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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查找问题(2篇)

篇一:对照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查找问题

  

  六大纪律负面清单149条大汇总

  (一)28条政治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政治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9个方面28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到位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

  2.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3.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

  4.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5.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第二方面: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6.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以及为这些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7.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决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

  8.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决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资料入出境。

  第三方面: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9.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10.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第四方面: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

  11.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12.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3.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4.对抗组织审查,包括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行为。

  第五方面:组织或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15.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16.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

  17.组织迷信活动,或者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方面:组织或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

  18.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9.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20.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

  21.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或者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

  22.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七方面:在国(境)外或涉外活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

  23.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故意为这些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24.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以及故意为这些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25.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

  第八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失职失责

  26.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

  第九方面:违反党的政治规矩

  27.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

  28.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37条组织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组织纪律的“高压线”,主要划分为7个方面37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1.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2.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3.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4.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

  6.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7.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

  第二方面

  搞非组织活动

  8.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9.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10.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11.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

  12.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第三方面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

  13.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14.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15.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16.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17.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18.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第四方面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19.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

  20.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21.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

  22.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方面

  违规发展党员

  23.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24.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第六方面

  侵犯党员权利

  25.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6.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7.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28.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29.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30.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方面

  游离、脱离组织

  31.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32.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

  33.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34.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

  35.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

  3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

  37.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

  (三)39条廉洁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廉洁纪律的“红线”,主要划分为8个方面39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2.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

  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4.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在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第二方面

  违规收送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

  6.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7.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8.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9.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10.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1.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第三方面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12.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13.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及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形等。

  14.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

  15.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16.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或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17.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18.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

  第四方面

  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

  1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20.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第五方面

  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

  2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2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2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

  24.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以及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26.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第六方面

  公款旅游

  27.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8.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29.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30.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第七方面

  违反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交通工具等管理规定

  31.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32.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33.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34.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

  35.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36.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37.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38.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方面

  搞权色、钱色交易

  39.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四)16条群众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群众纪律的“红线”,主要划分为4个方面16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

  侵害群众利益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2.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3.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

  4.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5.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6.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

  7.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

  第二方面

  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8.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

  9.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第三方面

  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

  10.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11.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12.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1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14.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15.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

  第四方面

  侵犯群众知情权

  16.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

  (五)24条工作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工作纪律的“红线”,主要划分为5个方面24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不力

  1.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2.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

  第二方面:工作失职失责

  3.党组织在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

  4.党组织在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党组织在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

  6.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或出走。

  7.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

  8.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方面: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9.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

  10.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11.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第四方面:违规干预与插手市场经济、司法等活动

  12.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13.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14.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15.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16.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17.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18.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

  第五方面:违反保密、考试、外事纪律

  19.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20.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

  21.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

  22.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

  23.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

  24.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

  (六)5条生活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了5条生活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个人道德品行修养及管好家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方面:生活作风奢靡腐化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尚俭戒奢”的要求,以及违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要求,在生活上贪图享受、宣扬及时行乐,讲排场、比阔气、挥金如土;工作上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拈轻怕重等。

  “追求低级趣味”,是指党员在兴趣爱好、业余生活中,热衷于庸俗、不高尚、不符合共产党员道德情操的爱好的行为。

  第二方面:男女性关系失范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生活纪律中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要与廉洁纪律中的“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行为”相区分。

  “不正当性关系”,指的是性道德失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活作风问题,是指有配偶者又同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或者双方均无配偶,但一方同时与多名异性存在性关系。

  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所指的不正当性关系带有利益交换,往往是通过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谋利而与之交易,一方以色,另一方通过权和钱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不正当的性关系,既违反了道德,还侵犯了党员干部的职务廉洁性,只要发生,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都要处分。

  第三方面:不重视家风建设

  3.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体现的是父母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的榜样示范,体现的是长辈对晚辈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体现的是子孙后代立身处世、言谈举止的准则。

  第四方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公序,即公共秩序,主要是指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发展的一般秩序。

  良俗,即良好风俗,主要是指维护国家和社会健康发展的一般道德。

  遵守公序良俗,主要是指党员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第五方面: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5.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家庭美德是家庭生活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内容。

篇二:对照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查找问题

  

  个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问题情况

  个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问题情况是怎样的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问题情况驻市质监局纪检组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协助党组抓好《准则》和《条例》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标准立在先,把纪律挺在前,在驻在部门开展了“对标《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风险,查摆问题做改进”活动,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驻在部门落地生根。

  一是向《准则》看齐,对标《准则》找差距。《准则》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派驻纪检组在学习贯彻上先走一步,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深学细悟、率先熟记《准则》,积极协助党组把《准则》做成随身卡片,发放给全体党员,随身携带,时刻向《准则》看齐。

  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驻在部门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四个必须”,在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传统美德家风方面找差距,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个坚持”中找不足。处级干部结合“三严三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全系统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找差距中知不足,在找差距中明方向,在找差距中砥砺前行。

  二是以《条例》为戒尺,对照《条例》查风险。《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派驻纪检组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防患于未然。以《条例》为戒尺,要求驻在部门每个党员都把自己摆进去,围绕质检系统综合管理、检验检测、行政执法三大工作职能,围绕各自岗位职责,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确定的“六大纪律”,逐项逐条对潜在风险进行排查。纪检组根据部门特点,确定了36个重点排查的风险点,通过查找风险,增强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纪律意识、防范意识。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查摆问题做改进。找差距、查风险不能光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整改上。派驻纪检组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机会,结合先进宣传《准则》,结合案例解读《条例》,以例明规、以案明纪,以问题为导向,推动驻在部门党员在对标《准则》缩短差距上下功夫,在对照《条例》查明风险上强防范。

  针对查找出来的差距和风险点,全体党员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找准目标制定措施,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整改,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个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问题情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我县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

  新《准则》和《条例》出台后,我县立即组织开展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熟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牢记《条例》中要严格遵守的规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测试活动,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

  我们把学习资料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对《准则》、《条例》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详细解读,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悉范围,请群众对身边的党员进行监督,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抓好贯彻执行。

  今后我们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全面管党治党的标尺,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从改正自己认为“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做起,切实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示范引领,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四是做到结合实践。

  做到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认真整改;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并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与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将《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标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林区改革、产业招商、全民创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

  个人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问题情况一、思想方面

  问题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也是看看大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标题,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原因:一是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时间观念不强,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有高的理论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党员的学习,参加单位的集体学习。

  问题2、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看得多,县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电脑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钻研得少,结果使得知识面不够广。

  原因:一是在思想对领导干部应具备全面的素质,掌握更多的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是从事党务、行政工作的,只要政治理论功底厚实就行,其他方面的知识多少知道点就可以过得去,二是工作比较忙,有时间难以抽出时间去学习其它方面的知识。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对掌握科学文化等方面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教育本单位同志要做到一专多能,多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

  、适当增加集体学习科学文化等内容的时间,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二、作风方面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问题1、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原因:一是对中纪委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掌握不牢。二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我剖析材料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我剖析材料2、克服满足现状,不思更大进取的思想情绪,形成良好精神状态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

  问题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一是自我批评不够经常,在会上作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况下作自我批评少;二是对同志的批评,也是会上批评得多,平时及时批评少;三是批评别人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伤害同志间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目前整个大气候也就如此,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不一定就解决问题,二是认识比较片面、模糊,怕开展批评影响团结,影响同志们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一,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从团结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又要注意对同志的批评方式,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和统一。

  问题3、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够策略,特别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的批评,有时不够讲究方法,结果使同志们有时候出现比较勉强的现象,这样影响了同志们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影响到个别同志工作方法的改进。

  原因:一是对领导方法,领导艺术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总认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是好的,方法问题欠缺一些,同志们都会相互谅解的。二是对领导科学知识学习不够。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有关经济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水平,提高领导艺术。

  、加强自己和全体同志们的法制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克服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个别同志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的现象,努力使领导方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工作方面

  问题2、抓行政后勤工作改革的力度不大,在水电、车辆、服务、安全等方面管理不得力,致使一些工作出现一些漏洞和失误。在有关考核和分配方面,还未制定出更加公平,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原因:对行政后勤工作,认为有专门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具体抓就行了,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结果对这方面的事情,过问不及时,指导不具体,督促不得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并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使行政后勤工作能为全体同志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题3、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步子迈得不大。虽然我们已是县级文明单位,但还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软、硬件建设还有待加强,如办公自动化、卫生制度,卫生设施,卫生习惯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影响着我们向省级文明单位的迈进,也不利天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向前推进。

  原因;一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有时紧有时松的现象,二是受经费的限制不能及时搞好等。三是主观努力不够,有完全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就可以办到的,没有很好的去办。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邓小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把那些不花钱或花小钱就能办到的事情尽快解决好。

  、向先进文明单位学习,对照先进,找出差距,自加压力,勤奋工作,使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能够再上新台阶。

  、适当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要从办公经费中揭挤出一些资金用于“办公自动化、绿化、“美化”工作。

  四、纪律方面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问题1、对组织纪律方面的教育不够经常,使得个别同志在有些时候组织纪律观念淡薄,遵守纪律不够自觉,有迟到、早退或超假的现象,任其发展,就会影响团结,不利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关纪律的条文、规定学习不够;二是对纪律、制定的拟定比较多,但能否认真执行检查得少,而且对个别不遵守纪律的现象没有给予及时批评,使个别同志觉得遵守不遵守纪律一个样,于是不同程度地在个别同志身上出现了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我剖析材料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_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心得整改措施:

  1、加强《党章》、《准则》以及有关纪律的学习,把纪律上升到是关系党的团结,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来认识,使同志们能自觉地用纪律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认真检查和督促对有关制度、有关纪律的落实情况。对好的及时性表扬,对不好的也要及时批评。

  问题2、抓廉洁自律教育不够经常,如对于来客招待有时执行得还不够认真,招待标准低,还感到寒酸。

  原因:一是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总认为象我们这些单位在吃喝上都是微不足道的,和社会面上存在的问题相比,值不得一提。二是有爱面子思想,认为上面来人了,不招待一下面子就过不去。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内容的学习,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死生存亡的高度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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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廉洁自律和来客招待等有关规定。用制度来约束人、规范人的行为,真正起到约束在前,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自己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现象,对于来客招待标准,要严格按照规定,不能随意突破。

  总之,要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使自己纠正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进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努力奋斗,争取早日跨入先进单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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