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提出改革部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仅成为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根据《决定》中“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湖南省在上海、天津等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自2018年高中入校的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并要求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湖南新高考改革要求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思路,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制度,力争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这种改革举措就是希望通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考试招生方法,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与学习方式,扭转唯分数论,为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职学习提供了制度设计,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与技术技能提供重要保障。
我校统一认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高考改革精神,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我省高考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更新理念,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新高考改革与学校相关工作的对接落实。同时针对新高考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校组织专题学习与讨论,按照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把握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各个关键节点,提前预判,提前谋划,科学健全和完善应对机制,以求实严谨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作,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力争为湖南探索高考改革提供“民政样本”。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一直在不断探索招生考试方面的改革。我校自2007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以来,招生省份覆盖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通过单独招生2万余名,其中西部地区考生4300人,孤儿学生1100多人。
(一)招生制度改革方面
1.初步构建具有职业特征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
2008年,我校率先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的选拔方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文化成绩,综合测试主要通过面试等环节检测学生的综合素养与职业技能,打破传统高考招生模式中的唯分数论,将考生的个性特长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学校同时增加了中职对口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等多种人才选拔方式,选拔从“单一评价”向“多元评价”发展,初步构建了具有职业教育特征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给考生、学校更多双向选择权。
2.孤儿单招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
自2008年单招开展的同时,民政部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和我校共同启动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11年来,每年通过单招来到我校学习的福利机构孤残学生从2008年的17人增加到2018年的118人,先后有1100多名全国各地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来我校免费接受高职教育,并全部实现毕业就业。通过我校的单招,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孤残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使党和政府的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培养引导孤残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使其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友善、学校的关爱。
3.探索跨省单招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2007年,教育部批准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进行單独招生首批试点,我校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院校,并首次尝试开展高职单独招生;2008年,为培养社会急需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类技能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跨省单招的高职院校,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等省开展单独招生。13年来,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我校跨省单独招生的省份由最初的5个增加到现在的24个,优化了生源地结构,单招专业主要集中在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类的民生领域,培养了大批国家急需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类人才。
(二)单独招生考试方面
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需要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单独招生考试制度,学校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单招考试流程,严格单招考试监管。
1.不断完善单独招生考试制度。
近年来,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单独招生考试制度。学校先后出台了《单独招生考试组考工作方案》《单独招生综合测试(面试)方案》《单独招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等近10个相关制度;针对省外单招考试,学校把相关考试制度、注意事项、工作职责、国家法律法规等汇编成《外省单独招生考试考务手册》,每个工作人员与监考老师人手一册,进一步明确了试卷交接、考场布置、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职责及面试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在2019年的单招综合测试面试方案中,又增加了对面试评分不及格考生的复审和上报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在单招考试命题、试卷印制、阅卷评分和登分复核等关键环节,均制定保密协议和详细的工作方案。
2.规范单独招生考试流程。
学校结合以往单独招生考试的经验,从考生准考证打印、考生名单生成、考场安排、考生座次表和成绩录入等环节,不断优化单独招生考试流程和管理系统,确保考试管理的规范、准确和高效。
通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学校组织召开协调会,从命题组卷、考试组织、阅卷登分、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各环节,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确保考试规范、流程清晰、组考严密,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实施到位。
3.加强单独招生考试监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指导全校招生工作,针对单招学校还成立了单招考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小组,本着“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原则,对考场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由考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并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预判,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学校要求各院部、处室向学校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权限、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参与单招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单招工作开始前都与分管副校长签订责任书。杜绝报名、命题、组考、阅卷、录取等各项工作环节的重大差错和事故;杜绝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泄漏试题、考场舞弊行为;杜绝考生考试秩序混乱以及发生人身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
学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严明单招考试纪律要求,制定《招生录取监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工作中坚决执行文件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风清气正。
新高考改革的实施将给高职院校带来更多挑战,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高考,我校将不断完善招考制度建设,加快学校的内涵发展,主动对接新高考改革对高职院校提出的新要求。
1.进一步完善高职分类考试为补充的多元化招考机制。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试点至今, 一直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但某些方面的考核内容更偏重知识而非动手能力。新高考制度改革后,我校将在单独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核形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基础,采取笔试、机试、现场操作相结合,加大学生专业基本素养与基本技能的考核力度,使单招考试更贴近职业教育的需要。
积极创新录取规则,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重视考生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考生也可根据特长,结合学校要求自由选择专业,这不仅尊重了学生的选择权,还有利于因材施教,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同时,针对农民工、下岗工人、退伍军人等群体,构建合理的招生制度,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实现招生即招工,并为他们量身打造培养方案,以更加灵活的方式组织教学。
2.加快建设“一主三辅”分类单招试题库。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 扩招对象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这些生源大家称之为“一主三辅”。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我校一直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建设了考试题库。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扩招服务对象,教育部要求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因此,在原有题库的基础上,我校将深入研究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生源群體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根据教育部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招生制度,分类建设单招考试题库,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为各类群体的人才选拔提供多样化方式,使分类考试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3.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吸引力。
在传统的高考志愿填报中,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投档,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成为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高校可以通过综合实力和某些优势专业吸引考生填报,从而弥补其他弱势专业的不足。新高考改革后考生从对“院校”的选择,变为对“专业+院校”的选择,“先专业后学校”投档模式让考生更关注专业实力、专业内涵。
我校充分发挥国家示范校和湖南卓越校的办学优势,面向民政行业和区域现代服务业,紧密对接湖南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建设了社会管理与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民政信息及智能化技术服务、现代商务服务等专业群,同时以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契机,将重点打造“老年服务与管理”“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等专业群。
学校建立专业对接产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办学定位,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优势,明晰专业定位,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启动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极建设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加大教材和教法改革力度;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高水平特色专业建设来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以一流的优质专业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出的更高要求。
(作者系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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