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9篇)年乡村换届工作方案汇编,供大家参考。
2021年乡村换届工作方案汇编
(9篇)
2021年乡村换届工作方案汇编
目录
2021年干洲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
巴东县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孤堆回族乡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洪阳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桃花仑街道赫山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云州区许堡乡扎实做好农村换届准备工作
******汉源县乌斯河镇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山湾子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确保全县“十四五”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奉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的通知》(奉新农发〔2021〕1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全镇新农村建设及未来五年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系列讲话和《*********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坚持建设“五个奉新”的发展理念,围绕宜居宜业,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建设一批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五美”乡村。
(二)总体目标(2021-2025年)
村庄整治建设方面:围绕“四建三治一管护”,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建设,到2025年,全镇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部分村庄实现提档升级并成为美丽村庄。
整洁庭院整治方面: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力争通过五年的整治,全镇农村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全镇美丽村庄的农户庭院一半以上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美丽宜居创建方面:围绕“八带头”,按照美丽宜居试点建设标准,创建一批全域美丽村庄(庭院),到2025年,全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分别达到全镇总数的30%、20%以上。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方面:围绕村庄环境管护“六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搭建“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到2025年,全镇95%的村庄纳入平台监管。
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方面:围绕“五优”标准,每年选择部分村庄试点,建设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的联动发展民宿集群示范村庄。
二、2021年目标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1.主要任务。2021年完成省级下达的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和12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自建点的整治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2.重点工作。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等内容提升。
建设设施:重点抓好“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治理环境:重点抓好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支持群众绿化环境、序化杆线,促进村庄美丽生态安全有序。
健全管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模式,推动村庄处处美长久美。
3.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选点定点。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点建设推进新要求,各地根据所辖乡镇村庄整治建设进程,指导从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科学选择村点。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差距较大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自身财力状况,积极自我加压,在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建力度。
二要严格规范推进。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开展整治,不搞刮风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持足够历史耐心,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四先四后”(先申报后审批、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付款),防止村组盲目举债,确保建设规范、高质高效;实行一季一报、一村一档、公开透明,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要分类整治建设。依据村庄规划,尊重农民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制宜确定整治内容,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不得破坏村庄特色风貌。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基本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侧重提档升级,补齐影响农民生活品质、制约村庄发展的短板,彰显村庄独特韵味;尚未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突出问题,体现民生工程的普惠性、基础性。
四要统筹兼顾实施。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优先安排红色名村。统筹抓好历史名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以及脱贫村、纳入乡村统计范围的农垦场所村庄整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积极争创旅游乡村、森林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文明乡村。
(二)实施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设整洁庭院乃至美丽庭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农户庭院环境“两清两整一美化”。
“两清”:清除废品。全面清除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水、杂草、枯枝、废弃物,努力做到清爽干净舒畅。清扫卫生。定期细致清扫室内和庭院内外,消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努力做到清洁卫生舒适。
“两整”:整治“六乱”。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胡乱涂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努力做到井然有序。整齐摆放。整理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资器材,努力做到整齐规范。
“一美化”:美化环境。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培育一批美丽庭院。
3.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整治。紧密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
二要重点先行。全镇美丽村庄和年度整治建设村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整治建设契机,引导农户率先开展。
三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宣传表彰、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红黑评比、奖惩帮扶、志愿服务等支持措施,激励农户主动开展。
四要干部带头。建立“党建+整洁庭院整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其他村组干部、公职人员亲属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率先整治,带动普通农户开展。
五要强化协同。联合妇联、宣传、教育等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发动农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洁庭院整治,充分展现美丽家园建设的巾帼作为和儿童力量。
三、工作保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建党100周年,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新农村建设全面高质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要把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作为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摆到突出位置,行动上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做到真问真抓。二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要把“五大专项提升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和年度新农村建设评优评先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三要主动履职保投入。各地要担当作为,积极对接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投入落实、衔接协调、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通过调度调研、明查暗访、评比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保障质量,让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二)继续强化投入保障。一要优先安排财政配套资金。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本级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配套资金,确保每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补助不少于30万元;自建村点每个村点除市安排6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外,县级财政足额配套24万元;每个行政村长效管护配套资金平均不少于5万元。二要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为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覆盖率,今年县委、县政府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新增的差异化建设村点,县级财政每个点安排30万元进行差异化奖补,认真组织考核,严格实行奖罚。三要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参与。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结合其他惠农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鼓励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并有效发挥新乡贤热心家乡建设作用,拓宽资金来源,共建美好家园。四要激发村庄内生动力。坚持产村融合发展,深化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努力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建设投入能力。五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和《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7〕34号)的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尽快重新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坚持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精准开展工作指导。一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申报审批、建设施工、验收评估、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大日常督促。围绕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通过定期调度报告、随机暗访调研、适时评估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促,及时纠偏问题。三要重视业务培训。今年是县乡村换届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新阶段任务,围绕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要求,针对乡村新农村建设干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新农村建设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一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立足民生发展,倾听群众心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超越发展阶段、过度超前建设。二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按照以“一约两会”带动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思路,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理事会工作效能、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运行效果,为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搭建多种平台。三要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加大对“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展示新农村建设最新成效,大力报道各乡镇、村组在推进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挖掘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宜居美丽奉新乡村的工作格局。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设立五年过渡期的第一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集中资源开展脱贫攻坚,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34个50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1.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杭州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1.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巴东郡贡茶、巴东椪柑、巴东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2.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巴东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牛洞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巴东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 “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13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巴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41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2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51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8.211千米、低压线路38.5千米、变压器39台5330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巴东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2.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3.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采取“公益性岗位+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分层推进乡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乡镇实践所建设实现全覆盖,村实践站覆盖率达到90%;实践所每个月、实践站每半月开展1次文明实践活动,在职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1.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22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巴东”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水布垭镇围龙坝、东瀼口镇牛洞坪等传统村落,清太坪镇蓝家大院、野三关镇杨家老屋等古建筑,金果坪乡红三军旧址、溪丘湾乡万仙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巴东堂戏、峡江纤夫号子、撒叶尔嗬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1.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 “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2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巴东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1.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1300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00人次以上,选派12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6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1.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4.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9月上旬全面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选配要求
1、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村实际,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人,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村民委员会一 3人组成。
2、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明显提高。
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正职比例要有适当提高。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新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继续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任期内已达到养老保险到龄退休的,原则上要求办理退职手续。
3、严格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实事,懂经济、会管理,有创新精神,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两委”班子。
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②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③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④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积极履行应尽义务;⑤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群众威信比较高;⑥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的;②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③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④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以及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履行职责的;⑤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⑥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⑦利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⑧其他不符合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照条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三、基本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换届前,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章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离任村干部定额生活补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四、组织领导
搞好村级换届工作,关键在于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落实的力度。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把村级换届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总支书记马大忠任组长,崔年宝任副组长,委员及优秀党员成员。村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规定,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做好乡党委换届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安的圆满完成,特制订我乡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成立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期的疫情防控统筹协调工作。成员由党政办王奥、应治祥、卫计办隗锐组成。
二、加强人员的健康管理
(一)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讲
换届相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在外务工人员的联络、宣传和服务,收集掌握务工地点、健康状况、返乡行程等信息,提前告知返回后健康管理政策,引导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主动向乡、村报备。
(二)落实重点疫区来(返)人员管控
1.按照“四个全覆盖”的 要求,对来(返)人员实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对以下人员要提前告知政策,以便其预留时间参会。(1)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应提前告知返乡后要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来(返)人员应提前告知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2.处于会议前28天的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会议前14天疫情发生地市(区)的人员、上述高风险行业人员,建议不回乡参会。对已返回的以上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地报备,经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期满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3.推动参会人员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是人人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配合摸底登记和预约,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重点场所管理
(一)会场布置。做好会场通风;与会人员座位应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1米间距);会场内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场人员要测试体温(超过37.3℃上报)、查验安康码、查验疫苗接种情况。
(二)控制会议的频次、时间和规模。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党员大会、尽量缩短会议时间。会场物品尽量避免交叉使用。选举现场发放笔(建议参会人员自备一支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手卫生消毒,建议多备选举用笔,一人一用。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尽量减少会场人员聚集。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
(三)环境卫生消毒。常态化开展会场、会场周边清洁消毒,定时做好会场环境消毒,重点为门把手、桌椅、扶手、卫生间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毒。
四、加强应急准备
(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自行备足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便携体温枪等防疫物资,提前制定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设置临时应急隔离场所。根据乡实际情况,选择一间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张贴标识,配备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由卫生院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三)强化应急处置。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气促、腹泻等症状,应立转至隔离场所进行临时隔离,由卫生院按规定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在换届中的重要性,认清形势,保持警惕,实加强工作保障,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二)做细防控工作。换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重难点问题
。
根据省、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市市、乡镇(以下简称市镇)两级人大于今年7月起至10月中旬前分别进行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市委转发《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及普宁市人大常委会《普宁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普常发〔2021〕27号)的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这次市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恰逢中国******百年华诞,又是在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进行的。当前,我镇正紧紧围绕揭阳市委对洪阳的发展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啃骨头、打基础、促发展”,奋力建设“商贾名城、创新之城”。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中国******的领导。要坚定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二、时间安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次我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同步进行。市人大常委会确定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为全市统一选举日。同步进行具体做到“五同”:一是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名单应在同一天公布;二是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应在同一天公布;三是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同一天公布;四是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必须统一在同一天;五是选民同时投两张选票,一张选举市人大代表,另一张选举乡镇人大代表。
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进行换届选举是法律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根据法定要求,各选区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即8月3日)前公布,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即8月8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即8月16日)前公布,选民投票选举应当在8月24日进行。镇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应于8月底前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0月召开。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从7月14日至7月24日共11天)。根据我市确定的选举日(8月24日),从现在起至7月24日为做好各项选举工作的准备时间。这段时间的主要工作有4项。
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镇设立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受市选举委员会的领导,负责辖区内选举工作。镇选举委员会主任:陈文标;副主任:黄锦平;委员:陈伟文、方少梅、林晓文、方妍、高佳智、张海斌、杨丹娜。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方妍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于7月23日前报镇选委会批准,负责本选区的代表选举工作。
2.根据市的实施方案具体制订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
3.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骨干。
4.划分选区,制订代表分配方案。选区划分,是市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要根据选举法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决定,依法合理划分好选区。首先,要严格执行选举法关于“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以及“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的规定依法划分。其次要综合考虑代表名额分配、选民分布状况,按照便于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因素合理划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工作单位划分。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照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方便选民参加选举。
选区内根据实际可划分为若干选民小组。划分选区时选区的大小以选出1至3名代表为原则,要尽量使每个市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内部掌握的结构比例为:(1)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新增代表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其中市代表名额重点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倾斜。(2)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不是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政府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为代表候选人。(3)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市、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应当分别高于24%、23%。(4)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5)连任代表比例可占三分之一左右。(6)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7)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要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具体比例,规范代表候选人职业分类,认真核实、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8)市人大代表与同级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镇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可适当交叉。
5.召开各种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各种文件资料及其他准备工作。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进入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与选民登记阶段(时间安排从7月25日至8月3日共10天)。
1.开展群众性的宣传发动。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指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公民对人大的认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选举,全面反映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对人大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要多与人大有关工作机构沟通。
2.选民登记阶段(时间安排从7月25日至8月3日共10天)。前7天集中力量搞好选民登记,后3天适当组织人力进行查漏补缺和做好漏缺选民名单上墙公布的准备工作。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搞好选民登记,应注意几个环节:
(1)选举委员会发布选民登记公告。
(2)选好登记员,成立登记小组。登记员应当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情况、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选民担任。登记员选好后,要组织一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主要明确4个问题:一是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二是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范围和政策界限;三是明确登记工作的时间和步骤;四是明确登记工作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3)开展选民登记。参照户口册、职工花名册和2021年基层村(居)委会换届时选民登记底册及2016年换届选举时选民登记底册进行核对登记,抓好补充增加和应注销减少这两头。增加方面,指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2003年8月24日以前出生)、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和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减少方面,指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因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正在被羁押、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已迁出本选区的选民,以及患精神病不能行使权利的人。力争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注意做好流动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流动人口特别是已经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流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视情况分配适当数量的流动人口代表名额,可以单独划分流动人口选区。
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提供便利。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有针对性地向流动人口推介选举工作安排和相关信息。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应当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
(4)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小组编制好选民名单登记表,经选区领导复核,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天(即8月3日)以前公布。
(三)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时间安排从8月4日至8月8日共5天)。做好这阶段的工作,必须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着重宣传我国的政权性质,宣传新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宣传代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法律地位相同,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不得调换或增减。
2.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发动选民酝酿、讨论,依法联合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于8月5日前将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申报表》一并报镇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15天(即8月8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不再接受提名。
对于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向选民通报。公民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或者以贿赂、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要求选民联名推荐其本人为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将其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从名单中除名。
(四)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时间安排从8月9日至16日共8天)。按照法律规定,各选区选民小组对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充分酝酿,通过讨论、协调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较多,又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进行预选,预选办法由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并组织各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共同讨论同意,报选举委员会批准后,于预选的三日以前在选区进行公告。预选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计票并公告各代表候选人的得票情况,经过预选的代表候选人按法定最高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后,以选区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以公告的形式于选举日的7天(即8月16日)前在本选区张榜公布。
(五)投票选举阶段(时间安排从8月17日至24日共8天)。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即转入投票选举阶段。这个阶段的时间为8天。投票选举应统一在选举日(即8月24日)进行,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提前投票。主要工作是:
1.加强和规范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应当统筹做好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工作,依法保障选民知情权。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和公告栏、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等信息,认真组织选民通过讨论、协商或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可以召开选民会议、选民代表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以及通过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并要求代表候选人如实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合法的参选活动。
2.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广大选民学习《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明确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积极参加投票选举,提高选民参选率。(2)公布投票选举地点和投票的开始和截止时间。布置好中心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准备好票箱、流动票箱、选票、选举办法、投票选举大会程序、主持人讲话稿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3)认真核实参选人数,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4)推选和培训好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每个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至少有2名监票人员;正式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员、计票员和流动票箱工作人员。(5)按安全保密、方便使用的要求,设立秘密写票处。(6)做好另行选举、重新选举、再次投票的预备工作。
3.组织选民投票选举。各选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根据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合理确定投票方式,可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选民投票,力争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投票率。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他人不得围观选民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诱导选民填写选票。因特殊情况,个别选区当天不能完成投票选举的,经市选举委员会批准,可以顺延3天。
4.统计、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计票人员和选区领导小组核对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作出记录,并分别签名。投票结果上报该级选举委员会后,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其选举结果是否有效,以选举委员会名义,按选区于投票选举当日公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
5.审查代表资格。选举结束后,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由镇人大主席团颁发代表证。
换届选举完成后,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选举工作的总结、报表统计和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同时,转入筹备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
四、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且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级党委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宪法法律规定,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整个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领导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建设“商贾名城、创新之城”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是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选举与生产、工作的关系,认真分析、排查本地区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确保市、镇人大代表选举顺利进行。三是要做好调查研究,加强检查督促,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四是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总之,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心协力,保证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8月下旬完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10月下旬要召开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做好我街道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法律及《赫山区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益赫选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实施“三高四新”“东接东融”战略、奋力开创桃花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组织领导和选举机构
全街道的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对本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组织责任。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
各社区分别成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受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主持和组织本选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各选区做好区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指导、衔接工作。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要按照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好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将分五步进行:
1.准备工作与集中宣传发动阶段(5月28日至6月20日):按照法律程序,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做好选举日宣传(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21日);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动员和安排部署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培训选举骨干,搞好有关法律法规及选举业务的学习培训;制定选举宣传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家喻户晓
2.划分选区和确定分配代表名额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通过公安机关核准各社区上年度末的户籍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成立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划分选民小组,确定选民小组组长等
3.选民登记阶段(7月2日至7月19日):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在选举日20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选民名单补正榜;印发选民证;处理申诉等。
4.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7月20日至8月23日):7月20日前,党工委审定人大代表提名人选并依法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人大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做好代表候选人介绍工作;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设计制作好选票、确定投票方式和地点区乡两级各选区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宣布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汇总选举情况,填报选举情况统计表
5.代表大会召开阶段(8月24日至10月下旬):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10月21日前召开。主要工作是依法确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依法做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这次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各社区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
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选举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工作出现偏差和失误。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依法选出具有较高素质、广泛代表性的人大代表和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上,不得违反省委开出的十五条“负面清单”规定,提名推荐代表人选
(三)要搞好宣传发动
要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图片、标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注重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政策法律规定、工作部署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加强督查指导
对选举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经验,及时推广。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经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8个片区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联络各选举片区的选举事宜
(五)要确保风清气正
严明“十个严禁”“六不得”“七个绝不”“五个不准”等换届纪律要求,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对敢于触碰换届纪律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快查处、严肃问责。要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要注意防止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农村“两委”换届是影响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事,如何保证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圆满完成农村“两委”换届任务,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许堡乡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促进换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提前物色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结合去年农村带头人提升工程,及早着手开展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人选的物色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村“两委”干部职数以及年龄、文化结构比例的要求,通过村“两委”干部推荐、党员群众走访,个人谈话考察,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真正把有原则、党性强、威信高、头脑活、有文化、群众拥护的候选人推出来,并顺利实现当选。同时,对不能正常履职的村“两委”干部,特别是需要调整退出村党组织书记,要在换届前调整到位,提前到岗锻炼。进一步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采取“选、请、聘、引、挖”等多种方式,吸引民营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有成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并逐步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
二是着手解决村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要始终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组织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村民信访现象严重,财务账目混乱、干群矛盾突出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该乡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或者突发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三是加大对党员群众的宣传发动。要牢牢把握换届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选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选举,努力为村“两委”换届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高度重视党员的教育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党员了解情况、宣讲政策、发动宣传,带动身边的群众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同时,多联系请教村内有威望、有原则的群众和老干部,了解掌握村内即时动态,对存在可能的问题矛盾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换届的不法分子。严查拉票贿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参选人不愿拉票贿选、无处拉票贿选,不敢拉票贿选。同时,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一线,进驻乡村,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对无理举报、诽谤他人,恶意中伤,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借换届之机,利用宗教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势力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严惩严办。
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续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完成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培训。对落选的村干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继续支持新一届村“两委”的工作。同时,制定完善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尽快健全村代会、村监会、青年团、妇代会、调委会、治保会等配套组织,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确保村内各项事务及早进入正规。
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安排,为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我镇换届环境风清气正,根据《******汉源县纪委 ******汉源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汉委组发〔202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乌斯河镇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抓好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会议内容
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的要求,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开诚布公。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遵守换届纪律作出公开承诺。
三、会议步骤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省委、市委和县委换届工作文件,学习***纪委机关、***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委《贯彻落实的通知》,学习省、市、县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引导干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正确对待换届中的人事调整和个人进退留转。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座谈走访、意见征求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党组织、党员、群众和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要高度重视换届督导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虚心听取督导组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班子成员的个人问题要及时反馈。
3.深入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心谈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重点谈遵守规矩上的差距与不足,对群众意见较大、自己认识不足的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要重点帮助。要通过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4.客观查摆问题,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重点从4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二是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情况。三是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的情况。四是落实换届工作责任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找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对照换届纪律“十严禁”、“四必须”等要求,紧密结合班子和个人实际,找准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撰写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委书记辛海龙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5.及时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相关准备材料。2021年6月8日前将乌斯河镇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提前将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交第五督导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会议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13:30(暂定)
2.会议地点:乌斯河镇二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县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五督导组成员。列席人员:乌斯河镇副镇长章杰、乌斯河镇副镇长提名人选汪锦洲。
4.会议主持:乌斯河镇党委书记 辛海龙
5.会议议程:
第一项议程:镇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每位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对班子开展批评;
第二项议程: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逐个作个人对照检查,对遵守换届纪律作公开承诺,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开展批评;
第三项议程:县第五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
第四项议程:县第五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万国刚提工作要求。
第五项议程:镇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
(三)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个人要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这次民主生活会是县委按照***、省委、市委要求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要及时做好资料上报和归档。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要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报纪委、县委组织部。
******汉源县乌斯河镇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今年我乡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宝元栈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和名额要求
(一)换届选举时间。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分别选举,选举日定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底以前召开山湾子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代表名额。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名额分配,山湾子乡县级人大代表3人,参选1名;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52名,其中妇女数13人,非党数18人。
(三)乡人大主席团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本级代表中选举产生,一般由9-15人组成。要精心选配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一)成立机构
乡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各选区建立3至5人的选举小组,经乡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具体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二)安排部署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选举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山湾子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
2.选区划分。乡选举委员会要按照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和每一选区选举1至3名代表的原则,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并将代表总名额分配到各选区。
(1)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全乡县级人大代表共划分2个选区。
(2)乡级人大代表选区划分。乡人大代表选区,遵守与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嵌套原则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为24个选区。
3.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乡党委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做好换届选举培训工作。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培训会议,就选民登记、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投票选举等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5月16日至5月29日)
1.制定选民登记办法,选派和培训好登记员,严格按照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2.登记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在各选区设立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在上届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逐人复查对照,进行“三加三减”(即增加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减去死亡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户口迁出本选区的人员)。计算选民年满18周岁的年龄,确定凡在2003年6月18日(包括本日)以前出生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都应登记为选民。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以及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人,经家属同意,群众公认,报经县选举委员会确认批准后,不列入选民名单。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驻乡单位的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学生等在本单位参加登记,参加所划分选区的选举。选民登记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
3.选民登记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并以选区为单位于5月29日以前公布选民榜,经确认无误后发放选民证,做到选民证、登记表、选民榜相一致。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6月18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第三阶段,酝酿、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 5月30日至6月11日)
(一)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5月30日至6月3日)
1.严格把握人选标准。根据选举法有关提名推荐候选人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从严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县乡人大代表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履职意愿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注重人选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的工作实绩。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即:对于那些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存在以上情形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不得将人大代表职务作为荣誉进行分配,不得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等代替人选标准。
2.规范提名推荐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途径,一是政党和团体单独或联合提名推荐;二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推荐。推荐代表候选人均应以书面署名方式提出。依法保证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依法同等对待,同样考察审查。组宣部会同有关方面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乡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统战部门会商有关方面,做好党外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初步候选人名单经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1日以前分别报乡党委会议批准,并于6月3日以前以公告形式(按姓氏笔划为序)在各选区张榜公布。
3.加强考察审查工作。组宣部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组宣部会同乡纪委、统战、政法、司法等部门和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和审查工作。认真核实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对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代表候选人人选为领导干部的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依照规定,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代表候选人人选为党外人士的,应当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统战部门的意见;代表候选人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应当进行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代表候选人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应当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拟继续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人选,应当听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或乡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对选民和代表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必须加强考察审查,严格把关。发现代表候选人人选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发现基本情况不实的,应当依法向选民和代表通报。建立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堵塞漏洞。
4.优化代表结构比例。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新增人大代表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倾斜。妇女代表比例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企业负责人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非******党员代表不少于35%,连任代表比例按三分之一左右掌握。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认真审核、准确认定代表身份,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
(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6月4日至6月11日)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公布后,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各选区选民小组会议,对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或预选结果,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由乡人大将县乡两级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6月8日以前分别报县、乡选举委员会审批,并于6月11日以前以公告形式(按姓氏笔画为序)在各选区分别张榜公布,同时公布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阶段(6月18日为全县选举日
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准确掌握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依法做好委托代投工作,确保参选选民达到法定人数。
6月18日为全县选举日。投票选举前,各选区从选民中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负责投票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选票由县、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印发。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结果的记录单上签字。选举结束后,由本级选举委员会确定并按选区公布选举结果。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审查报告,县级人大代表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公告并颁发代表证书,乡级人大代表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确认、公告并颁发代表证书。
第五阶段,召开乡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2021年6月底以前)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山湾子乡第九届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底以前召开,选举产生乡级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自治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换届选举的文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立案归档,妥善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合理划分选区。乡级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注意处理好县乡两级选区的关系。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统一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选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选民登记信息要严格保密。
(三)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选。各选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参加选举适当放宽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并登记,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选举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规范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乡选举委员会应当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做好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的工作,依法保障选民知情权。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和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等信息,认真组织选民讨论、协商,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五)依法组织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统一在6月18日进行、分别投票计票,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委员会应按照方便选民就地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农村选区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举时应设有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作为辅助投票形式,选举委员会应当统一制作,使用时须有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值守,其中有2名监票人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应当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署姓名和日期。选举结果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六)认真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本届县乡两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分别审查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选民和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列入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的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是否获得法定票数,选举过程是否符合选举法规定,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乡人大主席团确认。在审查中,应当及时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并交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
(七)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依法选举产生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乡党委推荐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当及时向乡级人大主席团通报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要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乡级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如果提名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人大和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要比应选人数多1-3人。要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对各职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尊重人大选举结果。要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认真组织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五、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换届选举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坚定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乡党委承担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乡党委要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问题。要发挥大会临时党组织和党员选民、党员代表的作用,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参选率。
(二)充分发挥换届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乡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依法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答复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和工作询问。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确定并公布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三)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乡党委和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宣部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严肃换届纪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强化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纪律意识。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预防、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对参加选举的个人,直接或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统筹做好换届选举舆情分析、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善于运用新兴媒体,着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和法律规定,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外发布换届选举的权威消息和好做法好经验。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用人民群众身边事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调动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热点问题的引导,切实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湾子乡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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