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花田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当代中国国家政权机关运行中的政治法律关系分析

当代中国国家政权机关运行中的政治法律关系分析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1-03 15:30:06 点击: 推荐访问: 当代中国 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经典写作7篇 政权

摘要:在当代中国,国家政权机关主要指立法机关(人大)、行政机关(政府)和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国共产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但它是执政党,因而与国家政权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无论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权力,还是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归根到底都来源于人民,并且应当统一于人民。然而,现实的政治法律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并没有完全处于统一状态,只有对它们进行法理和实证的分析,理顺它们的关系,找出问题的结症,才有可能进行针对性的改革。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治法律关系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1-0104-06

一、党与人大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这意味着党与人大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核心与国家政权机关中的权力中心之间的关系。离开了党与人大的关系,党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就无法实现。因此,党与人大的关系是党与整个国家政权机关关系中的根本性的关系。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和党的章程及相关文件。我们可以把党与人大的关系概括为: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

(一)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也是由我国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机关的设立和完善等,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实现的。而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领导最终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党应当也必须对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内的国家机构的各组成部分实施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一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原则。

应当注意的是,党组织和人大的关系不同于行政体系中的上下级关系,党的领导也不表现为直接的行政式领导。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我们党是国家的领导党,但是,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应该用党的组织代替人民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使他们徒有虚名,而无其实。如果那样做就违反了人民民主制度。”现行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因此,各级人大有权监督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党必须自觉服从人大的监督。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和组织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法律,实施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此外,党章也明文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党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由人大对党进行监督符合宪政精神,也是党的自身要求。

(三)对党与人大关系应有的两点基本认识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但党不能包办人大的工作。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颠扑不灭的真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旧秩序,建立了新中国,并在建国后领导人民建立起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一条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动摇的政治原则。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即支持和组织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政治形式来当家作主,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保证他们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各项职权。其主要表现;根据发展形势和当前任务的分析,适时地为人大指明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中共中央就全国性的重大问题,地方党委就地方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通过人大常委会或主席团、“一府两院”等有提案权的机关向人大提出议案,由人大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党组织经常培养和发现德才兼备的人才。作为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重要干部人选,向人大推荐,由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党组织经常指示和监督人大中本党党组和党员,要求他们忠实地代表人民,并团结非中共党员人士合作共事;党组织经常向人民群众,首先是自己的党员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本党党员带头支持人大的工作。维护人大的权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则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内的党组在重大问题上应事先请示上级党组织。

党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不能代替人大的工作。党与人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不同于党内上下级或行政系统内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因此党不能直接向人大发号施令。邓小平同志强调:“党包办一切的办法是行不通的,要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上进行改革,实行党政分开。”这里的“政”,不仅仅只是政府,还应包括人大,而且首先应该是人大。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命,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党组织集体作出的决策、推荐干部,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仅仅是一种建议。人大按法定程序经审议通过后,则党的建议与人民意志结合起来形成人大的立法或决议、决定。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普遍的约束力。如果人大经法定程序审议未予通过,而党组织认为自己的建议是恰当的,则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进一步开展宣传,使更多的人大代表认识其正确性,以便争取以后再次提出建议时能顺利通过,绝不可置民主、法理和党纪不顾强行通过党组织的建议。

2.党领导人大制定宪法和法律,就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并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现代民主是与法制密不可分的,人大的崇高地位来源于宪法和法律在现代社会的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各级党组织不仅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也应带头尊重和遵守全国人大和同级地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各级人大是人民的代议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尊重人民,遵守宪法,就

花田文秘网 https://www.huatianclu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花田文秘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