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两次阅读过鲁迅先生的小说《狂人日记》,可全然不知到说了些什么,就像一头误入雾林的小鹿,毫无方向地奔跑着。今天再次拿起此书,在翻开之前,心里不停地嘀咕,这次会不会也一无所获呢?庆幸的是,今天好像有点想法了,虽然不知对不对,姑且先记下来。
《狂人日记》中说的吃人的人并非指真实的人,而是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中的消极成分。吃人的人只不过是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傀儡,是已经被吃了的人。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传承了几千年,根深蒂固,新文化运动之前从未被质疑过。它是非常顽强的,及其顽固的,在吃人的人心中甚至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它统治的地方——旧中国,他的势力是无敌的。仁义道德是它光彩的外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等等,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中,像一个铁牢一班制约束缚着他的“臣民”。而那些至圣先师,是专门传播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人,是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外化,其他人便是他的忠实粉丝。而这种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归根到底只为一个人服务,那就是封建独裁专制的统治者。它就像是西方教会中的教皇,代表着神,受万民敬拜。
作者是一种新起的异端——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的代表。他代表着自由、民主与进步。他企图改变甚至是以新代旧,也正因此而遭受到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打击。就像作者说的“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从而导致了陈贵翁之流出来作冤对。“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就是千百年来未曾改变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陈贵翁之流就是所谓的吃人的人。不过作者之辈是新生的,势力是弱小的。作者一个人走在路上,一路上的人都给他怪眼色,以铁青的脸色相对,甚至连他的亲大哥也一样。新、旧形成鲜明的对照。可见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在当时是多么的瘦小!但是,作者并没有因此而害怕,他非常勇敢,信念坚定,作者勇气百倍的向别人质问起吃人的事,他敢于战斗,他是一个真正的猛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当然,他不是也想吃人,吃掉吃人的人,他想改变吃人的人,使他们不再吃人。他最先企图改变他的大哥,却被大哥称作为疯子,甚至受到所有人的仇视。他没能改变他大哥,更别说其他像他大哥之一类吃过人的人了。然而,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信念。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这是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的呐喊!这是对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的呐喊,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呐喊!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各种挫折,困难都会出现在我们的人生里,但是只要我们对生活抱有希望,那么任何挫折都会被我们打败。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材料来源于警察局里一份名为《金刚石与复仇》的案卷。这是一个蒙冤和复仇的故事,大仲马运用他点石成金之笔,将一个现代生活的悲剧改造成了一部艺术作品,俘虏了不少读者。
故事情节大致如此:主人公唐泰斯是个正直善良的小伙子,远航归来,打算结婚,并且作了代理船长,前程似锦。可是他的才干受到船上押运员邓格拉斯的嫉恨,在邓格拉斯的策划下,他的情敌费尔南向当局告密,诬陷他是拿破仑党人,于是飞来横祸:在他举行婚礼时被逮捕,恰巧他的案件牵连到检察官维尔福先生的父亲,检察官为了父亲,昧着良心将唐泰斯定罪,把他关进伊夫堡阴森的地牢,唐泰斯在狱中曾满怀希望,以为维尔福会释放他,然而希望破灭,他起了轻生的念头。
这时他在狱中掘错地道和他相见的法利亚神父,法利亚神父是一位集人类智慧于一身的奇人,而且他掌握了一个宝窟的秘密,法利亚神父将唐泰斯造就成了一个学识渊博,无所不能的人物。法利亚不幸中风死去,唐泰斯计上心来,钻进了包裹法利亚尸体的麻袋,终获自由,随后唐泰斯根据法利亚的指示找到了宝藏,成了亿万富翁,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得知摩莱尔船主曾为营救他出狱真心实意的出过力,并资助过他的父亲,是他的恩人,在船主处于破产境地,准备开枪自尽时,他及时地伸出了援助之手,给船主还清债务,并送给船主一条崭新的船。接着基督山开始实施他的复仇计划。使他的仇人都得到了应得的下场。
我觉得这部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便是大仲马那堪称神奇的想象力。书中有许多情节的设计都出乎人的意料,例如,基督山神秘的行踪,超乎想象的能力,以及渊博的知识,都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主人公唐泰斯的经历可谓是艰难困苦。在伊夫堡阴森的地牢里,过着非人的生活;15年没有见过太阳,没有呼吸过新鲜空气;与亲人失去联系,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基督山伯爵却从未放弃过希望,生活的痛苦并未改变他正直善良的性格,只是加深了他对恶人的仇恨。他曾不相信任何人,却并未怀疑人性的善良。
基督山最后有一个好的结局,使恶人得到恶报,使好人得到幸福:漂亮善良的希腊姑娘海蒂融化了基督山冰冷的心,伯爵再一次有了新的希望。
在书的导读结尾处有一句话给了我深刻的启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
今天,我读了一本苏联名人高尔基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读了以后感慨万分。就写了这篇读后感。
《童年》反映了高尔基童年时父亲不幸去世后,他在外祖母家里度过的艰苦的日子。他每天看到的是舅舅们为家产而争吵架,外祖父痛打儿童等一些丑恶的事情。但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外祖母经常给他讲故事,鼓励他将来多写文章,使他对文学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童年》里的这些故事在作者笔下写得非常深刻,感人。《在人间》则写了高尔基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外出打工挣钱谋生的经历。他曾经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讽刺和有钱人的责骂,过着非常沉重苦闷的生活。《我的大学》则讲述了16岁的高尔基梦想进大学读书,最终通过努力进入社会学习,受到了思想的启迪和教育,社会这所大学为他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广阔世界,使他的思想境界越来越高。
读了这个三步曲,我深深的被高尔基小时侯因为读书而遭受的许多的耻辱、欺凌所震撼,还感受到了高尔基小时侯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不懈精神。在这个记录高尔基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中,我体会到了高尔基对人们恶习的曾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正是由于对社会的强烈感受和对文学的热爱,他刻苦写作,终于成为了一名影响全世界的作家。我想:名人之所以被人所敬佩,是因为他们往往做出了常人做不到的成绩。对照自己优越的生活环境,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自加压力,奋勇拼搏,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代人有一 代人的担当。今天,新时代青年面临着难得的建功立业的人生际遇,也面临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时代使命: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但在圆梦复兴的新征程上,必然会有艰巨繁重的任务,必然会有艰难险阻,甚至充满惊涛骇浪。鼓起勇气,脚踏实地,胸怀远大,坚定守护爱国为民的理想坐标,从挫折中不断奋起,于坎坷中砥砺奋斗,在艰险中奋勇向前,新时代中国青年必将绽放出最绚丽的青春之花。
读过梁启超先生的<敬业和乐业>后,从文中受益至深,让我清楚的了解到“敬业与乐业”的重要性。但“敬业与乐业”的前提下务必“有业”,没有它,“敬业与乐业”就无从谈起,没有“有业”,“敬业”哪来的“乐业”之说!个性里面的“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这句话说得多么的精僻!
“有业之必要”于我们来说,“业”自是学习、工作。读完“百丈禅师”的故事之后,初始觉得此人太呆板、太死心眼了,而随后经逐一琢磨,却觉得自愧不如,与“百丈禅师”相比,我们缺少的不仅仅是他的“言必出,行必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缺少老禅师的那种日日坚持,矢志不谕的品质。此刻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无法完成自我的原先制订的决心和计划!我们的言行和行动都总是没有相顾,并且无法坚持,而且总把期望寄托在“下一次”上,并为今日的失言,自找台阶下,不愿下功夫。这则故事也启发我们必须要好好深思熟虑,对于一个精力充沛的青少年,要以怎样的态度去应对自我的学习呢?现今的中国,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社会一片繁荣,市场化也越来越浓,要想找到一份工作很难,要想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好工作就更难了。当你选取了这份职业的时候,你想好了要为他而付出吗?我们一向在为生活而劳动,其实也是为了劳动而生活。不管做任何事情,处在某个位置,事和名称都会有大小、高低;但从事的本质来说,是没有高低之分的,在事物的运行过程中缺少了任何其中的一个环节都会掉链子的。不管任何工作,拿到手里,全看自我的才能如何去劳作,使之得到*,自我感觉良好,别人看起来也不错。这也
证明人人都要有正当职业,人人都要不断的去劳作。这便是“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我们虽不是没有职业的懒人,更不是社会的蛀米虫。
但是一次又一次不完成任务的我们,安然地回到家后,享受着父母创造的环境;总想着“下一次”的我们,悠然地应对着心切的父母和社会的期望……甚至跟“掠夺别人勤劳结果”的盗贼等同!真是“懒”字当头,万事不成啊,“懒”是我们的敌人,而“放纵”这个敌人胡作非为的又是我们自我,克服是我们的选取!“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因自我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当我从这些句子中找出一句话来回答“为什么要敬业”这一问题时,我觉得“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个性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是<庄子>记佝偻丈人承绸的故事。“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一个佝偻的老人,几句简单的话语,却道出所有道理的精华!凡做一件事,要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件事上,一点不旁骛,便是敬。这就要求我们有一颗平常的心,一颗勇于探索的心。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便把这件事情看作自我的眼睛去对待,无论别的什么好处,都不要与之交换,换得一时的简单、愉快;你敷衍它,结果它也敷衍你,最后,一事无成。怎样把一件事情做得出色呢?的秘诀便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便是敬。此刻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社会环境下,
并拥有着健康的身体,我们起码要把我们身边的小事做好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事情。我们应把每一件事透过努力,做到出色,就算与他人之比,相差之,但我们无悔,因为“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们努力了!然这所有的前提见出于“专心致志!”唯有用心,我们才能有成功,若“坐这山,望那山”,则“一事无成”!这便即要“尽职”又要“敬职”了。所以,我们要满怀热枕地认认真真做好自我本分以内的事情,脚踏实地,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至于“乐业”,我认为书中的那句话便足以诠释了:“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说算对自我的职业如何不满,但我们都务必去做。我们要从中寻乐趣呢?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你明白,你爱惜,花儿努力地开;你不知,你厌恶,花儿努力地开。”花儿总是在努力地开,完美的日子也一天天地在流逝。而对于我们,为何不去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呢?从职业中体会快乐,从快乐中品味生活!对于有的人总叹息“做工作好苦呀!”对于这种叹息声,无论任何人都以前说过。反过来讲倘若我们去赌钱,去喝酒,去游玩等还不是一样淘神费力。有些人抱怨自我本行,这件事分明不能不做,却满肚子里不愿做。不愿做是逃不了的,哭丧着脸去做和快乐的去做结果是截然不一样的。我个人认为做一件事情,就要身入其中,从起点、过程、终点中去体会每一个阶段,回想自我付出的努力所得到的成就,就有一种归属感。要在工作中与同行比较、竞争,要时刻告诉自我是的,在不断的工作中战胜自我,领略出趣味,这样,生活才有价值。愿社会的青年才俊们,抓住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面向未来。
总之,每件事都有其独道的乐趣,我们要明白“敬业与乐业”并非是某种硬性规定的条款,而是一个人实现其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一种渠道。要在生活中真正做到“敬”与“乐”,只有这样,相信信生活才会更多彩!才使我们享受的无限的乐趣。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人性的弱点》这一本书是二十世纪最的成功学导师:戴尔。卡耐基的著作!这本书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和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作者最成功的励志经典,无数读者通过阅读和实践书中介绍的各种方法,不仅走出困境,有的还成为世人仰慕的杰出人士!我阅读之后,对在社会上该如何待人接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第二篇的: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最让我受益良多,它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实地放映出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第一章中,我明白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你产生兴趣,都会关心你!如果我们只是想使人注意,使人对我们发生兴趣,我们、水远不会有很多真诚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样造成的。例如老总统罗斯福的仆人爱默士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妻子问总统,美洲鹑鸟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没有见过鹑鸟,而罗斯福总统不厌其详的告诉了她。过些时候,我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一爱默士和他妻子,住在罗斯福总统牡蛎湾住宅内一所小房子里一,我妻子接了电话;原来是总统亲自打来的。罗斯福总统在电话里告诉她,现在窗外正有一只鹑鸟,如果她向窗外看去,就可以看到了。这样关心一桩小事情,正是罗斯福总统的特点之一。像这样一位主人,怎么不使佣人们喜爱?谁能不喜欢他呢?所以你要使别人喜欢你,必需遵守的第一条规则是:真诚的对别人发生兴趣。看到这里,我又想到,现在的人思想过于自私,总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太强了,导致有点脱群!人制关系需要整理!
在第二章,如何给人好印象。我看了“一比遗产的妇人”“司华伯”两个事例后,我懂得了微笑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一个人的行动,比他所说的话,更有具体的表现,而人们脸上的微笑,就有这样的表示:“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非常高兴见到你,那么喜欢狗,相信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看牠们那么的喜欢跟我们接近,当牠们看到我们时,那股出于自然的高兴,所以人们也就喜欢了牠们。一个微笑虽然是小事,但坚持着并不容易。
在第三章中,你要避免发生麻烦,就请这样做!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如何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可是,在我们之间,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当别人介绍一个陌生人跟我们认识,虽有几分钟的谈话,临走时已把对方的姓名忘得干干净净。我觉得能记住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
在第四章中,如何养成优美而得人好感的谈吐。只谈论自己的人,永远只为自己设想,而“只为自己设想的人”……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白德勒博士,他曾经这样说过:这种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白德勒博士又说:“无论他曾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仍然跟没有受过教育一样。”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意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愈,比注意发生一椿大地震还来得多。所以,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第四项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六章是如何使人感到兴趣,如何使人很快的喜欢你。我认为要让别人很快的喜欢你,首先就要产生兴趣!兴趣都没有,又如何谈喜欢呢?所以在日常的交谈中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若想别人对你感兴趣,首先你要关心别人,不要一意孤行,这样从感兴趣到喜欢就会得到很快的升级。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可以当成是块镜子,你通过阅读它,就会发现你自身的弱点,它指出了你的在言行举止上的不雅之处!所以我阅读之后,使自己的不文明用语,不雅举止得到更正,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小节,可是正是这不可忽略的细节可以决定一切!正所谓细节可以决定成败!阅读了卡耐基这本书后,使我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更新,有利于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罪恶做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在那时候,有些都人都相信上帝,唯有他一点也不相信上帝,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禁止阅读的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所以他结了许多的朋友。这让他感到高兴万分。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铺的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苦中,他还能够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革命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读了《我的大学》这本书。我知道阿廖沙十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喀山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以他的条件要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希望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在伏尔加河流浪、在面包店工作、与搬运工人、乞丐生活在一起。
最后,他跟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接触中,他投身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从这我知道阿廖沙把社会当成大学,来学习生活的经验。阿廖沙从小就受苦,但是他没有放弃,我想我应该学习他,虽然人生的道路困难重重,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一定会给自己开辟一条新的道路。我更要学他的品质和激励向上的精神。时常鞭策自己,成为一名有用的人。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这部长篇巨制中,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小说从家庭生活场景和战争场面的描写入手,站在宏观视角,描绘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生活。
首先,小说人物处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战争与和平》多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其浪漫色彩的语言来劝勉世人。并不写一些“高大全”的人物,小说中,有渐渐由有许多不良嗜好一步步蜕变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比埃尔;也有在国难当头只是仍然寻欢作乐,沉浸在奢华糜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艾伦等贵族。
在描述他们的时候,作者是想通过描写来表现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景的,但是他还是会从一个人不成熟的一面写起,这样也更加的真实动人。也许有人会说,像小说描写的比埃尔参加决斗,娜塔莎甘愿离家出走追求所谓的爱情是一种不好的,不应该写的东西。那就有失偏颇了。我国近代的学衡派,观点保守,他们也认为西方一些小说描写一些社会中的负面信息,这样是令人作呕的,是不良的。但是大家细看小说又会发现,其实,在比埃尔参加决斗之后,又描写到他的对手其实在家中是个孝子,是个对待自己姐妹很和善的人。小说中还写到比埃尔在决斗前后内心的斗争与挣扎……这写情节真切地反映出,描写不良的事情,有没有经过作者自己的真实的、诚实的思考,托尔斯泰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有没有经过这样的思考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有作家只是单纯描写不良的事情,而命运在之间穿插或者是引导读者作出理性的思考,那么这样的作品就只能是一种宣扬腐朽、落后文化的载体。
描写出他们渐渐“成长”的一面,这也使得小说的任务形象更加丰满。小说中的人物娜塔莎据说原型是托尔斯泰的母亲,但是在小说中,也写到娜塔莎遇见所谓的爱情时迷失了自己,无法理性进行判断,险些被恶人诱拐,差点就酿成大错。比埃尔呢,在小说的上半部分,是一个贪图享乐,脾气暴躁的人,但是他通过各种方式,找到自己身上的不足,下苦工夫改变自己,使得自己的性格更加趋于完善,也许,他是作者美好的期望吧。
其次,这部小说还在分析历史的成因有不同于一般思维的特点,用哲学的角度分析历史的成因以及历史人物活动与历史演变的关系,而不再是用以往其他人的那种唯心主义的眼光片面地看待历史的演变过程(小说中提到的英雄人物决定历史进展显然是唯心的、不合逻辑的),这又是它与其他小说不同的一点。悲伤而有冷静,欢乐而不是风度。它从一个全面、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事,虽然这部小说被划分在浪漫主义小说中,但我觉得,《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的比较好的作品。
从小说的写作方面,我想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在人物刻画方面,小说善于设置矛盾冲突来展现人物性格。《战争与和平》中刻画了两种人物,借用哈代小说的说法,一种就是灵肉性人物。比如娜塔莎;还有一类肉性人物,比如艾伦。这两类人物,在平静的生活中展现人物性格仍远远不够,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更能浓墨重彩地展现人物性格并展现当时社会文化特点。小说通过这种渐进的过程给读者的冲击更加强烈,就像平静的海洋亲眼见到波浪时,还是会被那壮阔的景象所深深折服。
第二,小说善于描写恢弘的场面,给人以壮阔之美。和《德伯家的苔丝》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故事情节属于半封闭状态,似乎与外界的联系很少,无论是某个小说人物遭到非议什么的,都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对其产生非议,而不是所谓的“当时社会上”的人。这就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或多或少会引起其他社会上的人的反应,而不是单纯地只是几个人在那里发议论。我认为这是《德伯家的苔丝》在叙述中出现的不足。因为作者他已经将故事情境和人物遭遇做了较为真实的处理,而单单在社会环境这一方面处理成与世隔绝的状态,显然有逃避现实之嫌,就像在编织一个梦一般的童话。在《战争与和平》中,作者将人物的一举一动放到“当时的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去,在给人真实感的同时,也是作品的意义更加特别。据说,俄国人是喜欢《战争与和平》的,因为他里面塑造了别佳、安德烈等几个安国人物形象,他们为他们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使得“战争”时期向“和平”时期过度,为当时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著的贡献,宣扬了爱国主义思想。但是我觉得,爱国主义思想是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都应该有的,而且,引申开来,小说这种渐进的叙述方式也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爱国主义思想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看小说中的人物别佳,他不在战争的场面中时,更多展现为是一个关心周围人的人。当他请求参加军队时,当他冲锋陷阵时,他展现出的更多的是爱国主义。我就在想,如果只会空谈爱国主义,是无法达到使被教育者真真正正地培养出爱国主义思想的。只有在孩子小时候就教育他关爱周围的人,在他们长大后,自然而然会热爱他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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