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国家质检总局官网通报了食用油、肉制品、炒货坚果食品等28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部分植物油、炒货食品分别检出了超标的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均是强致癌性物质。
据介绍,在近期对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的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抽查2615家企业生产的2686种产品,263种产品不合格。
但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显然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产品质量问题——从国内各大媒体的报道来看,均不约而同地制作或使用了与“食用油炒货检测现致癌物”相似的标题。
不得不说,受近年来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食品质量问题已成为公众最敏感、传播性最强的话题之一。而一旦爆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负面问题,常常对行业特别是企业来说意味着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
不妨让我们盘点一下对食品行业有致命危险的五大违禁物质与理化指标,它们对企业特别是品牌企业来说,堪称可怕的“杀手”。
一、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一种化工原料,违禁食品添加物质,可以提高乳品蛋白质检测值,人如果长期摄入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膀胱、肾产生结石,并可诱发膀胱癌。
本用于塑料及涂料工业的三聚氰胺“客串”到中国食品行业,差点毁了整个中国乳业。
2008年下半年,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爆发,成为中国最严重、也最具代表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之一。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官方调查结论为,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为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中违规添加。
三鹿“问题奶粉”揭开了行业的盖子。据当时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
2008年9月13日,中国国务院启动国家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I级”为最高级:指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三鹿奶粉污染事件。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有关部门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查。
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取消食品业的国家免检制度,所有已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中国商务部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排查生产、出口奶制品、食品、药品、玩具、家具等企业,杜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出口。
而自此,三聚氰胺也成为中国乳业、乳制品的必检项目。
直到一个月后的9月24日,官方才宣布三聚氰胺事件得到控制,国家质检总局表示,9月14日以后新生产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主要品种的液态奶样本的三聚氰胺抽样检测中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与此同时,伴随着三鹿集团的垮掉,前所未有的一场“行政问责与司法问责风暴”掀起。三鹿集团所在地包括石家庄市委书记在内的一批地方官员被免职或撤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引咎辞职。而其后,包括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在内的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部分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甚至被判处死刑。
但无论如何,三聚氰胺事件都已严重挫伤了消费者对中国乳制品行业的信任与信心,国内乳企大都遭到重创,国内乳业的市场格局也被彻底颠覆。接近10年一直高歌猛进的国内大小乳企被洋奶粉企业“反围剿”,洋品牌长驱直入,纷纷占领一、二线城市高地——后来,更是频频上演了让国人备感无奈的洋奶粉“涨价门”。
时至今日,“恶灵”三聚氰胺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留下的创伤仍未完全平复。任何一家企业如若越此雷池,基本就“自绝于人民”了。
二、瘦肉精
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化学药物的统称。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在中国属于食品行业违禁用品,使用后会在猪及其它动物组织中形成残留,在动物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2011年“3·15”,央视和本刊报道的瘦肉精事件再次成为食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标志性事件。
据调查,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部分流入南京等市场,部分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报道刊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
相关警方第一时间迅速介入调查,逐步查清了国内隐秘的、从加工生产瘦肉精到经销分销直至流入生猪饲养户的黑色利益链条。据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2011年末介绍,由 9个部门联合开展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查处案件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人,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网络基本被摧毁。
与此同时,瘦肉精事件再次激起国人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巨大反思。从1997年就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到瘦肉精事件爆发,十几年间,瘦肉精何以阴魂不散?多个部门缘何“管不住一头猪”?
实际上,就在事发不久前,广州等地曾曝出过因瘦肉精引起的多人食物中毒事件。更早之前的 2009年,安徽阜阳“雨润”、合肥“腊味思”也各有一批次午餐肉和腊肉曾被相关部门检出含有禁用物质“瘦肉精”。但遗憾的是,就瘦肉精的源头并未能追查至水落石出。
舆论普遍认为,国内的食品监管体系出现了问题。
另一方面,瘦肉精事件的直接当事者、国内肉类知名品牌企业双汇陷入舆论的漩涡,并波及整个行业产业链。其中双汇损失最大,据其董事长透露,事发后仅半个月,双汇就损失超百亿元。
其后,从养殖到餐桌整个猪肉产业链上,监管部门加大了监测力度,国内肉制品国内肉制品企业也纷纷不计成本地增加了瘦肉精检测项目。但2011年当年还断断续续爆出过瘦肉精羊、瘦肉精牛的报道。
今天,如幽灵般的瘦肉精真的绝迹了吗?但愿如此。
而一旦幽灵再现,将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均不能承受之重。
三、黄曲霉毒素
黄曲霉毒素:指的是一类化学结构类似的化合物,最常见的是黄曲霉毒素B1和M1,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物。剧毒,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1类致癌物,毒性比砒霜大68倍,仅次于肉毒霉素,是目前已知霉菌中毒性最强的。在玉米,花生,棉花种子,一些干果中常能检测到,其中花生和玉米是最容易被黄曲霉污染的粮食。
2011年末,蒙牛陷入黄曲霉毒素“超标门”。黄曲霉毒素由此在国内广为人知。
事情起源于2011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抽查结果。当时,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200个液体乳产品抽查的结果,其中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10月18日生产的一批次250毫升盒装纯牛奶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同样被检查出黄曲霉毒素超标的还有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富纯牛奶。据调查,超标是奶牛食用了霉变的饲料所致。
尽管蒙牛方面称该批次产品在接受抽检时尚未出库,且已将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并强调蒙牛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但受此事件影响,蒙牛其时还是股价大跌。
同一时间陷入相同丑闻的还有广东的三家食用油企业。而这样的情况正越来越多,比如2012年1月,广东查出20家食用油企业产品黄曲霉毒素B1超标,比如2012年7月南山奶粉被曝超标,再比比如今年1月“鸿英”老奶奶炒花生被曝超标。
黄曲霉毒素的危害性在于对人及动物的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在玉米,花生,棉花种子,一些干果中常能检测到,其中以花生和玉米污染最严重。家庭自制发酵食品也能检出黄曲霉毒素,尤其是高温高湿地区的粮油及制品种检出率更高。
事实上,黄曲霉毒素在农产品中几乎无法避免,世界各国都只能设定一个“限量标准”。不超过相应标准,危害就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早在2010年6月1日,国家食药监局颁布的黄曲霉毒素检测标准全面实施,但是直到今日,仍有地方畜牧局不知黄曲霉毒素是必检项目。
而接二连三的黄曲霉毒素超标事件无疑在不断警醒各食品企业:对于黄曲霉毒素,一定要把住自检关。如果在这方面不主动,等来的只会是被动。
四、苯并芘
苯并芘:是苯与芘稠合而成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根据稠合的位置不同,分为苯并(a)芘和苯并(e)芘两种异构体。最常见的是苯并(a)芘,一种强致癌物质和突变原。中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 2005)中规定,苯并芘在熏烤肉、植物油、粮食中含量不得超过5微克/千克、10微克/千克、5微克/千克,与欧盟标准相似。
国内消费者对苯并芘的熟知源自2010年湖南金浩茶油的一则苯并芘超标事件。这一事件揭示了国内食用油行业“化学浸出法”制油工艺的隐患。
而韩国方面的一则食品质量报道再次让人们加深了对苯并芘的“印象”。2012年10月,据韩国电视台报道,韩国“农心”的辣味乌冬杯面、辣味乌冬大碗面等6款产品,被检出含有致癌物苯并芘。韩国食药厅决定对韩国农心集团的上述6种产品实施召回。
因农心进口产品在中国大陆销售,国家质检总局迅速介入,要求进口商主动召回相关含苯并芘韩国农心方便面。同时,中国农心在华设立的上海、沈阳、青岛三大生产基地,其所生产的农心产品是否含有苯并芘,含量是否超标,引起了国内消费者的强烈关注。
尽管国内相关检测机构抽检未检出苯并芘,但经过这次科普,苯并芘显然已跃升为食品安全领域的危险物“新秀”。
不幸的是,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八旗”“东北纯”两个品牌的大豆油又被检出致癌物苯并芘超标。同月,北京市市质监局也抽查发现,北京 “宗宇浩”小磨香油(370mL/瓶),北京“京一”有机核桃油(500mL/瓶),苯并(a)芘含量超标。
这已是让人难忘的第三次苯并芘超标大事件。人们有理由问,下一个中枪的会是谁?
事实上,苯并芘广泛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通常,食品中的苯并芘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环境中的苯并芘,主要来源于包括机动车排出的尾气、橡胶生产以及烟草消费的烟气等,通过对水源、大气和土壤的污染,可以进入蔬菜、水果、粮食、水产品和肉类等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中;二是食物在熏制、烘烤和煎炸过程中,当食品发生炭化现象时,苯并芘的生成量将显著增加。
不管怎样,对于苯并芘,食品行业及企业应如临大敌,绷紧食品质量安全的弦儿,否则一旦“中枪”,能不能伤愈,还真是个问题。
五、塑化剂
塑化剂:又称增塑剂,可塑剂,邻苯二甲酸酯(也叫酞酸酯)类物质,是一种增加材料的柔软性或使材料液化的工业添加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柔韧性增强,容易加工。塑化剂毒性远高于三聚氰胺,会造成免疫力及生殖力下降,长期大量摄取会导致肝癌,对幼儿带来的潜在危害更大。
对于塑化剂,因为没有接受台湾地区塑化剂事件的教训,结果中国大陆白酒行业被教训了。
2011年5月起,台湾食品中先后检出DEHP、DINP、DNOP、DBP、DMP、DEP等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成分,药品中检出DIDP。截止当年6月8日,台湾被检测出含塑化剂食品已达961项。包括统一企业、长庚生物科技、白兰氏、悦氏、台糖、台盐、黑松与金车等知名厂商,都一一中枪。问题产品不仅涉及运动饮料、水果饮料、茶饮料,就连水果糖浆、儿童钙片、乳酸菌咀嚼片也通通卷入其中。而罪魁祸首是岛内最大食品添加剂供应商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在食品添加剂“起云剂”中非法添加可致癌的塑化剂。
这场塑化剂风波被台湾媒体形容为“30年来最严重食品掺毒事件”。
2011年6月1日,卫生部紧急发布公告,将塑化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但大陆食品企业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500多天后的2012年11月,白酒塑化剂事件爆发。自酒鬼酒被媒体曝光塑化剂超标后,茅台、五粮液等酒业大佬相继卷入这一事件,整个白酒板块遭到重创。白酒行业、相关企业虽先后抛出“未超标论”、“无害论”、“阴谋论”等试图反击,但消费者与投资者大都持观望态度。而白酒业的塑化剂来源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但不论如何,塑化剂已在消费者心中投下了阴影。不光是白酒,包括食用油等用塑料桶包装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消费者的疑虑尚未完全打消。
前有车后有辙。相关行业、企业是该审视产品质量是否存在塑化剂“漏洞”了。苍蝇专盯那臭鸡蛋,千万别成为那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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