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县纪检委、县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府组发[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府谷县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局扶贫工作实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查摆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4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__年6月,是__x和下属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的一个月,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之一,责无旁贷的要严格开展,贯彻和落实到位。集中的安全培训已经结束,作为__的一员,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感受很深。总结这次参加公司安全管理学习,浅谈个人的一些体会、思索如下:
广义的安全概念包含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员工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信息安全等。不论是哪个方面的安全,可以说都关系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工作质量的影响,是十分广泛和深远的。
一、保障员工的安全是企业的责任
企业是由员工的个头组成的团队构成的,员工作为企业的每一份子,个体的安全都关系到整个团队,整个企业的运行。在我公司从事的业务中,大部分集中着高知识结构,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因此人的因素对工作质量的影响更加的重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员工的安全,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的重要保障。
二、信息安全是重中之重,也是员工的职业操守
信息资源的重要性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十分重要,信息资源涉及到企业的内外部情报,是企业决策者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了解和分析竞争对手的主要数据依据。作为信息公司,掌握着企业的信息资源,因此如何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关系到企业的重要信息和生死存亡。信息从业人员如何保障工作行为的严谨性,工作内容的保密性,十分重要。我认为应该从道德教育和约束手段进行两手抓,首先要对员工的道德素养加以强化,让其有敬业精神,对企业负责,对自己的行为信誉负责,其次要建立各项制度,通过审核,分权控制,劳动合同条款约束等方法,提高员工对信息的安全性的认识,规范其对信息的行为操作。
三、现场安全是隐患排查的重点
__信息还有一部分工程实施类的项目,现场的施工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是现场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对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在于合作方合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考虑不周全,对安全保障措施不重视的现象,这些隐患对从事带电作业,现场施工等工作的员工十分危险,因此施工现场应该出台对合作方的安全要求,也要出台对自己员工的现场安全要求,应该写入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规范化手册中去。对于目前的隐患,应该及时排查,定期检查,防止漏洞的存在和事故的发生。四、合作方的安全问题是外围的风险
除了现场施工的合作方,我们还有很多软件方面的合作方,他们所在的办公场所的安全同样不能忽视。往往是我们很重视自己员工的安全培训,但是忽略了合作方的培训和意识提高,导致办公现场的消防、信息、防盗等的安全被忽视,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但影响合作方的人员安全,更影响到与我方合作项目的质量,给我方带来连带责任。这些是难以发觉和防控的外围责任。下一步,应该加强对合作方的各方面的纪律要求,按照我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等规范开展项目内的工作,项目实施完结后,应该明确的界定其是否应该继续留在现场工作,规范的管理好办公场所,防止过多的合作方人员长期驻留在我方工作环境,降低各种安全管理的难度。
总之,如果企业忽视了安全,就丧失了发展的基础,谁扔掉安全谁就失去了赖以存活的根本。安全是企业事业反展的护身符,重视安全的企业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2021年x月x日公司总部安全副总xx组织公司驻xx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通过王总的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矿山稳定的基础,也往往是有些企业的薄弱环节。作为一名矿山的管理人员来说,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此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丰富了许多内涵,是与社会发展主旋律相配套的一部法律,作为矿建施工企业,我们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和理解新法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共同努力来促进矿山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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