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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1-01 12:20:03 点击: 推荐访问: 东北地区 优化配置 农业

(宋维佳.东北财经大学金广建设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5;宋维佳.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5)

摘要:

东北地区农业资源在全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也依然存在着与全国其他地区所共有的人多地少的约束。以种植大宗粮食作物为主、适宜大面积机械化耕种的东北黑土地来说,由于自然禀赋约束、土地制度约束、行政制度约束和市场约束等原因,并没有迅速地走向资源最优配置的农业发展方向。本文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研究,给出了优化配置东北地区农业资源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东北地区;资源优化;生产组织;制度约束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5007007

收稿日期:20070105

基金项目:2005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5JJD630032)“中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研究”和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05BJL039)“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结构与集体所有制性质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宋维佳(1963—),女,黑龙江佳木斯人,副教授,博士。

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农业资源禀赋的限制并不能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换言之,由土地稀缺给农业发展带来的制约可以通过生物技术的进步消除;由劳动力稀缺带来的制约则可以通过机械技术的进步解决。如果一种要素的价格相对于其他要素价格上涨,就会导致减少这种要素相对使用量的一系列技术变迁。结果是,由稀缺资源带来的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可以被以相对丰富的要素替代和相对稀缺要素的技术进步所消除。一个国家获得农业生产率和产出率迅速增长的能力,取决于在各种途径中进行有效选择的能力。如果不能选择一条可以有效消除资源禀赋制约的途径,就会抑制农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进程。有效促成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制度应该是,通过它一个社会可以选择农业技术变迁的最优途径。

本课题的东北农村调查显示了与上述理论和实践高度的一致性。(注:课题组于2006年下半年对东北三省18个县30个村5个农场进行了调查。)以东北农业的禀赋条件,东北农业发展的道路基本上是这样的:(1)按照要素市场相对价格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并朝着优势要素资源配置的方向发展。(2)通过增加植物营养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来源改变土壤的环境,以促进植物的生长,并运用生物和化学手段保护作物免遭病虫害。(3)选择和培育生物上有效率的作物品种,使其特别适用于对那些可以人为控制的环境因素做出反应。(4)劳动力和农业机械相对价格的变化导致了农业机械化的普及,随着劳动力机会成本的提高,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将走向全面化和大型化。

东北农业发展的上述特点,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它表现为:(1)农业工人的流动性增加,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2)农业机械租赁的市场化,使得小块土地的机械化耕作成为可能。(3)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使得农产品生产朝着专业化、市场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并大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优化了农业生产要素配置。

一、东北地区农业资源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1.农业资源优势对农业资源的影响

东北三省的自然资源条件对农业生产具有天然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拥有亚洲最大和世界最丰沃的黑土地带。在我国广袤的东北平原北部,大兴安岭与长白山之间的松嫩平原上,有一块面积达20多万公里的黑土带,这是目前亚洲惟一的大面积黑土带。这样的黑土带全世界也仅有3处,另两处分别在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和欧洲的乌克兰。黑土土壤肥沃,腐殖质深厚,有机质含量高,团粒结构好,是肥力最高的土壤,俗语说:黑土地不上肥也一样打粮食。黑土地位于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区,该区年降水450—550毫米,雨量充沛,且雨热同季,非常适宜粮食生产。正是有了这无比肥沃广阔的黑土地,东北地区成为我国最著名的农业区,也成为著名的玉米、大豆、粳稻生产带,并具有优质高产的特点,畅销国内外市场。

(2)拥有全国最高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东北土地不仅肥沃,而且平坦,具有耕作成本低,辛劳轻等特点,也非常适合机械化耕种。2003年底,东北三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0386.5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65%;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478138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82841台,增长17.11%;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348931部,比去年同期增长11.02%;小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达到2140079部,比去年增长17.19%;农用排灌电动机580991台,比去年增长5.02%;联合收割机增长速度最快,达到19006台,增长42.92%;节水灌溉类机械2003年底总量达到49434套,增幅为26.87%;机动脱粒机413646部,增长6.45%。

数据来源: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从中可以看出东北三省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东北地区的机械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黑龙江省,在大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使用方面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拥有全国最高的农业科技水平。东北三省主栽作物玉米、大豆和粳稻的优质种子的培育、生产、推广和使用在全国均名列前茅,其中优质种子的使用率居全国之冠。玉米、大豆、粳稻的平均单位亩产已分别达到550千克、153千克和650千克,已经达到目前世界最好水平。由于品种优质,已成为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畅销品种。

生物化肥技术的使用程度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东北农业耕作中,基本普及使用一次性化肥和除草剂,大大简化了田间管理和劳动强度,提高了粮食单位产量。一次性化肥技术的有效期可达120天以上,作物平均增产幅度在10%以上。防治病虫害技术得到广泛的普及。“应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白僵菌封垛防治玉米螟”等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普及率高,达到玉米种植面积的66%以上。

节水灌溉技术模式得到广泛使用。东北三省虽然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好,但是水网系统差,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在春季播种期,如果不下雨或晚下雨,则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节水灌溉技术的使用尤为重要。这项技术的普及,解决大部分地区春播的水源问题,为农业生产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

2.农业资源劣势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1)人多地少依然是制约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东北三省农村户均土地面积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依然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制约。2004年底,全国共有耕地面积18.51亿亩,东北三省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6.55%。东北三省共有乡村户数1564.7万户,占全国乡村总户数的6.27%,户均土地占有量约19.58亩,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但是,对于主栽大宗粮食作物的东北农民来说,依靠户均20亩的农田维持温饱生活是可以的,要走向小康和富裕则是远远不够的。这种情况不仅东北农村存在,全国农村也普遍存在。

(2)劳动力转移速度和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多地少矛盾的关键在于农业劳动力人口太多。2003年,东北三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数为716.8万,仅占全国转移总数的4.05%。劳动力转移慢且少,有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但是就劳动力的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和文化程度来说,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东北三省除了辽宁省以外,农村劳动力高中以上文化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部分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低下,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高,在城市难以找到好的工作,影响了其向城市化转移的积极性。从农业劳动力的性别构成看,多以男劳力为主,固然,男劳力从事农业生产较女劳力有更多的体力和技术优势,但是如果男劳力不能从土地上真正转移出来,那么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实际提高就比较困难,时间也会更长。从年龄构成看,东北三省尤其是吉林和黑龙江的青壮年从事农业生产的较多,而青壮年也正是进城发展的主力军,一般说,青壮年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越高,则劳动力转移就越慢。

(3)结构调整的悖论。就单纯的农耕生产而言,东北三省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是种植大豆、水稻和玉米。但这些大田作物吸纳劳动力较少、更适宜大规模机械化作业。与其它经济作物相比较,单位收益较低。而对种植经济作物而言,因为气候寒冷、种植成本高、地域广阔运输困难等不适宜种植。由此看来,东北农业的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只能走大规模连片种植大宗粮食作物的道路,但这依赖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数量则依赖于农民工的机会成本提高。[1]从目前东北农村状况看,改变种植品种和土地规模化经营都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4)黑土地土质退化严重。东北平原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黑土地风蚀、水蚀和水土流失都比较严重。总面积大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东北黑土地,每年因水土流失造成黑土流失达1—2亿立方米,黑土层由初开发时的近1米,减少为现在的20—30厘米。由于过度开垦,黑土区耕地比重大,森林覆盖率低,春季多旱多风,夏季又雨量集中,比较容易发生风蚀和水蚀。此外,水土流失使容纳了大量泥沙的水库、河道变成了“地上悬河”,人口的快速增长和耕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土地连续耕作难以休耕补养,使农田耕层变浅,保肥蓄水能力降低,黑土地越种越瘦。其后果是风灾、旱灾、水灾不断,将给农业生产乃至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

二、东北地区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农业生产组织是农业资源配置的基本单位和执行者,据我们调查,东北三省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1.个体农户

个体农户在东北农村处于主流地位大约占90%以上。。这与全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相似。东北农村的典型家庭结构是4口之家,父母和2个孩子。成年子女一般外出打工。农户平均耕作土地面积10—40亩。农业耕作处于半机械化状态。耕地、播种等较劳累项目采用租赁农业机械方式完成,其余人工劳作。化肥和除草剂被广泛使用。主栽作物的亩产量与其它生产组织方式未见明显不同。农户普遍兼业。兼业方式以打零工和家庭副业为主。家庭平均收入在1—4万元,农业收入和兼业收入各占一半。耕种的土地大部分是承包地,极少部分是村民或亲戚间的流转土地,基本农具自备,农业机械基本上依靠租赁,小型拖拉机的普及率大约在30%—50%。个体农户及其生产方式构成了东北农村基本社会形态。

2.种植大户

本文定义的种植大户一般指粮食生产占全部收入的70%,经营土地大约100亩以上。东北农村的种粮大户土地经营在100—200亩居多,最多达到6000亩,但是非常罕见。在东北三省,土地集中经营的普遍性或典型性是土地来源于村里的机动地、荒地和其他所有者的可耕地。依靠纯粹的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而实现土地规模连片经营的非常少见。从机械化程度看,一般实现了机翻、机耕、机播。种植大户和普通种植户相比较,单位亩产量基本没有区别,生产成本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自两部分:地租差异和农业机械补贴。种植大户的土地来源各不相同,地租差别很大;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与种植大户农业机械很大的补贴,享受农业机械补贴的用户种植成本较低。

从总收益看,与种植亩数呈现强正相关,但与单位亩数不相关。一般种植100亩土地,土地收入达4万元,这个收入对农村4口之家来说是绝对的小康水平。而对种植400亩土地以上的农户来说,就是富翁了。但是东北农村的种植大户占全部农户比例非常小。据我们掌握的资料,2004年,吉林省种植100亩土地以上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0.4%,可见其比例之低,这说明东北农村土地集中和流转程度低。

3.农户+中介+市场

这种形式广泛流行于东北三省农村,发展势头很快,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它主要表现在非大宗粮食生产方面,在经济作物生产和养殖业生产方面较为多见。它是由农户+龙头企业或订单农业的形式演化而来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比单纯的粮食生产大,但是投入高、风险大,市场不稳定。为了保险,许多农民一直不敢改变种植结构。中介组织或经纪人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难题。一般地,经纪人或中介组织负责联系市场和农户,赚取一定的价格差,这个价格差对供需双方来说比自己找市场要便宜,节约交易费用,且市场稳定。在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的带领下,一个村甚或一个乡的农户可以共同生产一种经济作物或搞集中养殖,推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优化配置了农业生产要素,提高了经济效率,且广受农民欢迎。像这样的组织有:草坪协会、奶牛协会、养猪养鸡协会等等。

辽宁省铁岭县李千户乡的云天草坪协会就是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的一个典型案例。该协会采取会员制方式,对会员实行技术指导,并提供市场销售,只获取厂商支付的价格好处而不赚取农民销售差价。在云天草坪协会的带动下,李千户乡形成了东北草坪种植基地,种植草坪的农户在市场销售、草种、种植面积分布等方面形成专业化一条龙生产,不仅优化了要素配置,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民收入。

4.农场

现代化的农场经营方式,是东北农业生产的一个特征,它主要指黑龙江原有国营农场改制后的经营方式。这种农场形式在黑龙江的东部、北部、西部占的比重较大,机械化程度在全国是最高的,一些农场的机械化程度接近美国的水平,采用全部机械化操作,农场的规模500—1000亩占主流,承包土地的是农场职工,职工享有退休待遇,享有粮食、良种直补和农机补助。但是,这种农场式的经营方式不是市场化的选择而是计划经济制度遗留的产物,它不代表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

5.股份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其形式和内容都是多样的,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等。从土地的规模经营角度看,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机股份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机械化。

土地股份合作社指的是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村集体以机动地及其存量资产作股,并以在册村民为配股对象,按村龄或对集体经济贡献的大小确定配股比例,进行股份合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种模式主要分布在城市郊区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沈阳市的东陵区小羊安村、大连金州区城西村等。其特点是土地集中、高效经营,容易形成产业化。但是这种形式在东北地区,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并不多见。

农机合作社一般以村为单位,购买大型农机械,并享受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80%的农机械配套资金,其余的以股份制形式入股集资,合作社成员共享农业机械使用权,只需付出较低的价格以维持农机手、汽油、农机械折旧和适当的股息即可,这些费用只相当于市场农机械租赁价格的一半。由于农机械使用价格便宜,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合作社成员可以达到统一秋整地、统一播种,可提高单位亩产量,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也析出大量劳动力。

农机合作社受到农民的欢迎,在主要产粮区比较多见,如:黑龙江的海伦地区、吉林的梨树地区和绥化地区等等。但是,农机合作社受制于政府的农机补贴。一般说,政府的农机补贴是以项目款下达的,主旨是鼓励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度,在没有国家农机械补贴的地区,基本上没有出现农机合作社。

6.反租倒包制

反租倒包制是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一种,在东北农村,该种形式的运作和经营方式是:在农户自愿的条件下,村里向农户支付一定的租金,将农户的承包地的使用权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再租赁给第三者。有的村庄和乡镇也可能将土地统一规划和投入必要的设备后以收取承包金的形式再包给农户或租赁给工商企业。比如在原来的农地上扣蔬菜大棚或建养殖场;有的将收回的土地由村统一经营,农户承包田间管理,获取劳动报酬;也有的与公司合作,为公司生产专用农产品,农民变成拥有土地股份的农业工人。但是,反租倒包形式除了后一种外,均不成功。其主要原因是村集体将农民的承包地收回后反租并不是自愿的行为,有些甚至是强迫的。比如有的村庄将第二轮承包地没有发包到农民手中,而只是给了农民所谓的口粮田,有的以地顶债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实行所谓的规模经营。还有的是在与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反租倒包协议,但却不履行合同,导致农民一方面失去了土地,另一方面不仅未按合同拿到租金,也没有象承诺的那样到土地上耕作农田以获得工资。这种状态成为东北农村土地纠纷的主流。表现比较突出的是辽宁省辽中县。

公司形式的反租倒包基本上比较成功,它避免了一般性的农户和公司之间的合作所产生的“俘获”和“锁住”问题。一般说,为公司生产的农产品基本上具有专用性质,若公司违约,农民的农产品将很难卖出去而产生被公司以压低价格进行“俘获”的现象,也可能因为农民联合不卖给公司而导致公司供应链断裂产生的利润“锁住”问题。公司性质的反租倒包避免了这一点,可以增加农民收益,减少农民农业耕作风险,也使得公司的供应链在质量上、数量上有了保证;从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合同履行状况看,减少了违约风险;对政府来说,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这种形式得到当地政府极力推广,它真正促进了公司、农户和政府的共赢。

但是,目前东北农村的这种经营方式很少,主要是缺少龙头企业带动。

三、东北地区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存在的问题

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指通过市场交易具有比较优势的要素,从而使得每种生产形式或经济组织都能达到既定成本下的收益最高或既定收益下的成本最低。就我们调查看,妨碍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剩余劳动力总量较大,转移困难

东北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面临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制约或者困境。农村劳动力总量是限制农业经济发展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根本因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速度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1]2003年东北三省农业从业人员总量为2621.4万,占总从业人员的72.7%,高于同年全国63.8%的平均水平。尤其是黑龙江省,农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78.5%,这个数字不仅高于全国的数字,也高于东北三省的平均数字。而黑龙江又具有土地规模经营的优势和生产结构调整的劣势,因此,劳动力快速、大量地从农业经济中转移出来成为农业发展的关键。

2.现行土地制度制约

目前的土地承包法虽然明确界定了农民拥有土地的流转权,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对承包地的租赁权和抵押权,对土地的市场化流转、租赁转让等行为缺乏低成本的法律和行政保护,从而妨碍了土地流转和土地的集中,也妨碍了土地的置换和转包,从而引发了大量的土地纠纷。从实践上看,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最多的是混淆土地承包权与处置权的关系。有的村庄在农户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村集体或乡政府变相取消了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有的虽然名义上保留了承包权,但实际上已演变成了有限的租用关系。如,辽中县一些地区强行将农户承包的土地以地顶债的名义收回而转包他人(这种现象在其他省、县也较多出现),给农民造成恐慌心理,也造成了土地管理制度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妨碍了农民将土地进一步流转。

据我们调查,东北三省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农民的承包地权益受到损害引起的。其中大约70%是承包地损害问题,30%是开荒地损害问题。就纠纷主体而言,主要是农民、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就纠纷原因而言,主要是土地的产权不清晰、产权保护缺失和行政权力滥用;就纠纷性质而言,主要是土地流转权问题;纠纷的直接导火索是农业税费的取消、粮食直补和粮食市场价格看好,种地成本降低而收益增加。

土地纠纷的解决目前并没有较好的办法,一般说,对这类纠纷主要以各级政府调节为主,但绝大多数并不奏效,也正是如此,才引起农民更多的上访。有些地方为此成立了土地仲裁委员会,但解决成本较高,并且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3.行政权力滥用

对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有些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某些方面没有做到必要的保护,甚至还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阻碍土地要素的流动,使得农业资源不能优化配置。比如,为了某种利益或因思想僵化,有些地区基层干部对土地正常流转无端干预,甚至是强行干预,有些地区迟迟不将第二轮承包合同或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借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有的不顾实际情况,强行搞股份制或集中经营,引发很多后遗症;有的视土地流转为增加乡村收入和干部福利的手段,抑或搞形象工程,暗箱操作,强行收回承包地以村组名义转包,从中牟利;有的对土地租金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开性、合理性,对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等等。这些行政权力的滥用,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利,而且妨碍了正常的土地流转,破坏了要素配置效率。

4.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

市场化使得发现要素相对价格变化较为容易,发现价格也较低。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条件。但是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并不完全。首先,农地流转的市场化受限制,市场运作不规范,农户间和农户与公司、与种粮大户间的土地流转交易多以口头交易为主,缺乏法律依据。即使签订了有效合同,也存在合同不规范、手续不完全、条款不完备等问题,为今后土地纠纷埋下隐患。即使规范合同,也因为非市场化原因,就合同的续约、解约、政策变化、土地附着物等方面的问题而发生纠纷。

5.市场价格机制限制

发现市场价格是有成本的,科斯这句名言诠释了我们在东北农村看到的情况。对粮食经营大户和其他经济作物的大户来说,他们有较为固定的产品流通渠道,市场价格发现较为容易,产品出售通畅,这样要素调整和配置就可能达到最优化。据我们调查的黑龙江省阿城市的新城村朱姓农民,一家5口人种12亩地,基本上种植劳动力投入多的蔬菜类品种,但是,由于市场信息不畅,销路非常不好,销售价格也相当便宜,最后决定改种玉米,因为种植玉米虽然收益低,但劳动力投入少、市场销路好。可见,市场价格信息和销售渠道不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四、东北地区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

1.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权力范围,切实保护农民的各项产权

确定并低成本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切实按照土地承包法赋予的农民土地权利完完全全地归属于农民,保证30年的期限,在此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重新发包承包地,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农民的土地流转,并朝着土地高效利用的方向引导。坚决杜绝土地的强制性流转和任何借口收回。比如,建立形象工程占用土地;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借口强制土地流转或置换;以股份合作制为借口强制实行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等等。

各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对农户的土地收益,包括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租金收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截留、扣缴、罚没。尤其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侵占农民收益。土地流转以市场价格为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由流转方和接受方自愿议价,其他人或行政部门不允许价格干涉,更不允许以种种借口收取某些费用,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

各级基层政府须明确自己的行政权力范围,不能以任何借口放弃保护农民正当土地权利。因土地流转发生的一些土地纠纷,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解决,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解除农民土地流转的难题。

2.加快东北地区城市化发展

东北地区的城市化发展就像工业化发展一样,将给东北农村经济带来更多更好的机会,也为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创造条件。东北不仅具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同时东北也有良好的城市化条件。改革开放前,东北的城市化率是全国最高的,吸纳农村人口也最多,近些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畏缩不前,东北的城市化进展也不顺畅,在全国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今天,东北的城市化率并没有太大的起色,我们的政策应该是依托现有的大中城市,迅速推动东北的城市化。东北城市化的发展,不仅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问题,也是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的一个手段,可以说是双赢政策。

3.废除城乡障碍,降低劳动力转移成本

废除城乡壁垒和障碍,顺畅劳动力转移渠道,降低劳动力转移成本,是实现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注:这也是今年政府所倡导的政策之一,具体体现在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上。)。在国家未有正式文件废除城乡障碍之前(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城乡壁垒问题已进行热烈讨论并有些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如免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费。拟统一实行流动人口制度,给农民工国民待遇、实行农民医保等等,城乡障碍正在逐步解决。),东北三省完全可以自行规定,至少在东北三省内实行劳动力无成本的自由流动并废除城乡壁垒。目前上海市已在上海管辖范围内实行城乡一体化,这个经验是可以借鉴的。

4.推进农村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和专业化

农村的中介组织如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形形色色的经纪人,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生产,各级政府应该大力促进中介组织的发展。但是方法是扶持由市场自动产生的中介组织,给与支持和保护,而不要人为地由政府行政命令式地组建类似的组织。

5.减少行政干预,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一方面,由于要素市场化程度小、生产专业化分工不细致,导致农村许多生产要素没有进入市场或市场定价范围小,不能真正体现要素市场价格,导致要素的流动性差,市场配置资源失调。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行政干预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使得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不能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比如,一些政府部门对种子、化肥等生产要素的行政控制,对一些要素的流动范围的控制和干预等等。降低政府对要素价格的直接干预,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体系,是保证农业生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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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ontheOptimizationofAgricultureResourcesinNortheastChina

SONGWei-jia,LIUFeng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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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Dalian LiaoNing 116025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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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ough featured with unmatched predominance,thea griculture resources in northeast China is still confined with the conditions of over-populated citizens with limited land which also exist in other regions in this country.Restricted by natural endowment,land system,adm inistrative institution and market factors,the blackland in northeast China,which is suitable for grain plants and mechanized cultivation,is not leading a way of development with an optimalallocation of resources.This thesis,based on astudy of the above mentionedrestrictions,presents policy suggesti on o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agriculture resources in northeast China.

KeyWords:optimization of agricultu reresources in northeast China;Product organization;Restricted by lang system

(责任编辑:韩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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