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学校体育发展中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工作关系以及部分工作的实施情况分析,发现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学校体育工作协调中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了学校体育工作实施不合理、效率不高,以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也收效甚微。根据文献归纳所得情况,分别从学校体育的政策制定方面、组织实施方面和部门沟通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学校体育;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协调
中图分类号:G80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15)05-0100-03
Abstract: By analyzing the work relations between education sector and sports secto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school sports, we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coordination problems between the two sectors, which resulted in the inefficiency and ueason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chool sports.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proposals were given from the policy-making, organiz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etween sectors.
Key words:school sports; education sector; sports department; coordination
199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开创了学校体育发展的新纪元。在推进“素质教育”的改革大潮和改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进程中,学校体育(本研究特指中小学体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然而,我国多次对青少年体质健康进行测试,相关数据表明青少年学生体能呈现出整体下降的趋势,如在柔韧性、爆发力、肌力、耐力、肺活量等身体素质测量指标上都呈现下降的趋势。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在改善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中被社会寄予厚望,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主导的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难以发挥学校体育应有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学校体育的发展中仍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直接隶属于教育部管辖。另一方面,学校体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如若缺少体育部门的协调支持,难免会产生诸多问题。我国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实行宏观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是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两大系统构成[1]。当前我国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总管学校体育工作,只有明确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双方在学校体育的工作中协调不周的问题所在,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学校体育工作才能更加高效合理健康地开展。
1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学校体育工作协调配合中产生的问题
目前,我国学校体育的管理机构分为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另外,学校体育还受到其他部委教育工作部门、有关社会团体、社会体育组织等的协助指导。
我国现行的学校体育管理工作主要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总管,各级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管理学校体育。在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问题上,很多青少年体育政策是由两个或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或者一个政策中出现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同一个青少年体育事务的情况,实际上这些政策体现的是一种多头管理现象[2]。多头管理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明,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联系,导致学校体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但就目前看来,学校体育工作如果单由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同样也难以发挥出学校体育应有的作用。因此管理学校体育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要优先制定协调办公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
1.1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学校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体育部门工作者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而且也是教育部门需要统筹考虑的问题。促进学校体育健康有序发展,需要与教育部门间建立一个多方参与的协调管理机制[3]。目前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校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校园足球,经过5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不错的开端,但是,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收官,校园足球的发展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尽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已经基本建成,但参与的学校也才5 000多所,相比于只有中国人口八分之一的日本的一届高中联赛有大概4 000所学校参与其中的数量来说就显得苍白无力了。更为关键的是,很多学校只是停留在组建学校足球队上,而广大学生并没有参与其中,这也违背了校园足球普及于广大学生的初衷。校园足球的开展过程中,“两个部门松散联合”,在实际行动中主要由体育部门包办,教育部门并没有发挥其主导作用,导致管理不畅。2015年1月27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由教育部牵头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足球的主导权转交至教育部门,由体育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及其他部门协同管理。同样,我国中小学体育的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实施不仅需要教育部门的牵头,更需要体育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
1.2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组织实施落实不到位
我国从1985年开始,对全国青少年进行过数次体质健康测试。体质测试的结果表明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能呈现出整体下降的趋势。其中2005年与1995年的监测结果比较,学生在柔韧性、爆发力、肌力、耐力、肺活量等方面均呈现下降的趋势,而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和力量素质为连续10年下降,耐力素质则连续20年下降[4]。从1979-2008年与青少年体质直接相关的政策法规,总件数为41件,每年平均1.4件[2]。其中,2007年4月29日,“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全面启动。随后5月7日,“中央7号文件”下发,该文件是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就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下发的重要文件。尽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对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内容和锻炼时间等方面有着明确具体的安排,而且我国政府层面对青少年体育工作如此重视,但体质下降情况仍然得不到遏制,各项政策没能有效落实,是由于当前中国“应试教育”造成教育价值观念的严重偏差,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对体育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组织实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教育者等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不重视。
1.3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之间缺少有效联系
我国学校体育管理机构设置,自上而下按照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结构明确。但横向结构较为紊乱,协调工作相对困难,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联系,导致各级组织权责不明。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存在交叉工作时,各部门由于着眼于本部门的具体任务而忽视整体利益和目标,甚至下级部门不积极主动配合,如此一来不利于管理学校体育工作。例如,校园足球计划的第一个五年期,主导实施者为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提供技术支持。我国的校园足球计划可以说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带有改善持续下滑的青少年体质和促进我国竞技足球水平的发展的双重目的,考虑到该计划专业性,加之承载了过多的关于提升竞技足球水平的期盼,校园足球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导实施自有其现实的可行性。但这样的宏观管理体系的构建确实存在相应问题。首先,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没有教育部门的协调支持,体育部门要单独促成比赛或者形成联赛机制着实困难;第二,开展校园足球的时间体育部门不可控,同样的道理,体育部门不可能绕开教育部门和学校让学生广泛的参与进来;第三,也是问题的关键因素,即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行政壁垒,而且由于应试教育的大背景,学校掌控者学生的学习时间规划。因此,体育部门想要主导实施校园足球就困难重重,校园足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过程遭遇瓶颈就是再好不过的例证。另外,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方面,由于双方缺少联系,也导致督导体系不严密,一些督导工作也难于展开,这对学校体育的发展非常不利。总之,学校体育不同于其他育人课程,是以身体练习为其主要的育人形式,所以呢,它与体育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体育不可能、也不应该游离于教育之外,必然与教育部门形成密切的联系;而特殊的“身体教育”则使其应该也必须得到体育部门的“关照”,否则,学校体育能够发挥的作用不高,甚至会尴尬的存在于学校和社会中。因此,学校体育发展受限,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联系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1.4学校体育资源配置情况不善
学校体育资源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学校体育工作开展资金不足和体育教育师资力量薄弱。虽然我国近些年在社会体育上投入的经费在逐年增加,但是相比竞技体育显得严重失衡:2005年国家在竞技体育上投入4.8个亿,而在社会体育上仅投入2.7个亿。我们从中可以预计在群众体育投入经费中用于学校体育部分比率更少[5]。学校体育工作开展资金不足,学校难以提供足够的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购买和设备维护经费也严重不足。
现如今,即使我国政府对青少年体育如此重视,但仍然改变不了应试教育体制下对体育课程的不重视现象,甚至部分学校将体育课边缘化。学校体育的地位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反差,严重影响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缺乏继续学习的动机和专业发展的要求[6]。部分学校的体育教师并非科班出身,流动性大,加大了学校体育管理层面的困扰。所以,在师资力量培养方面,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达成共识来进行解决。只有学校体育的基本物质条件得到保障,才能够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2对策
2.1明确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主要职责
为了我国体育工作更好的开展,首要任务是明确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毫无疑问,体育部门在体育界有着极大的威望和地位,为引导我国体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学校体育在教育界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不能简单的将其视为体育工作的一部分。在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管理学校体育工作中,应当由国家牵头,以教育部为主体来管理学校体育工作,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决策相关体育政策和制度,全面负责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和推广,由地方教育局接管并落实相关工作的实施;由于体育部门在体育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当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下设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处、地方体委协助教育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共同监督和指导学校体育工作的进展。在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明确职责的同时,我们应知道这些分工不可能完全独立,中间多多少少会存在一定的衔接和配合的环节,避免绝对的分工。任一部门的细小疏忽都会使得其他相关部门出现问题,导致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管理不善,所以各级部门之间须相辅相依,环环相扣,互相协作共同完善学校体育管理工作。
2.2加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之间的联系
由于我国发展不平衡,各地的学校教育发展状况难以一致,中央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应考虑到地方存在的差异,地方制定实施的政策也需要以中央的政策措施为基础和标准,坚持中央与地方协调一致[7]。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级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当积极活动于学校。建议国家体育部门与国家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学校体育工作小组,共同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协调管理、共同确定合作政策措施、共同加强对学校体育人才的培养[8]。学校体育工作小组加强对学校体育教育方面的管理,了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应适当放权给学校体育工作小组,使其在管理学校体育工作时有一定的权利去处理或解决各项事务,并积极参与制定相关学校体育政策工作中。
2.3加大投入学校体育经费,优化学校体育师资队伍
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应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广大学生提供足够的场地设施进行体育活动。具体可根据各地
区学校体育开展现状来决定经费的投入比例,中西部偏远落后地区的学校体育的投入应划为重点。
优化学校体育师资队伍,提高体育教师现有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的奖励、激励机制,应提高和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校建立教师交流平台,使其互相学习,相互交流。而学校层面应重视对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可由学校和体育部门安排专业教练员或运动员进入中小学对体育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学校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视。
2.4建立学校体育监控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校体育政策
在实施学校体育监控时,可让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社会团体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对学校体育的监控工作,以避免单一监控主体的失职。在对学校体育监控过程中,应当构建学校体育监控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对学校体育的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利用校园足球的开展为契机,强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新的学校体育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大部分教育政策和体育政策并没有对学校体育管理工作进行系统和全面的规定,为了推动我国中小学体育健康地、可持续性地、有序地发展,教育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学校体育政策。
3总结
目前,改善青少年体质健康已成为学校体育工作中最为迫切的问题。但因青少年体质健康持续下滑,使得大众的焦点集中于青少年体质本身,而对其所在的环境如何进行改变没有过多的考虑,因此加强整个学校体育的顶层设计有很大必要。学校体育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特别是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支持,两部门共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的过程中摆正各自的位置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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