,从苏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依靠和发挥“靠山靠海、山海协调”和“一带一路”交汇点的独特区位优势,大力实施“陆海联动”的战略,推进苏北地区的连云港市国际化海洋港口城市建设。同时,以大城市建设为中心,辐射和带动苏北地区的中小型城市发展,创造与苏北腹地市区互动合作的溢出效应和辐射发展机会。
苏北地区的“依山靠海”、“山海联动”发展战略,使其吸引了一些重要的涉海项目落户,1991年,连云港市政府进行规划研究的建设项目,实现了连云港与徐州、苏中在空间上的对接,加快了连云港接轨徐州和苏中、苏南地区的步伐。通过“山海联动”、“海陆联动”等开发战略,优化地区资源整合力度,形成规模化开发优势,凸显苏北地区的临海产业集聚效应。同时,借助长三角整体区位和发展优势,积极融入苏中和苏南地区城市群的发展建设,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以增强自身竞争力。
挖掘弘扬本土海洋文化,建设国际化海洋港口城市
为积极响应“海洋强国”战略,各省市自治区都相应地制定了其区域海洋经济战略,形成了当前一种特色各异、色彩纷呈的“海洋中国”竞争格局,主要有:上海“海上上海”;广东海洋经济强省;江苏“海上苏东”;浙江“海上浙江”、“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天津滨海新区开发;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海上山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区、黄河三角洲;河北“沿海经济隆起带”、“环渤海”;辽宁“海上辽宁”;广西“蓝色计划”;海南海洋强省,等等。这些省市自治区大都积极挖掘和弘扬其地区的海洋文化资源,为创建具有地域特色的国际化海洋港口城市作思想引领和文化支撑。
精神文化因素是一个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巨大推力,为区域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人文条件支撑,其对人们的精神思想和社会生活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苏北地区本土的海洋文化资源极其丰富,挖掘并弘扬苏北地区积蕴的海洋文化资源和人文价值理念,“发展以涉海影视业、动漫游戏业、出版发行业、滨海演艺业、滨海文化旅游、休闲渔业、海洋节庆、海洋民俗、海洋主题公园、滨海娱乐业、海洋工艺品业等为主体的海洋文化产业”,将其转化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促动剂,并内化为苏北地区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最核心、最有效、最持久的内在驱动力,形成苏北地区建设智慧城市群的科学、快速、健康发展的动力和保障机制。
发展海洋文化产业对苏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贡献不仅在于创造自身产值,还能对苏北地区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促动作用。如“海洋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可以促进和带动当地餐饮、宾馆、交通、手工艺品加工业、旅行社等产品及服务市场,海洋文艺产业也将带动音像、影视产业的发展,海洋节庆会展业可以推动广告业、通讯产业等延伸产品的市场”,海洋体育产业、休闲产业则会带来相关体育产品制造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因此,苏北沿海城市应着力建设海洋特色的文化强市,打造知名的海洋文化产业品牌,促进传统行业、产业向科学化、现代化、集群化转变,推助海洋文化、文艺、旅游、会展等产业的不断变革、发展和突破。同时,连云港政府部门应重视加强本市的公民道德建设,扩大先进典型的群体效应,由点到面地推动全体市民的道德实践,形成一种体现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城市文化。
强化“物权生态化”理念,重视海域环境保护和开发治理
海域使用权,一般是指“权利人依法占有特定的海域并利用海域进行养殖、旅游、运输、采矿、修建港口和各种设施等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在我国,海域专属于国家所有,且是国家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主权问题。海域所有权属于国家专有的财产,任何集体和个人都不能享有海域所有权。因此,海域所有权不能通过交易而转让。海域虽归国家所有,但为了发挥海域的使用价值和提高利用效率,国家需要在海域之上创设各种权利,如海域使用权,以提高对海域的综合利用能力,在最大范围内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由国家将特定海域的使用收益权转让给公民、法人,从而产生了海域使用权。”所谓海域“物权生态化”,就是“以生态化理念指导海域物权人对海域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平衡海域物权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在海域物权人依据海域物权利用海域时,尚需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海域物权生态化是海域物权自身包含的基本属性。海域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负担着双重利益,即开发利用海域蕴含的巨大经济利益和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利益。”然而,苏北地区沿海城市(连云港、盐城)的社会经济发展,导致沿海地域的海洋资源被消耗破坏,加剧了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污染,这就要求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化理念,摒弃那种以破坏生态环境和牺牲自然资源来换取短时期内的经济发展的“短平快”理念,这就需要政策法规制定者统筹全局、科学规划,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和建立科学全面的管理系统,才能实现苏北地区海域资源科学开发与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
海域物权生态化与法律生态化密切相联,法律生态化可以说是海域物权生态化的理论基石,“海域物权生态化的基本理念是以法律生态化理念为指导,以生态化的要求重新审视传统物权制度以及物权权利。因此,海域物权作为物权法的制度,既不可能完全脱离传统物权理论,又不能背离当代生态伦理观,它在物权生态化理论基础上,对于传统海域物权理念、架构、权利义务分配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将生态化理念融入海域物权制度当中,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的海洋生态问题。”苏北地区的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只有坚持生态与环保发展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等生态化理念,才能打造出完整的海洋文化产业链条,利用政府和民间的双重力量来保护苏北地区沿海海洋文化资源,培育和孵化出成熟的海洋文化产业主体。在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一是苏北地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畅通与社会、非政府组织、企业、民众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对话渠道,保持与社会各方的协同合作,促进多元主体之间协调工作机制的形成,政府职能部门还应通过拨付专项专款,做好地域文化资源的考察调研工作,从民间发掘力量来挖掘、研究本土的海洋文化资源,并保护、修缮和传承海洋文化遗产。二是苏北地区应坚持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原则,既要注重对现存的海洋文化景点、历史遗存风貌、文化风情、名人故居等加以保护、修复和宣传,还要着力挖掘和弘扬苏北地区本土的海洋文化历史资源,在此基础上,建设和还原海洋文化历史图貌。三是严格海域土地资源的审批制度,做好海洋文化资源用途的管制、集约利用和效用评价机制,运用网络传媒等多元手段来宣传科学发展观、海洋生态观,使海洋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在物权所有者的综合利用过程中保持良性循环,助推苏北沿海地区海洋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引入市场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苏北地区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在争创服务型政府过程中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努力由行政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推进连云港港城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竭尽所能。因此,苏北地区应全方位动员各方力量聚合力量将沿海市区的海洋资源优势整合优化,将其放置于全球化的平台上加以优化配置,既要大力健全和优化社会生态、自然生态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又要着力开发海洋文化资源,发展海洋港口经济和文化产业经济。同时,积极融入苏东沿海地区和苏南地区,凸显整体优势以增强竞争力,以其区位优势实现与苏北地区的经济对接,吸引外资、民资,打造国际化海洋港口城市。
苏北地区有丰富的滩涂资源,占江苏省滩涂面积的3/4,占全国的1/5,其中,连云港市、盐城市等有着苏北地区其他市县无法比拟的沿海城市资源。因此,要着力挖掘和发挥沿海地区得天独厚的临海地域和海洋资源优势,优化连云港市、盐城市等沿海地区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文化产业结构,将连云港市打造成“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化港口城市,发展特色鲜明的海洋港口经济和海洋文化产业,实现连云港市、盐城市等沿海城市的海洋资源优势与海域“三农”经济及农业产业的对接互融。从经济和文化产业制度变革、结构优化和要素升级等方面入手,探索实现从外部投资驱动向内在可持续创新驱动转变。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深入调研之基础上,搭建苏北沿海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产业创新平台,创新苏北沿海地区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和机制,构筑海域“三农”经济和文化产业创新平台、发展模式、创新机制,并对这种模式、机制的运行效果作出科学评估、绩效考核,优化科技创新对苏北沿海地区农村的经济和文化产业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实现“互联网+”科技创新与苏北地区农村的经济和文化产业资源优势的对接互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大力发展和建设海洋文化的服务业,“海洋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海洋文化艺术服务业、海洋工艺美术品生产业、海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业、海洋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涉海新闻出版发行服务、涉海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等。海洋文化产业属于海洋服务业中的一种,它与海洋交通运输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海洋公共服务业共同构成海洋服务业。”为创新苏北沿海地区科技发展模式、区域战略布局和社会建设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为重构苏北区域经济和文化新生态,盘活做大苏北沿海地区农村的经济和文化产业,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东方桥头堡建设,为江苏省的海洋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和科技创新贡献力量,助推我国“海洋开发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创建江苏海洋大学:构建海洋文化传播载体和产业创新驱动力
(1)创建工作领导队伍。创建江苏海洋大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以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为基础,整合利用政府、社会、非政府组织等多元化的力量,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和聚合效应,形成发展合力,创建创办海洋大学的工作领导队伍,对创建大学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科学合理布置,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办法,强化工作推进的过程监督与管理,稳步推进江苏海洋大学的创建工作。2016年上半年,学校筹备召开了“海峡两岸海洋海事大学蓝海策略校长论坛”,以及“一带一路”中哈物流学术论坛,制定出台了《淮海工学院加快建成江苏海洋大学行动纲要》。
(2)整合凝练海洋学科资源和方向。为整合“淮海工学院”的海洋学科资源,凝练学科方向,彰显创建海洋大学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强化“产学研”合作发展,促进高校与地方海洋产业融合,助推涉海学科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升级。淮海工学院校党委、校行政在多次召开研讨会、论证会,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二级学院更名的重大决策,将三个二级学院正式更名,“海洋学院”更名为“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更名为“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更名为“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此举为高校在服务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江苏沿海开发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奠定了基础和做出积极贡献。
(3)建设涉海平台。创建江苏海洋大学离不开涉海平台的强力支撑,淮海工学院由副校长牵头,会同科技与产业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订涉海平台建设方案,坚持以打造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工程与装备、海洋经济与文化等学科平台为基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平台实化建设,打造学科平台建设特区。同时,淮海工学院着力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优化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
一般而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是指“在集群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内在联系和形成机制,以及相应的集群形成的方法、特征和路径等,在本质上是一种产业经济的组织形式。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基础性和连续性,决定着文化的发展轨迹也具有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据此可以认为,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及海洋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是一种生态演化和发展过程,可以从纵向的时间维度(形成机理)和横向的空间维度(空间结构/存在方式),以及时空间相结合的维度(发展趋势)等方面对海洋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发展和现状进行审视和考察。”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受限于资源短缺和区位偏北等约束性因素,导致其海洋文化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呈现为一种“根植性”生存形态。从这种“根植性”存在形态来看,苏北地区海洋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格局使得海洋文化产业集群空间分布与海洋文化资源重叠,多分布于沿海、岛屿等内涵海洋文化资源的密集型区域空间。因此,建基于海洋文化资源基础上的海洋文化产品的生产只能以异质性的海洋文化资源作为衍生的基质和题材,集聚效应使得海洋文化资源从散点式的空间布局演变为一种“点—轴”式布局模式。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具有鲜明的海洋与内陆、沿海与腹地等区域联动融合的特征和发展趋势,未来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推进模式。
(1)发展与苏北欧亚大陆桥沿线成文化带状的区域联盟集聚模式。区域联盟集聚模式,通常指“处在相邻区域有经济实力和发展环境的沿海城市的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彼此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一定的相似性,可对资源进行整合,以加强跨区域之间联合,发挥海洋文化产业这一区域文化特色的整体优势。”在整个欧亚大陆桥沿线文化圈内,因自然生态、风土人情、生活习惯、人文环境等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和相似性,可以通过路桥区域内海洋文化产业的聚合优化和辐射扩散效应,以苏北地区的连云港、盐城、徐州为中心,形成苏北地区海洋文化产业的核心集群带,以此为基础,再建设以徐连高铁和高速公路为轴线的苏东沿海海洋文化服务业带,以形成海洋文化产业的外围集群带和边缘集群带等。
(2)向苏北内陆和路桥沿线带辐射的阶梯式集聚发展模式。此种模式通过“陆海合作”、“山海协作”、“区域勾连”等多元化的合作途径,以徐连线、连淮镇铁路线和郑徐高铁为轴,实现包括南线盐城、南通,西线徐州、郑州(途径豫皖苏三省的郑徐高铁线),北线以日照为中心的鲁西南城市群等地区在内的欧亚大陆桥沿线东部海洋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的互助联动发展,促进苏北和苏东沿海地区的海洋文化产业与徐州、淮安、郑州等内陆地区的文化、市场等资源实现对接发展和优化配置。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互联网+’海洋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模式与创新机制研究”(编号:16SYB—130) ;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江苏省海洋文化产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编号:JPRME201604))
(作者系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淮海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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