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国企),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集团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集团和下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保障。但与***、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但每年底通过集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发现: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集团党委虽然每年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基层组织中“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同志思想认识高度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入,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还有所不足,有的忙于“经营业绩”,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的精力还不够,有时过度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个别同志有时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集团党委、纪委牵头的事,自己部门配合完成就好;有时候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经常性监督检查教育稍有不足,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还不够经常,抓早抓小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二)干部党性修养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还要进一步激发。一是个别党员干部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意识有所松懈。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听党话”、“不出事”就是党性强的表现,认为自己受党组织培养多年,“思想是坚定的”,“不会出现大问题”,因而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行动自觉性方面也有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和观点,缺乏主动“亮剑”的精神和勇气,没能自觉做到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带头加以抵制。二是个别党员干部面对改革创新重任干事创业的劲头需要进一步提升。尽管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但也有个别同志解放思想不够,与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各项部署,工作站位不高,在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攻坚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级认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放松。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条件比以前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弱化了,受人情观影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放松和减弱。
(三)廉洁教育工作创新和宣传实效还有待改善。一是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从“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历次主题教育开展的情况来看,规定动作完成较好,但自选动作还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多是传达学习、廉洁党课、专家讲课、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单方向灌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吸引力有待提升。二是纪律治本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虽然结合纪律学习教育月,利用曾志权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但还有个别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警醒度不高,错误认为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与自身距离很远、关系不大。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学习还浮在面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党纪党规学习领会不深刻,入心入脑不够,对一些党纪党规明确的违规违纪行为不知道、不清楚,对于自己可能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四是在发挥家庭、家风、家教作用方面也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多集中在单位范围内开展,对集团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更好发挥家庭、家风等方面作用的工作举措还很有限,“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和监督形式还不够。
(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体系化。虽然集团已经探索出纪检纳入风控体系,但是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缺乏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仍需要加强。二是对失职追责的刚性约束力度还需加强。谈心谈话,咬耳扯袖虽然已成为常态,但是做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一些问题有时还存在“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认识、“人家都这么干”的从众心理和“别人也不容易”的思想倾向。三是整治“四风”长效机制还要不断完善。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通过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监督措施方面做得还不够系统深入;狠杀“四风”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举措仍然不足。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单位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有待优化提升,兼职纪检人员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纪检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由执纪向“执纪+执法”转变,办案方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等都有了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公司纪检干部普遍存在“本领恐慌”问题,需要不断增强本领。三是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干部日常交心了解还不够多,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做得还有不够到位、不够深入的地方。四是基层纪委工作规则、制度建设还比较缺失,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践行初心使命不够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彻底,没有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未能全面当好作风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执行制度和纪律还不够严格,日常监督责任仍需要加强。有时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认真研究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精力投入相对不足,狠抓“一岗双责”的工作力度有待提高。
(二)党性锤炼不够彻底。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但班子成员之间往往工作碰头、谈具体事务的多,敞开心扉谈思想、讲问题的少,特别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往往批评自己多、指正别人少,批评现象多、点名批评少,与“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还有差距。党性修养弱化,没有用严格的党性来约束自己,缺乏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坚定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警惕有所放松,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弦绷得不够紧,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不够。
(三)对照检查不够深入。在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上认识是明确的,行动是坚决的,但在经常性地对照检查上做的还不够好,思想防线有所松动,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案件和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案件,停留于“震惊”和“感慨”,感觉离自己很遥远,对照深刻反思不够、触动灵魂不深、自我警醒不足。对于西方言论、西方话语存在猎奇心里,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看到低俗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没有自觉抵制,对思想侵蚀和文化腐蚀的防范意识不够,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有所放松。
(四)自我鞭策不够力度。由于对纪检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领会还不够深刻,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的系统性把握仍然不够。尤其在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结合企业实际快速制定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完善企业治理效能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时习惯于惯性思维,在以“时不我待、一刻不停”的精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方面做得还不够。同时,组织纪检干部真正沉下身来,静下心来的学习培训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本领的快速提升。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完善方面,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导致工作规范化进度还不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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