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停航船舶给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停航船舶安全管理力度,根据情
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督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全力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做好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停航船
舶安全,防止污染发生。
关键词:船舶 海洋污染 安全隐患
2012年8月,台风“达维”袭击北方某港,锚地的停航船舶“某某168”轮受台风影响,长时间走锚,最大速度达2.8节,横穿京唐港主航道及危险品船舶锚地,方向直奔海底石油管线,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经海事部门及时的应急处理,该轮安全无恙。
近年来,随着航运经济的不景气,类似的停航船舶数量日渐增多。如前所述,停航船舶如同一枚定时炸弹,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给正常营运船舶的安全航行、停泊、作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也给水上交通安全和海洋污染带来一定的隐患。因此,如何加强停航船舶安全管理,成为海事安全监管工作中一项重要且较为棘手的工作。
停航船舶现状
1、停航船舶逐渐增多的背景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全球及国内航运市场一片繁荣,航运企业利润非常高,因此,各航运企业迅速增加营运船舶数量,且新的航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增加,导致全球及国内运力过剩。由于运力过剩问题突出,全球海运价格暴跌,与此同时燃料价格却节节攀升,导致海运企业集体亏损。再者,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让所有航运企业措手不及。2011年,全球海运价格下跌了25%,其中亚欧航线运价跌幅近60%。国内航运业受累于运力过剩、恶性竞争和经济低迷,已经连续几年出现行业性亏损。
2、停航船舶产生的原因及其分类
如前所述,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航运市场受到冲击,国内航运企业遇到很大的困难,加上国内航运市场运力过剩,有船无货的想象较为普遍,且运费较低,很多船舶都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停航船舶逐渐增多。
停航船舶系指连续停航30天以上的船舶。停航船舶按停航原因主要可分为三类:
主动停航船舶。部分航运公司为降低成本,减少亏损,主动停航了部分船舶。
被动停航船舶。由于受经济危机影响和航运公司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司无法准时发放船员工资,导致船员主动弃船,造成船舶被动停航。
事故停航船舶。因船舶发生事故而被迫停航船舶。因事故停航船舶与上述两种停航船舶不同,不在本次讨论之列。
停航船舶的安全隐患
主动停航船舶和被动停航船舶给海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主动停航船舶和的安全隐患
停航船舶最低职守人员未按要求配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为减少成本支出,往往会减少停航船舶的配员,部分船舶最低职守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导致船舶出现安全隐患。停航船舶遇到紧急情况、恶劣天气等危险时,因船上船员不足,无法正常启动船舶的应急反应程序,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降低船舶的安全投入,减弱对船舶维护保养的力度。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为减少成本投入,往往会降低船舶的安全投入,减弱对船舶的维护保养力度。降低船舶安全投入,使船舶安全风险升高,船舶发生事故和危险几率增加,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减弱对船舶维护保养力度容易造成船舶设备出现故障、船舶结构强度降低、甲板及船体钢板腐蚀加重,产生严重安全隐患。
影响其他船舶航行安全。停航船舶由于锚泊位置混乱,且有违规占用锚地和泊位的情况,严重威胁其他运营船舶航行安全。
2、被动停航船舶的安全隐患
被动停航船舶除具有主动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问题外,还有其他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船员缺失。被动停航船舶的船员主动离船导致船舶停航,船员离船后,船舶处于船员缺失状态,船舶失去控制,危险系数陡增,严重影响停航船舶和其他航行船舶安全,容易造成海上交通安全和污染事故。
船东放弃船舶,无人管理。船员主动离船后,部分船东因各种原因而放弃对该船舶的管理,使船舶处于无船员、无证书、无管理的“三无”状态,导致产生船舶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其他船舶安全运营。
管理困难。被动停航船舶主要特点是船员主动离船,造成船舶处于无人控制状态,管理难度较大,管理难点如下:①船员弃船后,船舶处于无人操纵状态,各种设备、仪器处于关闭状态,海事管理机构不易发现该船舶,且无法与船舶进行有效联系,危险性非常大。船东对船舶置之不理,船舶处理难度较大。②由于船舶处于无人操纵状态,船舶会锚泊或靠泊在原地而不能移动,可能会出现碍航、占用码头等情况,严重影响其他船舶正常航行和靠泊。③被动停航船舶处理难度大。被动停航船舶在船员主动弃船后,为防止该船舶碍航和出现安全事故,应尽快对其进行处理,而处理中会有许多问题:船舶靠泊地点不好找,靠泊费用由谁来负担;船舶处理过程中拖带费用由谁来负担;船东联系困难;船东不配合处理。
3、停航船舶容易产生的其他安全问题
诸如无法按要求对船舶及设备进行维护,不能满足安全与防污染体系运行的要求,不能按规定要求显示信号,不能及时与海事管理机构沟通,不能及时处理安全信息,不能有效监视船舶的安全环境变化并组织有效的应急反应,等等。
加强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的措施
通过前面的分析,停航船舶确实给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停航船舶安全管理力度,监督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全力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做好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停航船舶安全,防止污染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1、一般措施
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对停航船舶的锚泊申请严格把关,核实船舶的配员情况,检查职守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安排、船舶关键设备的情况、应急反应计划和演习,确认特殊情况下公司能否及时派其他船员上船职守、了解公司对停航船舶的特殊管理。同时将停航船舶情况进行备案,如有必要时,做停航前安全检查,充分保证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加强停航船舶的锚泊管理。VTS中心根据船舶类型、吃水、吨位、载运情况合理分配锚位,对违反船舶锚泊规定的船舶严肃处理,并建立长期停航船舶档案。
加强锚地水域巡航力度。海事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巡航计划并严格落实巡航计划,保持对停航船舶抛锚锚地的经常性巡航检查,查处并纠正违法锚泊行为和违反防污染管理规定违法排放行为,避免事故险情,确保良好的锚泊秩序和锚泊环境。
督促各航运企业加强停航船舶的管理。加强与船舶管理公司的沟通和协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舶管理公司加强体系内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必要时可在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提出对停航船舶的具体要求。
加强水上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海事管理机构应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大风和大雾等气象动态,及时向停航船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相关安全信息,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停航船舶做好安全防范。
严查停航船舶最低职守情况。开展停航船舶最低职守情况专项检查,严查停航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船员职守,并重点检查职守船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对船舶主要安全与防污染设备的操作。对未按要求配备最低职守船员的船舶要严厉处罚。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意识。加强对《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同时加强对停航船舶所有人、船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2、特别举措
主动服务,帮助航运企业渡过难关。要减少停航船舶数量,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使航运企业渡过难关。海事管理机构应践行“三个服务”,主动帮扶航运企业,使其渡过难关。
划出专门供停航船舶锚泊的水域。若有条件的话,海事管理机构最好能规划出专门供停航船舶锚泊的水域。专用水域可使停航船舶锚泊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并且不妨碍正常营运船舶的锚泊和航行,使安全度大大提高。
完善海事应急预案。在现有海事应急预案中加入停航船舶管理应急预案内容,针对主动停航、被动停航、事故停航等船舶分别建立应急预案,并应考虑天气、海况、防污染及安全航行等因素,整合各种应急基础信息,建立停航船舶应急管理网络,完善停航船舶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3、被动停航船舶的管理建议
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大对锚地船舶的巡视力度,及时发现被动停航船舶。
发现被动停航船舶后,立即与船东取得联系,并向其说明处理意见,请船东配合。
若船东不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处理被动停航船舶,则海事管理机构应立即着手处理该船舶,费用由国家垫付,处理完毕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向船东索要费用。
合理规划出被动停航船舶靠泊地点,靠泊费用国家负担,减轻企业压力。
结束语
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是近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停航船舶的安全管理。同时,应加强对航运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努力消除停航船舶及其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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