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主辅分离推动产业升级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主辅分离推动产业升级调研报告
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是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选择。针对这一课题,县服务业办公室近期通过调查问卷、去部分企业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辅分离的概念与意义
主辅分离,有些地方也称作二三产分离,就是将企业内部运作的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建筑安装,营销售后服务、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技术服务、财务管理等非核心业务从其主营业务(产品生产、销售)中分离出来,其明显特征是劳务性质的业务从其主业中分离。企业主辅分离一不局限于简单的业务分家,而是整合资源优势,对内开展专业化运营,推动主业提质降耗,对外实施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利润来源;二不局限于二三产之间的分离,也可对一产乃至三产本身进行分离。
实施主辅分离,对产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具有一举多赢的意义:
对产业来讲,实施主辅分离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必由之路。就政府而言主辅分离的目标一是将非核心的服务业从制造业中完全剥离出来,使其为原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重要的目标是将其推向市场唱主角。通过政策引导让这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整合服务业资源,使原本属于企业内部的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业务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链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进而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而不是“混台”发展,这样才能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目的。
对企业来讲,实施主辅分离是提升自身利润,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选择。一是对部分企业来讲主辅分离后企业可以在多元化经营中选择最佳纳税方法,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能够为企业减轻负担,这也是是推动开展主辅分离的最直接原动力。如对销售企业而言,如果将运输业务、安装业务单独剥离出来成立子公司,该运输公司或安装公司单独与客户结算运费或价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则原先运费、安装费涉及的税负都将由增值税税率的17%下降为营业税税率的3%。同时新成立的三产企业也可能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二是如果企业将辅业完全剥离,采取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则企业可完全摆脱原有辅业的运营成本与风险,并可在市场中以最少成本换取最优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原材料与劳动力价格节节攀升,开展主辅分离更成为这一时期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的有效举措。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从长远来看,开展主辅分离符合社会化大分工和产业发展规律,通过分离辅业,可以把企业解放出来,整合优势资源把主业做大、做强、做精,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政府来讲,实施主辅分离,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加地方可用财力的有效举措。目前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系之一。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要求,增值税属于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是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10年,我县一般预算收入为4.9亿,其中,增值税为1.06亿元,营业税为0.74亿元,分别占同期预算收入的21.6%、15.1%,而同期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占GDP的比重为
65.7%、21.5%。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服务业产值与收入比重都偏低,二是同等产值的情况下,服务业对地方财力的贡献超过二产。另外,从挖掘税源潜力的角度看,2010年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为303亿,销售成本约为240亿,扣除原材料成本与劳动力成本,物流、营销、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信息管理等各项成本约占30% ,如果其中的50%能够推向市场,则可转化为40亿左右的营业额,地税收入可增加2千万左右。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规定,新办第三产业企业所得税归地税部门管理。对于原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部归属***的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后,三产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会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所以,实施主辅分离,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税基增长潜力,扩大地方税税源,直接影响地方税收收入的总量和增长速度。
二、主辅分离的现状与问题
我县工贸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目前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期间,部分企业结合改制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企业内部主辅分离工作,当时主要是将内部的后勤、医疗、职业培训、厂办学校(职校、幼儿园)等第三产业分离出来。如国棉七厂、铝厂等老企业。这一阶段的分离主要是被动的。第二阶段是近年来,部分发展较好的企业结合股份制改造,自发实施内部主辅分离,将仓储物流、科技研发、产品检测、售后服务、专业质询、法律援助、会计审计等第三产业分离出来。如天义置业、银河电气等新办企业。总体上来看,我县工贸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还处在一个初级的、自发的、分散的起步阶段,大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主业不突出,不鲜明,辅业过分依赖主业,缺乏市场竞争力等问题。
影响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推进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分离后税负加重。企业主辅分离后的总体税负存在不确定性,有些行业会减少,有些反而会加重。因为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能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如原企业内部运输的有关费用可以直接计入成本,分离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后,除了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车辆物耗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致使企业税负加重,
二是分离后部分企业经营许可和资质认定困难。实施二三产分离后,给企业的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认定带来困难。如企业自有货车剥离出来进行单独运营,这些车辆必须逐辆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否则无法开展经营性运营业务。再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分离发展后,导致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条件而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
三是二三产业要素价格水平存在差异。目前,服务业企业与工业企业在土地、水电气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政策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分离的积极性。如服务业的土地性质属商业用地,价格高于工业用地,服务业企业的电价也高于工业企业。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因素影响了企业开展主辅分离工作的积极性。如一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如将研发机构分离出来后,可能导致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知识产权的不安全性大大增加,这使企业在二三产分离过程中有所顾虑。还有的企业认为开展主辅分离,设立独立核算企业登记注册等手续繁杂;新老企业之间的人员不好调配、利益不好切割,等等。
三、主辅分离的方式与对象
参照外地主辅分离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现有条件下比较适用的分离方式与产业对象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是资产重组,完全剥离,就是将原企业内部的物流配送、加工安装、研发设计等劳务性质的业务完全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单独注册成立新的服务业企业,实行独立运作,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纳税。如将水泥、炭素、玛钢等企业的物流业务,机床、元器件、钢构件生产销售以及电力、信息企业的安装业务从企业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服务企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分离彻底,遗留问题少,受主业限制小,市场自由度较高,缺点是对原企业整体规模和经营水平要求比较高,而且分离过程中环节相对较多,分离成本较高,适用于分工明细、辅业比重较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和集团公司。这也是主辅分离所采用的最主要的形式。
二是行业联合,共同发展,就是将同一行业或业务关系景密的相关企业的同类业务,如炭表、铸造等行业的产品检测,同类制造业企业的产品包装,销售行业的物流运输、商贸服务,以及高新技术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等,通过参股等一定方式进行联合,组建新的三产公司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要素整合,相互依存,共同发展。这种方式优点是资源共享率高,整体成本明显下降,可以实现原企业和新设立三产企业的“双赢”,但是需要行业经营者之间达成高度一致,特别是在人才使用、技术共享方面既要平衡行业间的整体利益,还要照顾创新型企业的既得利益。适用于集聚效应明显,产业互动密切,但个体规模较小,单独分离有难度的行业。
三是社会参与,挂靠经营。该方式比较适合于制造业或销售企业的物流配送、建筑安装、后勤服务等业务。如我县目前炭素、水泥、铸造、机械装备制造等企业的货物运输、建筑安装业务基本是由企业内部人员、个体企业或者零散经营者来开展的,这些企业或个人依附于一个或者几个本地大企业发展。特别是对于我县的物流行业,目前在县内运营的货运车辆已达5000多辆,而纳入行业管理的车辆仅有2800辆,具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有22家,其余均是外地挂靠车辆或个体营运者。2010年全县发生运费达3个亿,在运费中不仅包括自开票纳税人的还包括代开票纳税人的,同期运输行业的地税收入只有1400万,一些外地挂靠的企业及个体运营者税收严重流失。通过实施主辅分离,或者让这些分散的经营者与企业签订正式协议,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或者培植壮大物流龙头企业,逐步吸纳整合社会上分散的个体运力,实行集中配运,集中结算。同时,将企业一票结算”变为货款、运费“两票结算”,将可有效解决运费与营业税比例严重失调及税收流失问题。
除此之外主辅分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如业务分离、招商引资、民营资本参股等等,实施主辅分离的领域也可进一步扩大,如:将工贸企业的售后服务、安装维修业务与主业分离,成立市场化的服务机构;引导企业盘活闲置资产,组织剩余劳动力,组建设备及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对外提供服务;对企业自营的餐饮、家政、后勤等家庭服务业进行分离,开展对外服务,等等。
四、主辅分离的措施与建议
(一)规划引导,载体支撑。决定主辅分离工作在哪些领域开展、怎么开展、分离后服务业企业发展前景如何等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主业。主辅分离工作必须以我县目前的工业化阶段特征、产业特色、组织形式、要素水平等现实为基础,在结构调整、企业发展、地方财力增长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实现良性互动、多方共赢的局面。因此,我县应进一步加强产业规划和载体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潜能产业,提升二三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集聚化程度;二是加强各类载体,特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外包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等专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为推进二三产分离,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把推进主辅分离工作与细化深化专业分工结合起来,加快制造业企业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在规模化发展、产业链高端上下功夫,在存量中求增量、在分离中求发展、在整合中求效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从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来看,因为机械装备、水泥建材、医药化工是我县当前的支柱产业,规模总量大、产业层次偏低、辅业比重高、业内分工不明显的特征比较突出,是主辅分离工作应当首选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一是发展现代物流业。通过分离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业务,培植壮大物流龙头企业和运输企业集群,为原材料和产成品的销售提供物流服务,同时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资源、产品的流通和配置效率。二是发展配套服务企业。在机械装备制造、配件生产企业内部发展专业化的配套服务企业,面向市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专业、优质的配套服务。三是发展科技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技术、设备、人力资源优势,分离组建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服务企业,鼓励同类行业实施联合,打造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为自身主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技术、智力支撑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创造更多效益。从时序上来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结构优化的侧重点不同、发展目标不同。主辅分离工作应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原则,先选择试点,后全面推开;先重点企业,后一般企业;先简易环节,后复杂环节,做到成熟一家,分离一家、发展一家,不直用行政手段强推,更不可搞”一刀切”
(三)完善政策,强化扶持。政策扶持是催生企业积极性,推动主辅分离工作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也是各地相互借鉴的主要经验。一是财政扶持。主要面向新设立企业,如:对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三年)内按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由同级财政安排补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新办企业与主体企业合并计算后,若税负高于原税负,高出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分离主体企业,等等。二是税费优惠。如新设服务企业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如纳税有困难,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设立初期给予减征照顾;新成立占地面积较大的物流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纳税有困难,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设立初期给予减征照顾;新设企业因技术进步、特殊损耗等原因的,可以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设企业的研发费用按高新技术企业对待,研发费用税前加记扣除或摊销,等等。除上述政策外,各地在市场准入、项目建设、资质认证、要表价格等方面也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如对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用水、电、气等要表价格,享受工业企业同等待遇;享受优先供地、办证、评奖、信贷政策,等等。
另一方面,为保护本地企业开展主辅分离的积极性,涵养地方税源,大部分地区对外来企业严格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如:对域外房地产、技术及检测服务、建筑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作业等企业都必须要求在本地办理工商注册和地税登记,并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各税。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不准其参与招投标、不准供应土地、批准立项;引导外地物流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规定在本地开展业务需开具当地运费发票方能收取运费,等等。
(四)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要建立健全主辅分离工作的决策机制和协同落实机制。如: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主辅分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职责分工明确的部门协作机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主辅分离的政策需求,探讨制定推动主辅分离、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相关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企业业务重组提供便利;明确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在企业分离以及新设立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审批、市场准入、优惠共享等方面的服务职能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科学、有序的推进分离工作,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主辅分离的有关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同布置,同调度,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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