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无论其种族、性别和家庭经济状况如何,都应享有接受法定年限教育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目前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较为严重,就地区差异而言,它不仅存在于各省之间,也存在于各省内不同市(县),甚至不同乡镇之间。本文将对温州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落实情况和差异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落实;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6-0148-03
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就是所谓的受教育权;国家立法者将受教育权写入我国的根本大法,其重要性与基础性不言而喻;因此在2006年6月29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普及教育是我国迈入现代国家的长远发展之计,但是在我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不能普及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为了保证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促使我国义务教育得以更加全面而又迅猛的发展。笔者认为有必然对受教育权即义务教育的普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其凸显的问题更具有代表性也更值得令人深思!
一、温州地区义务教育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伴随着温州经济的高速发展,温州市的义务教育事业也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截至2014年建有小学568所,在校生621082人,校均规模1093人,初中357所,在校生242180人,校均规模678人。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2014年小学教师达到33561人,比上年增加728人;学历合格率99.90%,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5.04%,比上年提高1.66个百分点。初中教师20759人,比上年增加358人;学历合格率99.75%,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1.25%,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在教育装备信息建设方面,全市中小学校园网建有率达到99.18%,学校网站建设率达到95.08%,千兆光纤入网率达到99.41%,无线网建有率达到48.18%,公办普通中小学班级多媒体配备100%,全市35.7%的学校网站完成了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创评市数字化校园50所,建成首批100个智慧教室。
同时,温州市政府连续3年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强力推进,500余所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自2007年起温州市正式启动实施“新农村新校园建设工程”,2008年温州市改造百所农村薄弱学校,同时对全市教育布局调整后需要保留的101所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进行重点改造,总投入5800多万元;2014年温州市把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确定为计算机、实验室、图书和音、体、美设施配置,共改造农村薄弱学校350所,所需经费2870万元。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温州市本级财政加大经费投入,采取的一系列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举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基层学校的广泛赞誉。早在2005年,温州市就启动实施了6项扶持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教育工程,市财政为此设立每年3000万元农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并要求县级政府相应配套资金,其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在加强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温州市县两级通过学校结对、教师结对、选派骨干教师定期支教、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申报晋升高级职称要求农村任教经历、设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达标创建活动、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等途径,逐步缩小了地区、城乡、学校、受教育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努力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当前温州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温州义务教育总体情况非常喜人,但偏远的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义务教育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家长心理、家庭状况、社会环境等许多因素影响孩子们不能依法完成义务教育。一部分学生在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情况下便辍学,有的甚至在仅完成小学教育后就外出,家长不理,学校不管,导致他们未能完成义务教育,但也因为缺乏法律保护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可实行性低,他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也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虽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义务教育权,但由于客观因素,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权主体在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行使权利。我国受教育权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农村与城市义务教育落实程度的不平衡,根本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和强制性。此时,政府部门的公权力也应该受到相对的质疑。
(一)农村地区民众的教育思想观念落后
在我国古代,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根深蒂固,女子受到“无才便是德”观念的灌输,根本无法享受上学的权利。而今,虽然已经进入了21世纪,也有了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但是渗入民族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难以纠正,在农村尤其是一些比较偏远的穷困的地区,往往受到家庭条件和父母观念落后的制约,女孩能够上学享受教育的机会很小。如笔者走访的失学少女小雨(化名),父母给出了小雨未能完成义务教育的原因,他们认为女孩子认识几个字就可以了,不用多有文化;而且在经济有限的条件下,父母更愿意放弃对女孩子的教育,重点培养家里的男孩子;在对温州农村地区的95家子女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家庭作出调查后,分析各户孩子失学的原因发现,子女主动不想上学是第一因素,竟达到48.4%;而在这部分人中,初中生占大多数,其次是由于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占32.6%;第三,一部分孩子们认为,上不上学都差不多,并不能改变现状,这类人数达到了9.4%;第四是家里需要帮手,占6.4%;最后是上几年学就够用了,占3.1%。子女不想上学是厌学情绪的主要表现,失学儿童自身对教育的信心不强。而子女本人的能力不足和当地的教育质量不高,是造成子女不上学的重要因素。部分家庭会根据子女的学习能力,选择是否继续供其完成学业,成绩较差的孩子甚至很难得到父母的供应以完成学业
(二)上学路途遥远难行
一些农村的孩子特别是一些山区的孩子,学校路途遥远,而且还存在着安全隐患,有一些地区在布局调整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口分布、学生密度和地理环境等问题,有些学生往返要步行十几里甚至二三十里。有些地方虽然家校直线距离并不远,但是学生到学校必须要通过崎岖的山路、趟过深长的塬沟,既费时又危险,这也成为很多学生难以完成学业的一大因素。在笔者走访的温州市某山区的小学,该小学负责九个自然村的小学教育,学校区位于某村的村口,学校由于经费问题也难以设置校车、学生宿舍等硬件设施配套,导致较远村落学龄儿童上学难。
(三)“撤乡并镇”政策的实施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撤乡并镇”的政策,农村地区就是该政策指向的主要地区,温州即使是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随着“撤乡并镇”政策的实施,学校也跟着一起兼并,原本已离家距离较远的学校更搬到了十几公里以外,在没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在偏远地区的孩子们只能尽可能的在镇里生活,然而他们家里的经济条件是有限的,很多的农村家庭无法承受多余的生活开支,所以原本就上学难的学龄儿童对完成学业就更望而却步了。
(四)“以县为主”政策存在的问题
县级政府“为主”存在的问题。包括两方面:(1)“为主”无力的问题。温州的一些经济落后的县,财政力量较小,很难在经费投入上占据主要位置。表现在:其一,县级财政无力承担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的任务,教育事业费的增长难以实现,地方津贴无法兑现,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缺乏;其二,在一些地域广阔或者人口稠密的县,如泰顺和苍南,其县级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有点显得“鞭长莫及”,尤其是在人口较多的村镇和遥远偏僻的地区,县有关部门想要“为主”却心有余而力不足。(2)“为主”不当的问题。原先的乡镇有关部门被撤去,改为由县里直接领导乡镇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方面增加县级部门的负担,另一方面工作范围太广,很难保证对实际情况有最真实的了解,这样使得农村的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很难有针对性;同时县级部门在校长的任免、教师的调动、经费的分配等事务有了很大的话语权,使学校完全受动于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造成学校在办学上“无权”的状况;教育人事管理上,“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的情况仍然存在。
(五)从教人员的自身情况
一小部分教师并非是在课堂中传授其应当传授的大部分知识,其要求学生在课余“自愿”参与教师的补课,并将一部分知识留在补课中教授。如果学生不去参加补课的话,那么他就不能够学到完整的知识,通过这种方法额外增加收入,但是对家庭条件较差的农村学生来说,那就是灭顶之灾了,所以这个原因也会使得他们不得不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上学的机会。
三、建议
针对上述温州农村地区以教育落实情况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三个方面建议希望能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有一定的帮助:
(一)进行普法宣传,改变农民自身的教育思想观念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地区无论是在发达的东南沿海,还是在欠发达的西北内陆,法制宣传做得远远不够,农民对法律的熟悉度仅仅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法制宣传在农村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法制宣传可以让农民更进一步的认识并接受男女平等的想法,使得女孩可以拥有和男孩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农民都认为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仅仅只是一种权利,甚至有的农民连权利的概念的都没有,认为读不读书,送不送自己的子女读书,是自己家里的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钟思想也在影响这学龄儿童的受教育状况。根据宪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既是一项宝贵的权利,又是一项神圣的义务,不是随便就可以放弃的,要想农民认识这一点就要对他们进行普法的宣传,明白何为权利,何为义务,从而改变他们想不读就辍学的想法。普法宣传改变了农民自身对教育的认识,自身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在农村地区扫除法盲的同时也可以扫除文盲!
(二)加强学校硬件设施的建设以及师资力量建设
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村学校的宿舍建设,以解决住宿问题。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目前注重民生这一“大方向”,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加快农村学校的校舍和宿舍的建设,着重加快宿舍的建设,缓解由于宿舍少而造成的宿舍拥挤和在外租房的情况,以拨专项资金等优惠政策把地方政府的目光吸引到农村学校宿舍不足这一问题上来,并加以解决,改善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学龄儿童的学习、居住条件,加快校车配置让学生上学路途不再遥远难行。同时加大其他资金的投入,改善教学设施,增加师资力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以提高广大学龄儿童及家长对受教育的期望值。
(三)“撤乡并镇”政策的逐步落实
在我国,实施“撤乡并镇”政策要一步一步的逐步落实,不能操之过急,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占地面积广阔,在温州地区,山区小学与镇上的小学之间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而且交通不发达,我们应当首先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考虑孩子们的上学的交通问题,不要一味的只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市容市貌等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首先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都要因地制宜的指导和规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也要把各个县,以及地方的职责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发挥优势。财政,管理和教育资源是县级政府的优势所在,而村镇的优势就是对自身状况的了解和距离近,可以更加方便的落实家长工作,组织学龄儿童及时入学、控制辍学率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方面。其次,我们要加快转变学校的管理模式,农村义务教育机构的管理仍然是一种较为落后的状态,这已然阻碍了农村地区广大中小学的发展,对此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要有足够的关心和指导。同时要协调好学校办学自主权与约束机制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大村镇广大中小学的办学自主权,也要对办学自主权进行应有的约束和监督。
(五)加强师德建设,加快建设教师管理队伍
首先我们要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发现新方法以提升师德。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以记录教师的师德,组建专门的师德教育团队,我们可以开展“寻找温州最美老师”等系列公益活动,推动师范专业发展。加大教师的专业素养的培养,让教师的工作配置更加优化。
其次是建立名师团队。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教师要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至于领导队伍的履责能力我们可以出台法规加以规范,对廉政工作积极把关,使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办事流程更加仔细,预防和处置更加及时,警醒和提示更加频繁。
再者是对教师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提高教师的待遇。我们应该努力提高教师收入,教师的收入水平一直以来都是偏低的,如平阳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月平均福利仅分别为288元、175元。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山区及海岛由于财政问题,教师的待遇及补贴很难得到落实。与当地的公务员比较,教师的待遇过低,这也使得教师工作不积极,人才流失严重。也是因为待遇和津贴发放较少教师的有偿补课才会愈发严重。对此我们应该加大对这些地区教师福利的财政投入,提高这些在地区任教教师的待遇,让教师们可以不带担心待遇问题与经济问题专心从事教育事业。
(六)真正落实受教育权
在此,我们应当先认清“受教育权”。受教育作为一项权利即应当表现为,当青少年儿童在难以实现就学或完成学业时,受侵权的青少年儿童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国家或相关单位给予保护,帮助完成学业。但在我国当前,一大部分的学生在受教育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时,各方单位互相推诿,政府或各地相关单位很难给予孩子应有的保护,甚至连受诉主体具体为谁都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加强对教育体系和保障的立法,真正落实权利,不要让该权利成为国家开给孩子们的“空头支票”。
参考文献
[1]王德文 .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和出路》 . 中国农村经济, 2003.11
范先佐 . 《构建“以省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3
[2]陶 红, 杨东平 .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公平性研究》 . 教育发展研究,2007.3A
[3]邬志辉 . 《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4]谢延龙 . 《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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