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我市坚持走“在改革上求发展,从创新中求实效”的路子,切实抓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一、科学规划,制定目标,着力在工作实质上重突破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关于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2008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确定了我市今年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的方向。
一是中考招生改革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的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是改变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评价标准的做法,在全市构建一个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科学有效地选拔出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三是各县与市区同步进行初中毕业升学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求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这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具体内容有:
实行中考理化合考分卷,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考安排笔试、理化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将评定结果当作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继续实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分配制度;
普通高中学校利用计算机网络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二、措施有力,全面实施,着力在工作操作上重实效
1 合二为一,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市今年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以下简称中考),物理科和化学科合考分卷。即学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即可解决毕业和升学两个问题,只参加半天考试即可完成物理和化学两门功课的知识考查。“两考合一”与“理化合考分卷”的作用不仅能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还有利于对初中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的横向比较,有利于促进教师对后进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使得以人为本的新理念落到实处,同时,中考与高考接轨,能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素质评价,毕业升学规范标准
从2004年起,我市对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进行了综合素质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二是评价等级。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或D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者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各校评定学生综合素质为D等的不允许超过5%。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依据,改变了过去普通高中招生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改变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对人才和教育的看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功能,让学校、社会更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过程,有利于全面、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
3 技能考试,素质能力逐步提高
由于活动场地少、师资缺乏和安全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不够理想,体育课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生缺乏动手能力,身体素质下降。针对这种情况,2004年以来我市中考增加理化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理化实验考试内容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范围内,考试共制定12份考题,其中物理6份,化学6份,概括了初中物理、化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操作技能,覆盖面大,普及性强,难易程度得当。通过增加理化实验考试,转变了学校领导、教师的观念,促使他们重视实验教学,并激发了学生学习理化课的兴趣,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体育中考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在制定考试内容时,注意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市体育“小、巧、灵、水”的特点,选择易于开展的体育项目,在跑、跳、投三大类的基础上增设民族体育、兴趣特长类项目,从而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学生在平时的体育学习和锻炼中,注意培养自己的运动兴趣和习惯,发掘自身的潜能。
将民族体育项目列入考试,并允许学生自行制作建议器材,如绣球、毽子等,所用材料的质量、形状、大小、颜色不作限定,全由考生自由发挥,这样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可以提高考生动手、动脑能力,达到增智育人目的。
4 等级考评,综合成绩科学合理
笔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按照考生人数划定比例,单科成绩划分为8个等级,由高至低各等级的比例大约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总成绩(即各科笔试成绩加上体育成绩)按学生人数分布情况,也划分8个等级。由高至低各等级的比例大约为:A+占4%、A占8%、B+占18%、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
考试成绩等级制对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模糊了相邻分数之间的差异,拉大了分数差距,避免一分之差“终身遗憾”;二是较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学业实际水平,有利于减少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引导教育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向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转变;三是减弱了分数竞争的势头,有利于开拓学生的学习潜能,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更好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四是为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的建立,为高考制度的改革做好了实践的准备。
等级制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特长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能够较为全面地评价学生的成长过程,为高中阶段学校采用多元化的标准多样化地录取学生提供了便利,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学校的特色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5 定向招生,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中招办实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分配制度。2002年就开始
将传统重点高中市二中、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15%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初中学校,2003年将比例增加到30%,2006年将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二中、三中外,还将市区内其它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20%的名额分配到各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升入优质高中就读。此举一是体现了教育公平性原则,使更多薄弱学校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就读;二是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由于只有地段生才能够享受定向名额分配制度所提供的入学机会,因此该制度能有效降低“择校热”,有利于引导初中生生源分配,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就读初中学校,改善了薄弱初中学校的生源质量,对推进区城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三是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行定向名额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初中学校升学的竞争压力,改变了学校以往过多关注升学的弊端,使学校能够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三、制定制度,阳光作业,着力在工作业务上重责任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今年我市实行招生工作的“五项制度”,实施“六公开”和“六不准”的阳光工程。“五项制度”指“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第一时间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六公开”指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指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采用先进手段提高效率,着力在工作服务上重规范
中招办在城区内安排三个集中报名点即南宁二中、南宁三中和邕宁高中,并统一组织人员开展报名工作。参加中考的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的50个窗口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个报名点的窗口报读任何一所学校,而且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无限次地选择志愿学校报读。中招办坚持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中招办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和学生报名情况对学生进行择优录取。自2000年我市市区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工作以来,我们逐年根据招生政策研发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软件,并考虑到学生及家长的具体要求,在城区内安排若干个集中报名点,由中招办抽调各校电脑操作员、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组建招生报名系统,在几天时间内完成所有普高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并实现地段生身份确认、各校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定向名额、定向生空余名额、指导性计划网上报名依次录取及学生电子化档案学籍等一条龙服务。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已行驶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信息轨道上。
这些年来我市中考改革一直在积极探索,循序发展,稳步推进,无论是招生制度,还是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和形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都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为今后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乃至课程改革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今天,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考招生工作,逐步完善,改革创新。
(责编 王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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