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及参加宗教组织
按照院党委统一安排,我机关一支部遵照相关要求,在“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及参加宗教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进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讨论与学习,现就本人学习及自身情况做如下剖析: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及参加宗教组织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当前,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宗教势力影响较大的地方,情况更为严重。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不信仰宗教及不参加宗教组织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
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首先我明确表态,自己现在没有信仰宗教,也没有参加任何宗教组织,以后也不会信仰宗教及参加宗教组织。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使我认识到共产党员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才能正确认识、理解和对待宗教。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
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通过学习也使我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对现阶段纲领的概括,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经过艰辛探索最终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开辟出来的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再一次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我们必须历史地看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明确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直气壮地反对改革
开放中出现的或"左"或"右"两种错误思潮,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组织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同时要引导老干部遵守兼职和出国审批纪律,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引导老干部遵守兼职和出国审批纪律
在加强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每年要对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作出统筹安排,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加大党费对老干部党组织活动支持力度
在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实施意见》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构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明确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面,《实施意见》强调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积极推进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阵地、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
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到70%。按工作需要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据介绍,《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管理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其他要求包括:改进和完善集体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
提高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并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
央要求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经费标准。根据离休干部高龄养老需求,优先安排入住医养结合的养老院。
在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出建立健全并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使用办法,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另外,《实施意见》还要求要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台账,努力实现精准帮扶。
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开展自查情况的汇报
县组织部:
自接到县纪检委下发《关于对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和县纪发【2013】15号文件后,我局专门抽调人员,对照自查内容认真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局领导已多次经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县上近期下发的稳定方面的文件进行了专门学习。对我局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我局党员干部进入清真寺做礼拜、严禁参加“两节“会礼、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及非法宗教活动。不定期的对干部家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干部的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
2、局长牵头认真落实县上的“四管一责任两制度”,民族干部每天都自觉的去自己的联系清真寺,监督群众每天做5个乃麻孜的情况,并向广大的群众说明“6.28”案件的真相,切实做到了党员干部应该有的表率作用,为和田县的社会稳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3、根据县上的要求我局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党员干部、退休干部违规着装情况、及干部家属蒙面、着“吉力巴甫”类服饰、参与朝觐的情况发生。
4、在落实县委维稳部署方面,我局党员干部严格要求
自己,坚决拥护县委、政府的领导,坚决贯彻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非常时期没有一个人请假,自觉落实县政府的值班制度。
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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